"如果,
你認為對方的確是值得相守的人,
就不要把眼光一直集中在曾經犯過的錯誤上.."
找靈感的時候 看到了吳若權的一篇文章裡的這一句話。
同時
我赫然發現以前和他的一封封email
因為無法面對面好好談才e的mail
我竟然還保留著
過去的種種就在腦海浮動
心依然痛
就像那句話所說
錯的事一提再提
意義在哪有用嗎
或許曾經誰對不起誰過
但不代表誰就可以對不起誰
那是報復不是在乎
或許你堅持要他做到說過的承諾
但
難道你就沒對別人做過承諾?
很多人問過我
當時 我怎麼能撐過
撐過的痛 何只是
三言兩語就能輕鬆帶過
沒有做過這個角色
就不會懂
而我
只是聽話的等待與等待
沒有自我
沒有踏實的
愛。
知道嗎
那時的我 從來沒有在他身邊
安穩地 踏實地 睡過
沒有被他叫過 老婆
我沒有資格..
別再只是在乎過去的錯
如果真的 你覺得值得
就 施捨他 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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