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多久發生了關係
是不是有那麼重要。
不能說不重要
但也並不是無所謂。
要有認識的時間
要有看清楚的空間。
但
誰規定要半年五個月
還是
一個禮拜兩三天?
如果
發生了關係只是遊戲
就算是一夜情
也跟感情扯不上關係。
但是也有
只是遊戲也發生了感情
就不見得當初發生的關係就是錯誤。
如果
認識沒多久就在一起
在一起沒多久就發生了關係
也許有人認為這樣是錯
可是這兩個人就這樣天長地久
那有什麼不對。
發生了關係固然重要。
但
思想正確了
感覺對了
愛確定了
發生關係其實很棒。
就算很快就發生了關係
愛也沒有維持得太久。
但
如果你當時真的愛著
真的覺得這樣值得
那又有什麼好猶豫不決。
還是
大部分的人還是覺得
要超過某段時間發生關係才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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