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河南平頂山葉縣,“葉公好龍”的典故就發生在該地。葉縣著名景點葉縣縣衙,是中國現存唯一的明代縣衙。
葉縣縣衙是中國國內僅存的一座明代五品級縣衙,建於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佔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築佈局共有41個單位,153間房屋組成,建制完備,規模龐大,氣勢恢宏。葉縣縣衙已被列為l中國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
葉縣縣衙——碑文內容為葉縣曾經縣尉黃庭堅所寫
始建於明洪武二年(西元 1369 年)的葉縣縣衙是目前幾座僅存的明代縣衙之一。衙內甬道上有一塊宋太宗戒石碑,朝南的那一面刻有「公生明」三字,北面則有「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四句。官員在坐北朝南的衙門內,一抬頭就能看見這四句,做為警惕,告戒他們要為民著想。
「公 生明」語出荀子《不苟》篇:「公生明,偏生暗」。意為「公正使你明察,偏私使你愚闇」,有人稱這六字為「萬世之導引」。後世曹端為文說到:「吏不畏吾嚴, 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它的意思是說「底下的官員不怕我嚴格,而是怕我的清廉,人民不服從我的 能力,而是服膺我的公正。公正的話則人民不敢怠慢,清廉的話則官員不敢欺瞞。公正使你明察,廉能使你威信」。
曹端,明朝山西曲沃人士,終其一生致力於學政,品性高風亮節,具有極高的學識。他崇尚朱熹理論,人皆尊稱之為明代理學之冠。後來這段文章在清道光四年時由陝西延綏道台顏伯燾,請陝西長安縣令張聰賢將其父顏檢的筆墨作為拓本,刻在石碑上。目前此石碑仍立於西安碑林。
「民 膏民脂」這段話就更有來歷(雖然我們現在都說是民脂民膏)。西元 925 年時正值五代十國,孟知祥擔任後唐四川節度使,並在當地管理內政、任用廉吏、減免苛稅,頗得民心。西元 933 年,當時的後唐皇帝李從珂封他為蜀王。次年兒皇帝石敬瑭挾契丹滅後唐,孟知祥乘亂於成都稱帝,史稱後蜀,是為明德元年。稱帝未滿一年,孟知祥病逝,三子嗣 主孟昶(唸「場」)登基,年僅十六歲。他即位後記取前蜀貪逸奢靡的教訓,懲治了先帝所任用的惡官,先處治極欲奪權的大將李仁罕,又將暴斂欺民的張業拉下 台。
明德五年時改元廣政。至廣政四年(西元 941 年)時,他頒布《頒令箴》告誡諸郡縣官吏曰:「朕念赤子,旰食宵衣,托之令長,撫養安綏。政在三異,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為規。寬猛得所,風俗可移, 無令侵削,無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功,軍國是資。朕之爵賞,固不逾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人父母,罔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
翻 譯如下:「我掛念人民如同掛念嬰兒一般,直到天黑才吃飯,天亮就起床穿衣。我任命你們做官,是要讓人民有安和的生活。為政的好壞是要看有沒有三種異象(即 害蟲是否來犯、動物是否受教化、小孩是否了解仁心),德治的成果是在於七絲(七弦琴。東周魯國地方官宓子賤於城南彈琴,人民皆受薰陶而和樂純僕)。處理事 情時要用趕雞鴨的方法(耐心引導去解決問題),當官時要遵守留犢的規距(東漢末壽春縣令時苗帶牛上任,後生牛犢,離任時他留下牛犢說:「來時無犢,歸時亦 同」。其他官員說兒隨母走理所當然,但他仍堅決留犢而去)。
「執法的寬大和嚴厲都要有所依據,讓當地 的風俗有所改善。不可讓人民受到侵害,也不要讓他們充滿痛苦。底下的百姓好欺負,但上天是難以欺暪的。稅收和車轎是百姓給的,國家要富強也必須要靠他們。 我給你們的爵位和賞賜,不會超越時限,但是你們領的俸祿,都實實在在是用人民的血汗所換來的。因此,當了百姓的父母官,怎麼能夠不對他們仁慈呢?我用此篇 戒文勉勵你們,希望你們能夠深切地了解我的苦心。」
此文一出便廣為流傳,大家爭相傳頌。此時中原正亂 成一片、民不聊生。契丹在中原不斷侵擾,反而是位於四川的後蜀幾乎沒有戰事。所以聰穎好學、文學造詣高的孟昶便開始整飾吏治、舉賢任能、糾貪查弊、重整綱 紀,並且廉儉持國、精圖厲治,讓後蜀的經濟和文化都發展到了繁榮富裕的水準。也在此時將唐代和五代的詩詞挑選五百首編纂成冊,名為《花間集》,對後來宋詞 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力。
但終究後蜀為宋所滅。在國家步上繁榮的軌道後,孟昶開始沉迷美色、廣召後 宮。當時百姓急忙將女兒嫁出,稱之為「驚婚」。並且在宰相趙季良死後,他任用了許多佞臣,使得朝政開始衰敗,整個朝廷也奢靡起來、浪費無度。廣政二十八年 (西元 965 年)宋太祖趙匡胤滅後蜀,當他看到用七寶(金、銀、珍珠、玉、鑽石、翡翠及瑪瑙)裝飾而成的溺器時,還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把玩了一番後,近臣告知,才知道 原來是夜壺,便生氣地說道:「自奉如此,欲無亡,得乎?」並令人將其砸碎。
即位三十三年,孟昶投降, 趙匡胤封他為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授秦國公,給上鎮節度使俸祿,進京赴任。於是他便和宮妃去汴京,但抵京後七日即亡。後來趙匡胤發現了這篇《頒令箴》,有鑒 於後蜀最後因政治腐敗,使趙匡胤不戰而勝的教訓,於是便從中摘了四句,成為「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四句,作為《戒石銘》頒示天下,告 戒官員不要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南宋紹興二年(西元 1132 年)時,高宗將黃庭堅手書的御制《戒石銘》頒於各府州縣刻石立於各衙門大堂前,以警各縣官員。所有新官上任時需率眾官員拜碑,並大聲頌讀以示公心。明太祖 朱元璋進一步明令立於甬道中,並建亭保護。清代時,因戒石碑立於大堂前面,官員們出入不便,因此改立為「公生明」牌坊。目前在河北省保定縣的「清代第一 衙」直隸總督署,大堂前的「公生明」牌坊,前面為「公生明」三字,背面即為十六字戒語。為目前唯一一座總督署的「公生明」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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