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說是“卡在喉嚨里的一只金戒指”的藝術。在寫作文體里面,我認為小說的包容性最大,最靜默,亦最婉約。它的動人往往在于欲言又止,就是一只金戒指卡在喉嚨里的那一刻,如此靜,如此艱辛,充滿難言的張力,不得不寫了,便成了小說,我喜歡有這種張力的小說,譬如福克納,卡夫卡,譬如八月之光,譬如阿美利加,壓得人透不過氣來。
(二)我對小說的認識是唯物的,唯物既在于語言性,又在于小說世界里的所謂人性.
小說的媒介是文字.語言學研究最大的貢獻是還原了文字的本質,文字是音phonemes,是字morphemes,lexicons,文字由語法結構決定,成字意,成篇章,這就是文字的物質性。古典小說里的文字不過是唯親的表情達意的工具,文字幾顯透明狀。古典小說里只有小說沒有文字,無論是中國的筆記小說,傳奇,章回,英國的維多利亞小說,法國的寫實小說,德國的浪漫小說,至本世紀俄國的寫實哲學小說。如果要將古典小說與現代小說劃分,我只可以說:現代小說呈現了語言性質,形式。傳統的小說讀者,如果喜歡讀故事,一般都會覺得現代小說艱澀沉悶,但我卻認為無情節,甚至無人物,只呈現語言形式的現代小說(更精確的說,是新小說),是文明的一大進步──從寫實到抽象同時又是思考的躍升。小說成了概念,語言的探索。較早期有英國的喬伊斯,后來有法國的Sphilip Sollers,Robbe,Gnillet,Geovqe Perec,讀他們的小說有一種聰明亮麗的痛快。
(三)小說是否只是探索形式,籍此給予讀者聰明亮麗的痛快呢,我認為:要破除文字的幻像與迷信(以為文字便是真實),我們必須還原語言性質,以形式風格書寫,給予懶惰的讀者打擊與震蕩。一個作者應該是這樣的吧,帶點惡作劇的反叛的風情。
然而,因為小說是“卡在喉嚨里的一只金戒指”的藝術,它既包容了還原語言本質的聰明亮麗,它又要給人有親。古典小說的娛樂教化功能,不外是“于人有親”。我們常聽說的“小說描寫人性”,恐怕就是這樣的意思。
我對人性的認識也是唯物的,沒有無緣無故的人性。人性既然有其社會歷史基礎,小說描寫人性,小說自然見証而且評定社會歷史。這是最最虛妄的推理。
香港很有值得一寫的地方,不但因為這是我生長的城市,也因為雖然我生于此,我卻不屬于此,說得廣闊一點,恐怕大部分生長在香港的人都不屬于香港。他們既沒有歷史,更談不上承擔,他們擅于隨機應變。香港有值得一寫的地方,因為它像童話國度,非常的脆弱游離,所有的一切都可即時完結,毀壞,但又是如此美的燦爛。沒有戰爭,卻時常像處于亂世。香港在歷史上這微妙的一點,便有值得一寫的地方。
(四)肯定小說存在價值的文字批評者/作者/讀者,最大的虛妄便是相信小說見証及評定歷史。對歷史非常陌生的香港人,如今都學會了一句話“讓歷史評定一切”。就像歷史真的會給事情一個公正的評價。問題是,歷史常常不斷推翻它自己。比如,1966年轟轟烈烈的中國文化大革命,如今成了浩劫。歷史的進程反反複複。這就是歷史最后的評價嗎?不,歷史性質既然可以不斷改變,我們就無法相信“見証及評定”。
(五)是次刊登的小說<<盛世戀>>,寫于1986年。當時我“見証及評定”的世界跟現在不一樣。如今看來,這作品處處背叛了我。
同樣,我很熟悉的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他的小說見証的歷史是1968年蘇聯入侵捷克及其后,但1989年捷克執政者失去了領導權力──他的小說見証的歷史背叛了他。
(六)在香港,一切的變化都很急速。我時常經歷死亡,一份工作丟失了,一份刊物消滅了,一個在報紙上發表的作品只有一天的壽命,個人的生命有極大的變化。政治舞台亦同樣如此。有人今天還在喊熱愛中國,明天已經飛到加拿大,作移民報道今天還說有信心,下午已經遷冊。在這種變化,這種背叛,這種疑惑里面,可以見証怎樣的歷史呢?所謂人性,亦跡近虛妄。因為生活在香港,我對事物的認識都抽了空──物質基礎在不斷變化與消失之中。
因此我時常張口無聲,寫得很少,因為有小金戒指卡在喉嚨里。
(七)我有一個哥哥,平時很少見面,我實在是那種很不依賴家庭的人。上一次見這個哥哥,已是差不多一年比一前的事。當時他喝了點酒,帶點醉意,抱著我大哭,,怨我不跟他親近,我也實在怕麻煩,遠遠地躲著。一次偶然在另一個哥哥家中遇到,他因長期酗酒,已經神經失常,自言自語,又坐在黑暗的樓梯間獨自喝酒,大哥因為小時候跟他一起爬樹,不小心讓他跌下來,弄斷了他的左手,一直有歉疚之心,時常殷勤地照顧他。往日見他行為不檢,便會勃然大怒。現在竟然十分沉默寬容。我靜靜地問他:“二哥怎麼了?”他答:“他沒救了。我們准備隨時做他的喪事。”我的心便沉沉的靜了下來,不憤怒也不憂傷。
我與他一起離開大哥的家,夜已經深了,他還在自言自語。我不管他,卻斷斷續續的想起他年少的俊美聰慧。他叛逆而好玩,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浪子。如今他腳步蹣跚,自言自語,與年少的他完全沒有關系。他不過是生命的失敗者。忽然他停下來,想起什麼似的,問:“你還有否玩吉他呢?”我年少的時候,時常抱著我的吉他。如今我幾乎已經忘記。于是便答:“哦,沒有。”我又問:“你呢?”你還有沒有唱歌?”他想了想,道:“沒有了。沒有再想起這些事情。”我立在安靜的深夜街道上,腦里浮現了他的歌聲,響亮而沉厚,充滿生命的愉悅與企盼,年輕時候的歌聲。如今他的嗓子,因為長期酗酒,睡眠不足,已經全然沙啞,唱不出一個音符來。我如此渴望聽見他年少的歌聲(充滿生命的愉悅與企盼)。這種渴望令我突然感到一陣尖銳的痛楚。
(八)因為經歷了生命(而到頭來,他又是一個失敗者),他失去他的歌聲了。因為反複經歷了生命的虛妄,我時常猜疑不決,欲言又止──金戒指卡在喉嚨里了。但為何我又會去寫呢(起碼這一刻,我竟可專注而又忠誠),我想,在深夜的街道上,我渴望再次聽到我哥哥年少的歌聲,我的心為殘酷的希望煎熬──生命原來不應當如此。我活在急劇的變化之中,我相信的人性迅速腐朽。但原來不應當如此。在絕望與希望之間,在腐朽與生長之間,如此靜,如此艱辛,充滿了難言的張力,不得不寫了,便成了字。
當然我又知道,小說不過是字,又物質性的規律。小說不代表真實。我又知道,小說描繪人性,人性也有社會歷史基礎。成為物質性的依據,而這種物質依據又時常背叛它自己。一切都在變化與毀壞之中,懷疑又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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