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頭捲髮、談起「發明」眼睛還會發亮,這就是曾被國內媒體譽為「飆夢發明狂」─必翔實業董事長伍必翔的最大特徵。
必翔是申請進駐蘇澳自由貿易港區的第一家廠商,在2013年元旦起,將可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
必翔與裕隆是國內業者中最積極投入電動汽車市場的本土廠商,因此又被稱為台灣的「電動車雙虎」。裕隆是以專業汽車製造廠起家,從學習外國造車技術、代理外國品牌,到集團擁有自己的汽車品牌;必翔則是以生技產業起家,擁有自主的鋰鐵電池技術,從電動代步車一路做到電動汽車。
伍必翔說,他一路走來,就是希望能運用機械科技增進人類福祉,必翔在農用車領域站穩腳步後,又朝向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發展,目前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動代步車大廠,電動車則是下一階段的努力目標,希望能在綠色能源產業中,扮演開路先鋒。
伍必翔指出,必翔的策略是要創造輕量化的電動汽車,目前必翔採用的電池組裝結構DOSBAS已取得世界專利,不僅不起火、不爆炸,還可確保行車安全。必翔電動車目前不僅天天在歐洲試跑,必翔的電池,早已隨俄羅斯的太空計畫,在太空中運行超過4年,下一步還將參與火星計畫。
蔣清明也說,電動車是劃時代的新產品,「從前電池與汽車是兩個領域的不同產品,作電池的不一定懂得作汽車,作汽車的也不一定會作電池,」但是在節能減碳時代,以電池起家的必翔,有了先天的優勢,接著就得看各國政府是否有決心為新世代的產品,打造好的使用環境。
「都會用輕型電動汽車」,產品將包括城市都會轎車與小貨車,車重含電池約540公斤,時速上限45公里至80公里,標準電池9.2V,續航力為85公里到125公里,但如果加裝額外電池可行駛150公里到220公里,標準充電時間為4.5 小時。
必翔電動車的秘密武器是磷酸鐵鋰電池,必翔也是目前全球唯一可自動化量產磷酸鐵鋰電池的廠商。磷酸鐵鋰電池的特性是無毒、無污染、安全性極佳,而且循環壽命可達數千次以上,還可作大功率充、放電,由此也讓必翔開發的電動汽車,僅需使用家用插座充電4-5小時,即可達到最高車速每小時80公里以上、最大續航距離達220公里的效能。
這幾年,全球掀起節能減碳風,不僅歐美市場力推電動車上路,彼岸的大陸,也在去年推出「十三城千輛」計畫,大力推展新能源車。「十三城千輛」計畫指的是,大陸政府去年元旦起,選定了北京、上海、重慶等13個城市,作為首批推廣新能源車的試點城市。大陸以財政政策鼓勵,這13個城市裡千輛交通車,包括了公車、計程車、公務車,以及環境衛生和郵政等車輛,都要使用新能源汽車。 首批數十輛的電動車目前已在上海世博會亮相。
蔣清明表示,節能減碳已成市場趨勢,在兩岸汽車廠和相關業者紛紛搶進卡位下,必翔和上汽成功搭橋,未來將供應上汽積極發展中的電動車和電動巴士,除了磷酸鐵鋰電池外,也包括了傳動系統的整合。據了解,必翔這次是打敗了比亞迪成為上汽的電池供應廠商,雙方將採取策略聯盟模式共創電動車王國,且不排除會合資設廠。
包括上汽等大陸汽車集團均積極向必翔尋求在電動車電池及關鍵零組件等合作,看中的除了是必翔的技術能力,更重要的也是,必翔掌握專利,能合法授權使用磷酸鐵鋰電池,由此也可讓大陸的電動車事業不一定要走山寨路線。小電池造就大事業,必翔再次成功打造台灣傳奇。
必翔與英國廠商因一紙代理權合約的糾紛纏訟十年,伍必翔夫妻飽受歧視、投訴無門,而我國外交官員竟袖手旁觀!官司打到台灣,台灣的法院與政府依然未伸出援手——十億餘元賠償金加訴訟費,一毛都不能少。也許是囿於語言隔閡,又對合約背後的條件與但書不熟悉,輕忽了眉眉角角的殺傷力。
必翔總經理蔣清明話語中充滿了不甘心,乾脆登報表達「台灣法院胳臂往外彎,台灣企業求助無門」來抒發自己的心情,一度還想說,「不如去投共算了」。
必翔與英國前代理商DHL(Days Healthcare U.K.Limited,原名DMA)的合約糾紛一路輸到底,在英國得不到奧援,回來台灣,三審官司依然無法改變定局 ,最高法院已於今年一月三日駁回必翔的上訴。
二月二十日,新竹地方法院確定執法,從伍必翔與蔣國清兩人的保證銀行玉山銀行的個人帳戶內扣走了五億七千多萬元台幣(共一二二三萬英鎊)的款項,即將要賠付給前代理商英國DMA,若加上必須賠付的訴訟費用與成本,伍必翔夫婦要賠償的金額高達將近十億餘元。
身為連帶保證人,伍必翔夫妻並未讓被告必翔公司賠償,而是個人自己掏腰包拿錢出來賠,「我的會計師都罵我笨,怎不早用公司名義提列這本賠償金,但我就是不想讓股東受傷,」伍必翔強調,他們個人扛賠償金,是因為太愛必翔,他們一生的心血都在這裡,不忍股價被打低,讓有心人趁機操弄,害了股東。
相較於過去上市櫃公司不斷出現掏空公司的老闆,伍必翔這對夫妻此舉,是給上市櫃公司老闆很好的典範。祇是,這筆鉅額的代理權賠償金,伍必翔夫婦花得很不甘心。
一九九六年前,當時還未上市的必翔,就已經打入歐洲市場,將自有名牌「Shoprider」的電動代步車交給英國DMA公司代理;DMA於九六年被英國愛爾蘭的大企業DCC所併購,成為旗下一家銷售醫療器材的子公司(後改名為DHL),為求保障,易主後的DMA要求雙方簽署五年的獨家代理權合約,必翔也要求DMA要將市場從英國擴大到整個歐盟,而DMA則有優先續約權。
二○○一年,五年契約屆滿,必翔認為DMA銷售狀況不佳,沒有達到每年銷售五千台的契約要求,且僅行銷英國市場,並未打開全歐市場,因而打算收回代理權,但DMA不服,認為自己有續約優先權,但必翔堅持不跟DMA續約,惹得DMA向英國法院對必翔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且以未來代理二十年所賺取的金額做為賠償金計算。
○四年一月底,英國法院不僅判必翔必須賠付DMA未來十年代理該產品的損失,還在訴狀中形容「伍必翔是位『 狡猾﹄的人……,」「蔣清明是個心思縝密的人……」種種歧視的字眼都在這份訴狀中。
伍必翔在英國提出上訴。根據英國的法律,在一審敗訴後,想提上訴必須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新事證,另一是一審判決有瑕疵,必翔獲得上訴法官以「一審判決有瑕疵」准予上訴,但上訴許可判決書中給了必翔一個「歧視條件」:點名伍必翔夫婦不是英國國民,在英國境內沒有財產,因此必須先繳交賠款給DMA,才得以上訴。
「DMA是一家經營不善的公司,二○○一年經營團隊已經離開,且現在已經停止營運,僅剩下處理必翔的官司,必翔怎麼放心將高達七億元的資金放在DMA身上,縱使打贏官司,但DMA卻收掉了,我們要到哪裡追討這筆錢呢?」
必翔提出將賠償金交由上訴法院保管的要求,卻被法院駁回,「在英國人生地不熟,又不懂法律,」心想回到自己的國家台灣打官司,「台灣法院應該會還我們一個公道」。豈料,官司從二○○四年打到一二年,從新竹地院、高院到最高法院,他場場都敗訴,「台灣的法院全都對英國法院的判決照單全收,」。
她心中滿滿怨氣:是對手拿當初上市的公開說明書來反告必翔利用DMA,宣稱必翔有「詐欺」行為、一家經營不善的公司竟可以用未來十年的預期金額來索賠。
「當大家都以為我們敗訴,應該會先賣在高點股票,」持股三成的蔣清明夫婦曾經被問到說為何他們不先賣股來籌賠償金,蔣清明說,她不願意連累股東,所以即使訴訟十年間,必翔的股價從○一年剛掛牌時最高來到一七五元,一路下挫到現在僅剩下四十元不到,大跌七七%,他們也沒賣出一張股票,若以市值算,伍必翔夫婦已經跌掉七、八十億元,足以拿來支付十次賠償金了。但蔣國清說,她不後悔沒賣股,本著他們經營公司的初衷,對股東負責。
「在我們還沒掛牌前,英國DCC(DMA的母公司)就曾經有意購併我們,在去年八月,又傳出有五大團體想要對必翔進行惡意購併,把必翔股價打到三十二元,」外有國際訴訟官司、內有禿鷹襲擊,成立三十年的必翔,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讓伍必翔夫婦很痛苦。蔣清明說,「必翔擁有電動車與磷酸鋰鐵電池的專利技術,是許多相關業者覬覦的對象,我們不能在這個時候倒下去,」十年纏訟雖然很折磨人,但這對夫婦仍堅定地與禿鷹與官司奮戰到底,不賣股票也努力維持股價。
或許必翔不諳法在前,然而拎著產品在全世界各地開拓市場的中小企業主而言,以創新技術打遍天下時,一旦在外遭遇困難時,政府單位從上到下則都吝於雪中送炭,祇能任憑他國執法者的宣判,業者不免會心生孤兒般的哀怨,在孤立無援下捫心自問說:「國家到底可以幫我們什麼忙呢?」
液態金屬製成的電池價格低廉,且能透過太陽能面板、風力發電廠或現有的發電設施儲存電力,並將電力保持至最需要時使用。
薩多威和麻省理工學院(MIT)學生研究團隊對他們的成果非常有信心,以致他們創立液態金屬電池公司(Liquid Metal Battery Corporation)並計劃兩年內推出如小餐桌大小的模型。
微軟公司(Microsoft)共同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也是這家公司的幕後金主。
薩多威表示:「液態電池意味我們不需為了尖峰時間興建更多發電廠和鋪設電線。這類電池還能為再生能源充電,用途可說是無可限量。」
電動汽車充電電池由於自身體積大、重量沉、造價高,已成為行業發展的瓶頸。
該材料呈現黝黑色,外觀與原油相似。在普通充電電池中,鐵原子通過電解液或電解質粉在兩個固體電極中運動,使電子流入與兩電極相連的電線中產生電流。而蔣業明製造的“劍橋原油”電池,電極是由微小的鋰元素組成,與液體電解液混合在一起,成為類似泥漿狀的流體混合物。電池中同時存在兩股帶著正負電荷的“泥漿”,由具滲透性的薄膜隔離開來。兩股“泥漿”流動,在薄膜上相互交換鋰離子,產生電流。要對電池充電,可外接一個電源使這些離子通過薄膜重新回到另外一側。
“劍橋原油”半固體電池有三種更換方法。第一,用戶將用過的液體抽出,注入新的“泥漿”;第二,前往充電站更換;第三,用電對“泥漿”進行充電。前兩種辦法只需幾分鐘即可完成。
新電池的造價約為250美元每千瓦時發電量,因此如果用它代替尼桑Leaf汽車的24千瓦時電池,將花費6000美元,只有目前成本的1/3。此外,蔣業明還表示:“劍橋原油”電池充滿電一次可供汽車行駛至少300公里,是現在電動車續航能力的一倍。(1美元約合6.39元人民幣)
即使這項技術可以在短期內實現商業應用,但建立充電站則需要很長時間。
電動汽車的概念早在20年前就有了,目前影響電動汽車進入市場的主要因素還是技術不過關,其中最關鍵的是充電電池的性能。
制約電動汽車發展的另外一個因素是充電電池的成本。目前一個20千瓦小時鋰離電池的成本約2萬歐元,如果這種電池能大批量生產,當然成本還可以至少降低1/3。這也是汽車制造商所希望的。電池必須在現有水平上性能再提高3倍,價格再降低2/3,這樣才有可能有市場競爭力。日本豐田汽車公司在開發電動汽車方面算是最領先的。
汽車制造商的下一步目標就是發展沒有燃料發動機的,完全意義上的電動汽車。實現百分之百電動汽車的關鍵,就目前而言,還是充電電池技術要有更大的突破。
鋰電池產業發展20多年來一直集中在3C產業為主,鮮少應用在市場經濟規模更大的儲能和動力電池(瞬間需要較大電流)市場,這市場涵蓋純電動車、油電混合車、中大型UPS、太陽能、大型儲能電池、電動手工具、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航太設備與飛機用電池等領域。
主要原因之一是過去鋰電池採用的鋰鈷正極材料(LiCoO2,就是現在最常見的鋰電池),無法應用在需要大電流、高電壓、高扭力以及要耐受穿刺、衝撞和高溫、低溫等條件等特殊環境,更重要的是,因無法滿足人們對安全的絕對要求而飽受詬病。
同時,鋰鈷電池也無法達到快速充電與完全避免二次污染等目的,而且,一定要設計保護電路以防止過度充電或過度放電,否則就會造成爆炸等危險,導致全球品牌NB業者投下鉅資回收的情況。
另外,鈷的價格愈來愈高昂,全球鈷元素最大生產國剛果,戰亂紛擾多,導致鈷元素價格不斷升高。鋰鈷電池的粉體因鈷元素價格不斷上漲,現在已從原先的每公斤40美元漲價到60~70美元。磷酸鋰鐵粉體依品質好壞,每公斤售價在30~60美元。
這20年來,各國產學界早已投入無數的研發人力與資源,不斷尋找能夠取代或解決LiCoO2問題的新材料,因為,據統計,全球動力與儲能電池市場的經濟規模總量每年高達500億美元,遠大於鋰鈷電池每年55~60億美元的胃納量。從2006年7月至今,包括投入能源儲存設備的Deeya Energy,發展薄膜鋰電池的Infinite Power Solution,看好新世代鋰離子電池─磷酸鋰鐵電池產業(LFP,Lithium Ferrous Phosphate)的美國、台灣和加拿大等業者,快速從全球創投和其他資金來源募來超過3億美元的資金。
<<>>產業發展趨勢
(一)市場規模預期將快速成長
依據野村公司2009年估計,預計2015年電動車電池市場規模可達123億美元。三菱公司預期在2020年電動車將占該公司汽車銷量的20%;美國政府預測電動車滲透率於2015年將達6%、2020年達11%;中國政府則以2011年底新能源車銷售量占大眾運輸汽車銷量比例達5%為目標。
(二)新型態服務契約模式的興起
電池成本占電動車成本結構相當高之比例(將近50%),影響電動車售價及市場普及。為突破成本過高的困境,新型態的服務契約模式應運而生,例如業者可提供電池租賃服務模式,消費者不需購買價格昂貴的電池;或提供一定里程數內、不限次數更換電池的服務(電池交換),以降低電動車價格。
(三)電池技術將持續提升
電池專利技術主要包括化學相關化合物及製程技術的研發等,隨著電池產業持續發展,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廠商將能主導產業發展趨勢,故國際廠商包括:美國、日本、中國、韓國等,均積極投入技術研發,以提升技術層次及競爭力,並掌握技術專利。
(四)政府政策支持與協助
美國及中國政府均提供電動車購置補貼或租稅減免措施,以鼓勵購買電動車輛,其中中國政府提供的購車補助,目前僅針對商用車、公務車等運輸車輛,尚不包括私人用車,美國政府也提供業者研發高階電池之政策誘因,以鼓勵電池技術之發展。
三、我國政府政策措施
配合產業發展趨勢,政府已持續推出相關政策措施,大力協助國內電動車電池產業之拓展,例如提高鋰電池研發之法人科專預算補助,由去(98)年度的1.2億元,提高為今(99)年度的1.6億元。除法人科專外,業界科專亦將電動車輛關鍵零組件納入補助範圍,其中即包括電動車用儲能系統(如:鋰離子電池、超級電容)與電源管理系統等,以積極協助發展電動車關鍵零組件及建立國內系統整合技術,帶動我國電動車輛產業之興起。
此外,工研院亦積極開發電池新技術,促進國內電池技術邁向自主;另經濟部刻正研擬「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輔導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其中即包括鋰電池技術之開發與示範,例如:鋰電池材料、製程、快速充電、電池模組等,將有助於促進國內電池產業發展。
<<>>行政院經建會「『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100年度執行檢討」。
行政院於99年9月核定實施「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續於同年12月核備「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執行檢討作業要點」,以期實現整體節能減碳目標。本方案100年度訂有十大標竿方案、229項工作項目,共有219項達到訂定目標、10項落後,整體達成率達95.6%。另CO2減量、節電及節油等三項指標之全年達成率依序為137.28%、100.55%及149.74%。有關十大標竿方案之全年重要執行成果,簡述如下:
1.健全法規體制
(1)經濟部能源局完成「永續能源基本法」、「能源發展綱領」草案。
(2)環保署、財政部持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稅」立法及相關配套措施。
2.低碳能源系統改造
(1)台電公司啟用全國最大的高雄永安鹽灘地太陽光電發電場,全年總發電量約600萬度,每年可減少約3,623噸CO2排放量。
(2)經濟部能源局完成100年至114年長期電力負載預測及電源開發規劃,以及我國整體風能發展策略規劃報告。
3.打造低碳社區與社會
(1)環保署推動「低碳城市推動計畫」,優先選取新北市、台南市等4座城市,完成52個低碳示範社區之節能診斷,並補助19個地方政府辦理「低碳示範社區」計畫。
(2)交通部完成與臺東及屏東縣政府協商辦理綠島及小琉球電動機車環境等配套措施。
4.營造低碳產業結構
(1)經濟部能源局完成全國交通號誌燈100%換裝成節能減碳LED燈,每年可省2.5億度電、減少CO2排放15.5萬噸。台灣成為僅次於新加坡,全球第二個將傳統白熾燈交通號誌全部淘汰的節能國家。
(2)工業局完成林園、觀音、台南科技、台中、大甲幼獅等工業區及重點產業聚落能資源鏈結,可減少29.6萬公噸CO2當量/年。
5.建構綠色運輸網絡
(1)交通部持續推升高鐵運量,100年度旅客運量達3,474萬人次,可減少約19.5萬公噸CO2排放量;交通部已核定補助15個縣市辦理智慧交通控制,並已函知公路業者公路汽車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辦法。
(2)內政部完成補助地方政府辦理169項市區道路人行及自行車環境建置改善計畫。
6.營建綠色新景觀與普及綠建築
(1)內政部完成2,004家綠色便利商店認證之現場評估作業。
(2)農委會新植造林7,091公頃,撫育54,704公頃,加強造林已逐漸顯現成效。
7.擴張節能減碳科技能量
(1)國科會推動25項產學合作案,補助200項目標導向型研究計畫,技轉收入增加2.5億元,相關產業產值年增20%。
(2)教育部辦理能源科技創意競賽暨計畫成果展示,厚植各階段的學生參與能源科技研究能量。
8.節能減碳公共工程
(1)工程會辦理169件工程查核,協助機關落實節能減碳規劃。
(2)工程會辦理政府採購內化節能減碳宣傳班,參訓人數達10,622人。
9.深化節能減碳教育
(1)教育部執行低碳校園專案計畫,補助金門縣、澎湖縣等縣市的13所學校,進行傳統燈具之汰換。
(2)環保署完成編製「氣候變遷圖解小百科」,供民眾免費下載,促使民眾增進暸解氣候變遷知識。
10.強化節能減碳宣導與溝通
(1)經濟部能源局完成168家政府機關學校節能技術服務,發掘節能潛力減少CO2排放量5.3萬公噸/年,以提升公部門節能減碳能力。
(2)農委會辦理合理化施肥宣導講習及觀摩計632場次,宣導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本案提報今日委員會議之重要結論,摘述如次:
1.本方案在各機關共同努力下,100年度工作計畫整體達成率95.6%,成效良好。未達成目標之工作項目,請主辦機關積極辦理。
2.本方案100年度設定之CO2減量、節電、節油目標均已達成,100年之能源密集度較上年下降4.90%;CO2排放密集度亦較上年下降1.44%,顯示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已有所成果,請各相關部會積極推動實質減量計畫,並積極投入能力建構。包括:持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及「能源稅」立法,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鼓勵天然氣及再生能源的使用,推動能源價格合理化、智慧電網計畫、低碳島及社區、綠能產業旭升方案等。
<<>>《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其中對中國政府2012年預算內投資新能源汽車、鋰電池以及LED等節能減排行業將獲得較重比例投資。
政府也將投資488億元人民幣加強節能減排、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投資299億元人民幣用於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LED鋰電池等新材料產業將獲利。
雷諾日前在日內瓦2012國際車展上發佈了旗下首款純電動汽車ZOE的量產版,並公佈改款車型的售價為1.57歐元起。
ZOE是第一款選用了雷諾全新“Range OptimiZEr”系統,成為首款由NEDC認證的續航里程為210公里的量產純電動車。根據實際路況,ZOE的續航里程略有不同。例如在城市環境下,ZOE的續航里程可達100公里至150公里。
法國雷諾集團總經理助理Carlos Tavares表示,公司希望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與尼桑公司聯手和中國東風集團合作,在中國生產汽車,其中“至少包括一款”電動汽車。
<<>>中國工信部日前開始徵求「鉛蓄電池行業准入條件」意見,制訂了嚴格的鉛蓄電池准入門檻,這意味著政府將進一步規範鉛蓄電池行業,鋰電池、鎳氫電池等有更大的發展契機。
准入條件中包括鉛蓄電池的生產能力方面:新建、改擴建鉛蓄電池企業或專案建成後同一廠區年生產能力不應低於50萬千伏安時;現有鉛蓄電池企業年生產能力不應低於20萬千伏安時,現有商品極板生產企業(專案)同一廠區年極板生產能力不應低於100萬千伏安時。但對於卷繞式、雙極性、鉛碳電池(超級電池)等新型鉛蓄電池建設專案,不受生產能力限制。
<<>>未來開口式普通鉛蓄電池將禁止生產,商品級板、外購商品極板組裝鉛蓄電池、幹式荷電鉛蓄電池等等均禁止新建或者改擴建。
<<>>中國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空對空導彈研究院總設計師中航工業空對空導彈研究院的樊會濤給出《大力發展鋰離子動力電池 促進清潔能源產業轉型升級》提案,建議政府集中力量扶持重點優質企業發展,支持研發和突破鋰離子動力電池核心技術,加強清潔能源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鋰離子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
目前,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為了領先清潔能源產業重視鋰離子動力電池產業的發展,在鋰離子動力電池領域的系統集成等相關核心技術上佔有先發優勢。中國應加快制定發展鋰離子動力電池的相關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集中力量扶持重點優質企業發展,支持研發和突破鋰離子動力電池核心技術,推動鋰離子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
他建議相關部委儘快制定國家鋰離子動力電池的發展規劃,儘快建立新能源汽車、鋰離子動力電池等新能源產業的行業標準體系;通過財政撥款和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充換電站、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的發電儲能等新能源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市場需求。
他表示,目前鋰離子動力電池產業仍處於起步階段,需要對新能源的使用給以大力扶持。採取限制燃油車排放、購買EV補貼、免EV停車等費用、增加政府機構購置新能源車比例、增加投資等措施,提升電動汽車需求;同時增加投資風能、太陽能、海上發電等專案,拉動鋰電池發展。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行政院於99年9月核定實施「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
黃琴雅2012-03-07第1305期 新新聞(文章來源:【兩岸經貿月刊】2010年8月號224期)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