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1-23 19:42:53| 人氣4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連動債之害投資人向銀行主張權益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十多歲的宮先生退休金加上存款900多萬元,全投連動債:「當初騙我們可100%保本,現在出事又要我們強迫簽和解書,卻只還兩成。」

黃偉哲為連動債受害者召開記者會,表示銀行尚未與受害者談好賠償就要求撤案,根本不合理;為何賠償金明明是本金,銀行要逼簽為所得?還要扣稅,且課稅是政府的事,跟銀行有什麼關係?

台新銀行連動債自救會的鄭美瑄:十幾年來都信任台新銀行,沒想到連動債讓她損失重大,當初理專說100%保本,如今全家都受害,有很多人甚至鬧到老來離婚家庭破碎,光是台新全省有八千多受害人。

一銀存款已有五十多年的蔡先生:銀行經理來到家裡談和解的事,可是只肯賠兩成,後來加到三成,「損失這麼大,銀行還要求和解撤案,實在很過分!」

對於受害者的訴求,主管機關金管會代表王允中科長表示,將全力促成銀行與客戶和解,過年後將開會討論,並籲請銀行應公平對待投資人。主管稅務的財政部賦稅署李雅晶科長指出,投資人本金收回和銀行的損害賠償不必課稅,投資人應可向銀行主張權益。

資料來源~新聞來源:記者林永富報導

台長: yaung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