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雞腳凍比打職棒有尊嚴?
上個月的27日,地方法院默默的傳來一則消息,職棒簽賭案審判終於有了消息,其中當年疑涉案球員中最大牌的前興農左投何紀賢被判無罪了。
以下是判決全文:
裁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刑事
裁判案號 96 年 易 字 第 1851號
主 文
洪琮証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陳昭穎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戴龍水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何紀賢、杜明澤、陳孟宏、陳春風、楊仁明、蔡生豐均無罪。
宣判日期 097/02/27
「台灣確實欠馬力歐一個道歉,也欠他一聲感謝... ...」
2005/11/1 米果 知名部落格作家(在10月31日馬力歐的解剖報告正式出爐後所發表的心得)
在大家都還在關心八搶三熱力賽時,完全忽略了這項消息,或許應該是說臺灣記者們都忽略去報導這則新聞了。
這讓我想起來前誠泰洋砲馬力歐(Mario Gonzalez Encarnacion)猝死時,指稱他施打禁藥致死的報導唯恐閱報人看不見,登了好大個區塊。不過最終驗屍結果出爐,證明馬力歐沒有施打禁藥時,那篇報導的長寬約各一個姆指寬。
臺灣現在大多人仍舊以為馬力歐是死於禁藥的,不過相信有更多的人現仍以為何紀賢是簽賭案的涉案人士。不過我其實沒有想為何氏辯白的意圖,司法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公正,尤其像這種案件,法官透過棒球比賽錄影畫面或一些片面之詞來判斷一個球員有無涉入放水,太困難了,司法不見得能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決,就如同我很懷疑O.J.辛普森的判決結果一樣。
2005年7月26日那天我記得是去補習返家罷,我爸冷不防告訴我陳昭穎被捕的消息。回家果然發現平日對棒球不聞不問的各台媒體,爭相報導職棒簽賭案。除了La New熊隊的捕手陳昭穎外,時任誠泰Cobras隊的二軍教練蔡生豐(前味全龍)亦被逮捕歸案。
美國普普藝術大師安迪沃荷(Andy Warhol)曾說過:「未來,每個人都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 」(In the future everyone will be famous for fifteen minutes.)
陳昭穎恐怕未曾想過自己有一天能成為家喻戶曉的棒球員,不過他這真叫做惡名昭彰,而且成名了可真不只十五分鐘。這傢伙成了名,還牽連到了他的弟弟陳宇泰(本名陳昭評),進不了棒球圈。他另一個與我同年的弟弟陳昭翔現在安然的待在台中工農青棒隊,希望未來職棒球團別再施行株連九族的政策罷。
事隔兩天後,La New熊隊的戴龍水也被約談了,戴龍水僅僅是一個不太穩定的中繼投手,結果大手筆跑去買車,之前曾上了輕鬆一些的體育版面,結果沒人去想那些錢是哪裡跑來的。根據上面的判決結果,與陳昭穎一同被判了六個月有期徒刑。
「如果你們有什麼好的工作或建議記得通知我一下喔,而對於中華職棒這種不安定的工作就不用介紹給我了。」
2007/11/11 楊睿智 前誠泰Cobras隊外野手,暱稱「吉娃娃」(表現穩定的楊睿智於同年10月22日莫名其妙被釋出後的感想。)
最令我意外的涉案球員出現在8月18日,我還蠻欣賞的兩位球員疑似涉案,那就是興農牛隊何紀賢、楊仁明,很不幸的,兩球員在兩天後的報紙上已經登上開除並永不錄用的名單中了。顯然最近清白是還來了,但何紀賢現在穩定的擔任房屋仲介當中,似乎絲毫沒有影響到他的生活。
在那之前何紀賢的職位是擔任員林鬍鬚林雞腳凍淡水店店長,聽起來有些刻苦,但身在臺灣,賣一輩子雞腳凍都比當職棒球星有尊嚴。
「大家都標榜要愛台灣,但台灣的運動彩券只拿國外運動賽事當標的,忽視台灣運動,不就是不愛台灣嗎?」
2008/3/4 趙守博 中華職棒聯盟會長(得知北富銀發行的運動彩券確定不納入中華職棒後的憤慨心得。)
一直到了8月19日,前三商虎投手洪琮証(本名洪邦政)被約談,被指在簽賭案中擔任了白手套的角色,而後直接收押禁見。判決結果也市六個月有期徒刑。
杜明澤、陳孟宏、陳春風這三個人除了杜明澤以外都沒有很熟,只知道不是球員就對了,似乎也是因為白手套而被懷疑。當初千夫所指的杜明澤最後竟然無罪釋放,我並不了解情況,也不想瞎猜,不過總覺得六個月是便宜那三個傢伙了。至於究竟為何能減刑,新聞沒提供消息讓人知曉。
後來陸續約談了不少關係人,簽賭案一直持續到去年仍未停歇,當時的中信鯨明星球員鄭昌明因涉案而遭開除了,這件事真的害我受驚了囧。重點是,職棒簽賭案,還沒結束呢。
趙伯伯,別怪政府不給中職搞運動彩券,如果你當頭子,你可敢開放給中職參一腳嗎?
http://tw.club.yahoo.com/clubs/cpbl-106/
中華職棒 (最龐大的中華職棒主題家族,判決書是從這裡找來的,原文來自司法院網站。)
http://blog.roodo.com/chensumi
米果【私‧生活意見】 (很棒的個人部落格,偶有棒球文章。)
http://blog.pixnet.net/kenmy
肯米的棒球天空 (我最早從這裡「得知」何記賢無罪的。)
http://www.judicial.gov.tw/
中華民國司法院 (想學法律的來這裡逛逛吧。 謎之聲:這...不用吧= =)
by 老翁
附註:沒想到這篇打得算挺順的,哪一天針對棒球簽賭事件完整寫一篇吧!!
(首圖來自google 圖片搜尋 原始來源可能CPBL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