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女孩們:
喜歡一個男孩,接受男孩的追求,是一件美好快樂的事情,戀愛是使女人漂亮的秘密,也是使人生有趣的元素之一,但是在妳寬衣解帶跟男孩裸裎相見之前,我有幾個小小的忠告。
我希望妳沒有把自己「獻給」男人的感覺。
妳不是祭壇上的羔羊,男人也不是上帝,一樣需要吃飯喝水睡覺拉屎,妳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成年女人,兩情相悅所以渴望肌膚之親,不是給予,不是奉獻,而是站在跟對方平等的立場上做出的決定。愛情有其美妙之處,卻不一定是神聖的,把腿張開不等於把心交出去,只是因為妳跟他有性關係,不代表他就此擁有妳這個人的身體 /心/靈魂,那些東西應該終生屬於妳自己,妳可以打開大門歡迎妳的愛人到妳的心房小坐,甚至於給他鑰匙方便他自行出入,但是所有權狀上可只有妳的名字。
我希望妳沒有迫不得已的成份。
很多女孩抵受不住男人的威脅如:「妳不做不要怪我找別人」或是「妳不做就是不愛我」而上了床,去他媽的,他要是真的喜歡妳,才不會強妳所難,妳要是擔心不跟這個男人上床他會跑掉,那妳違背自己的意願去滿足他的性需求之後,就更加不能保證他不會棄妳如敝屣,因為妳已經把所有的籌碼押出去了,還有什麼可以留得住對方呢?不願意被始亂終棄,就別給人家「始亂」的機會,是不是?而且,這種用老二主導人生方向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的混蛋,送給妳都要哭三聲,還得打電話叫環保署來收大件垃圾,叫他滾蛋好了。
我希望妳知道自己有說「不」的權利。
身體是妳的,後果一定會由妳自己承擔,不管對方如何誠懇真心信誓旦旦,事實是,任何人都無法代替妳負起什麼責任來,所以妳有絕對的權力與義務為自己做主,而且完全沒有抱歉或是不好意思的必要,妳不是自私不體諒別人,保護自己是每個人的天賦權力。
如果他說要找幾個人一起開性派對而妳無此興趣,請說「不」,他希望嘗試皮鞭蠟燭手銬而妳不願意,請說「不」,他不願意提出驗血報告證明自己無愛滋性病肝炎等傳染病,請說「不」,他說「不喜歡戴保險套的感覺」,Fuck him,請說「不」,要知道,妳沒有責任跟義務滿足對方所有的要求,如果妳不確定要不要把感情發展到床上去,拒絕好了,千萬不要受老式鴛鴦蝴蝶小說荼毒,以為妳需要為愛情付出一切,拜託,2005年了,沒有這種屁事。
我希望妳知道要保護自己。
使用避孕藥保險套是基本常識,不要以為愛滋病只是報紙上的數據,不使用保護措施,結果春風一度珠胎暗結,是非常倒楣的狀況,他肯結婚給予孩子合法身份,都未必保證可以走上幸福之路,奉子成婚的情侶特別容易遭遇「因了解而分開」的結果,他賴帳不認,妳要面對的麻煩只有更多,法律是殊不浪漫的,不會因為妳肚子裡那個寶寶是「真愛的結晶」而網開一面,因為妳的「愛情」而讓孩子父親欄空白,當一個父不詳的非婚生子,不是很公平的。
還有,時代再進步,男女再平權,貿貿然跟陌生男人去他家妳家賓館郊外都是致自己於險境的做法。誠然社會風氣開放,男人能做的事女人大概也都能辦到,女孩也可以大大方方承認自己「只要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可是,女人可以投票/ 外出工作/ 從政,不表示體力上也一定可以跟男人相抗衡,被強暴不是女孩的錯,隨便跟素昧平生的陌生男子走到人煙稀少之處則絕對自找麻煩。
我希望妳珍惜自己多一些。
女孩們自己一定要知道,妳跟男人一般是人,有同樣的權利與義務,認識現任男友之前的生活不關他的屁事,彼時妳又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他的存在,而且今天的妳如果可愛,是妳過去的經歷的累積與浸淫,他可以決定不要承擔妳的過去,另覓他的理想,那是該男人的選擇,但是他沒有資格跟妳在一起還挑剔妳,而妳更沒有因此而覺得低三下四或是抱歉的必要,承認自己不是處女,就跟妳說妳不是愛斯基摩人一樣,沒有什麼大不了,妳不會因此而成為瑕疵品,很多沉淪在痛苦關係中的人喜歡自我安慰,說感情是前生欠的債,不,親愛的女孩們,妳什麼都不欠他。
傳說中,邱比特總是蒙著眼睛射出愛神的金箭,所以愛情是盲目的。
神話或者有某些真理存在,可是,愛情盲目,妳並不瞎。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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