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台灣的喝酒文化。
在台灣,「喝酒」兩個字決不僅僅是字面上「把酒喝到肚子裡」這麼膚淺的意義,它還引申出了許多奇怪且不合常理的規矩。
你敬我我敬你你挺我我擋酒,初見面喝一杯,說錯話罰一杯,遲到要罰三杯,尊敬對方先乾五杯,我乾杯你也要乾杯,大家一起乾杯之後再來個別乾杯。喝酒就像隨機排列的數字組合,喝進去的杯量決不只是3個人就是3!=3×2×1=6,1個人6杯這麼少,而是大約要在6的上方來個無限次的立方。因此每個人喝到的量也許不一定,不過普遍總數都要6的立方等於216杯以上。1杯的量約莫100 ~ 150㏄,所以216×150=32400㏄,相當於32.4瓶1000㏄的可口可樂或是64.8杯500㏄的珍珠奶茶或是324罐的養樂多。人的身體有70%是水份,意思就是:若一個60㎏的人喝完酒走在路上,他等於背著21.6瓶350㏄的鋁罐飲料走在街上。當然,以上的數字僅僅是推論,或許有許多不是太客觀的數據,不過這些數字在在都只為了突顯:3個台灣人一個晚上就可以喝掉這麼多酒。
喝下肚的這麼多酒都去了哪裡?不用懷疑,不是流到各大化糞池中心就是變成脂肪囤積在腹部每天帶著出門。為什麼要喝酒?難道是為了怕玩水的時候會溺斃所以需要貼身泳圈嗎?喝酒的理由因人而異,有人為了開心,有人為了自溺,有人為了半夜可以多去廁所噓噓。
但是我真的疑惑的是:這些喝酒的人知不知道自己喝醉酒的樣子?有人醉了指著別人鼻子問候你爸媽,有人醉了靠在沙發上神秘地說其實我是劉德華,有人醉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得唏哩嘩啦,有人醉了倒在路邊唱一顆榕樹下,有人醉了在清晨5點大呼再去下一ㄊㄨㄚ,有人醉了在路上開著march以為是寶馬。喝醉酒的樣貌是百百款,但普遍的共通點都是 --- ㄌㄨˊ!
清醒的人往往都得有萬般的耐心與菩薩的心腸照顧並體諒這些已經喪失一般行為能力的人,像泰瑞莎修女慈愛地為喝醉的人準備熱茶,像天上聖母瞇著眼回答每個莫名其妙的問題與要求,像西遊記裡的唐三藏總是相信下次這個喝醉的人不會再犯同樣的過錯。我想,每個常照顧喝醉酒的人大概肚子裡不只是能撐船,都可以航行鐵達尼號了吧!
其實沒有人理所當然要具備寬容與忍讓,沒有人應該無私為別人受苦受難,沒有人不准在清醒的時候不可以憤怒火大對喝醉的人置之不理任其被砸撻。
但是,人,都是有良心的啊!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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