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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2 02:00:19| 人氣6,2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寶島台灣處處藏寶(一)《1974/ 09/ 18 實業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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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是我在一九七四年九月十八日脫稿於南投東埔「岳友山莊」的舊作,當時曾發表在最暢銷的《實業世界》雜誌上,該誌總編輯為黃柏松(業已逝世),副總編輯係文壇知名女作家曹又方,編輯則有「金馬獎」秘書長王清華。

寶島台灣處處藏寶(一)
揭開台灣藏寶三千億之謎

黃金九百六十公斤、白銀兩千四百公斤、寶石五百公斤、翡翠一千公斤,折合時價三十億元,這宗買賣於一九七九年在本省貢寮鄉福隆挖仔山區進行,而買主雖僅投資一百萬元;但風險奇大,勝算奇小,換做是您,可願賭它一次?那就是由來已久的「挖寶」!
日本據台期間,依挖寶者預估,藏寶值逾參仟零捌拾貳億元之鉅,而另據日本外務省防衛廳「戰史檔案館」情報透露,一九四五年由於戰局急轉直下,確實曾在台灣挖掘八處密窟,隱藏了在「大東亞共榮圈」時期搜刮所得部份財寶,並曾設置三百餘處埋置彈藥槍械,此外,「大日本寶藏協會」和朝日新聞《經濟學人週刊》所載:日方已對曾經淪為所謂「大東亞共榮圈」國家,承諾分別償付賠款如下:菲律賓一千九百八十億、印尼八百零三億八千八百萬、越南一百四十億四千萬、緬甸七百二十億、柬埔寨十五億、寮國十億......等,總計共達三千六百四十三億四千八百八十萬元,再證諸:(一) 《讀切雜誌》中的「實話與奇譚」專欄作者原英氏供白。(二)日本投降撤台之際,對於不易藏匿的大炮之類軍械,悉數破壞殆盡(霧社即其一例,日軍在半山神社前置一巨炮,炮口朝向萬大水庫匣門,擬於撤退時炮轟破壞水庫再將巨炮炸燬,不願易手國軍),其餘輕便武器槍械則「藏諸名山」。(三)日本「大日本寶藏協會」成員,係由日軍在各國參加埋寶工作者組成,本省澄清湖、頭汴坑挖寶事發,該會即曾派員特來參與一手,結果呢?想想可知嘛!日本那會讓外人平白撈獲「皇軍」血汗掠奪品!倒是壽山掘寶一事,沒有日人插手,反倒掘出四百餘萬軍械品。
據目前所獲悉之資料顯示,本省五十年代掘寶案件層起之際,前後向省警務處申請登記者多達兩百餘件,這些申請者所擬掘寶之處,較具規模者有信義鄉的姑姑山、坪林鄉的頭汴坑等處。他們係根據日軍曾駐紮該地區而確認這些皇軍分別是「命八五番號部隊」「皇軍第八軍團」「誠一八九八番號部隊」......等。該批皇軍來台駐防之前,係從中國滿洲關東軍、駐菲馬尼拉前進兵團和東南亞等地調遣來台。當民國三十四年初,戰爭吃緊時刻,皇軍接奉東京某項極機密最速件指令後,當下披星載月在營區鄰近架起丈餘高的布幕,並於布幕外調派憲兵往返巡梭,嚴禁老百姓接近布幕外二百尺內,違者遽予逮捕繫獄,所以鄰近居民都沒人敢越雷池半步,只聞悉布幕內在敲敲挖挖搞些見不得人的啥子名堂。
日本投降後,遣往南洋各戰區的日軍亦相率歸國,其中有部份官兵因曾參與埋寶事件,見利忘義而臨陣潛逃,或隱名埋姓歸化當地土著以規避被遣回國而逞掘寶意慾。本省各地這類變節的皇軍是大有人在,只因同是黃種皮膚黑眼瞳,極難識穿誰是化身的日本人。
據日本《實話與奇譚》透露:這批被徵調參與埋寶者,動工前皆被日軍軟哄硬騙,美其名為構築軍方工程,如防空洞、避難壕等,待汗如雨下鏟飛鋤落一番後,日軍即令苦役們扛抬木箱進入七彎八拐的地窟中,由於木箱裝置物品異端笨重,當即有人認係黃金之類貴重寶物,日軍聞悉登時「闢謠」,稱呼該項東西乃檔案卷宗而已。及至木箱全部運入地窟後,這些苦役有的便在黑黝黝的洞窟內,慘遭閉洞活埋滅口下場;部分較有人性的日本軍官,在洞窟挖妥之後,以「赤飯」來慰勞這些苦役,席間所備酒菜俱為紅色,這票平時虎背熊腰、怪眼圓睜的日本高級軍官,此刻卻滿臉堆歡極意迎逢這批苦役,苦役們面面相覷受寵若驚,在這票日軍虛情假意慇懃勸飲下,苦役莫不酒入歡腸,酩酊大醉如同爛泥,於是一票靜候在外的日軍蜂擁入室,將醉臥地上的苦役如待死豬般地拖至廣場,捆成一堆灑上石油予以火焚滅口。由是,這些親眼目擊親身參與者,便在日方慘絕人寰的血腥辣手中,成了寶藏的燔祭品,而藏寶的真境實地,除了日本原始紀錄外,本省非參與其事者,便也霧失樓台、月迷津渡而無從著手了。
台灣的掘寶熱,最高潮係於民國五十年前後,當時申請者多達二百餘起,係引據:「臺灣省發掘日人埋藏物資辦法」而提呈的,這項辦法中規定:當事人若掘獲金、銀、銅、鐵、鎳和珠寶等物,需繳納時價六十%予政府,若為彈藥武器為七十%,而其餘物資則為四十%,至若於水域打撈或在外島搜掘者,則僅抽繳三十%,當事人並得自理所需費用。這項辦法是在民國四十九年五月間,由台灣省議會修改而成的,計有十七條,前此光復初期所頒「臺灣省發掘打撈日人埋沉物資辦法」同時廢止,並撤銷原有委員會,改由省警務處來接管業務。在這些修正辦法中,除了三軍基地和港區另有規定外,其餘逕可依據民法八○八條:「發現埋藏物而佔有者,取得其所有權;但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現者,該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與發現人,各得埋藏物之半。」意即掘寶可逕向地主接頭洽商,若果挖寶處為林班或山地保留地,則向主管地權機關提出申請即可。
首宗在眾目睽睽下公然宣揚掘寶者,係於民國四十四年揭開序幕,往後這門生意途轍上,便路阻人塞趨附競奔了;然二百多宗掘寶事件,演變至後來,大部份草草收場沒沒無聞。回顧本省較具規模而且頗像回事的,屈指算來大概只有數起,首開風氣之先的是──台中縣的頭汴坑掘寶案。

頭汴坑位於臺中縣坪林鄉境,掘寶處是在標高八百公尺的內暗坑山中,該處現駐有國軍某部。在日據時代,鄰旁坪林鄉曾進駐「誠部隊」,構築一中型機場,專供神風特攻隊使用。民國四十四年初,有位業已改嫁本省人之日婦芳口正子,傳出了其前夫在該部隊擔任少校時,曾私授其寶藏資料秘密地圖。後因南洋戰勢急遽惡化時,其夫奉令率神風特攻隊對美艦作俯衝自殺,旋即下落不明死活未卜。該名日婦因某項因素梅開二度並遲遲在光復後十年之久,才傳出這宗寶藏秘密,當下即有日本人福井正率先破土,是時的臺灣省議會副議長林頂立、省議員黃堯、黃宗焜等人爭相投資,並有若干貿易界及礦業鉅子接踵支援押寶款項,所費不貲,彼此間彷彿心情相投、肝膽互照,一搭一檔頗有默契;但證諸以利相合者素難好合好散,果真日後接二連三又走馬換將。緊接福井正之後的掘寶者,計有「半仙」吳靜儉、劉番、羅錦坤、吳金火、童福金、吳炳川、王民寧,和張瑞麟等人。
從民國四十四年起,前後共在內暗坑挖了三處坑道,每坑道深度各長千餘尺,內舖輕便軌供台車運土,儼然採礦挖煤狀。這些人並曾借調經濟部「North Hollywood California」牌雷達探測器偵案,證實此山坑的確埋有大量金屬物質,為求儘快早日掘獲,他們更醵資自日購進可鑽地二百公尺的探測用錐銃、和電波反應探測器等高級器材,並派員專誠飛日和昔為坪林機場隊長的小野勇田大尉接頭,由其指派前神風特攻隊敢死隊員(居然沒死?)小笠原等二人,奉命重返坪林故地指示掘寶事宜。前此,掘寶者在民國五十年曾挖掘到鐐銬左輪鎗等物,據曾參與該部隊的台灣人日本兵劉樹發指陳:該處藏寶洞窟動工時,曾經徵調臺中監獄三十餘名犯人前來協助,事後被日軍活埋陪葬,所以挖到之鐐銬、左輪鎗等物,料必自屬昔日封洞時之遺留物,殆無疑議。又據坪林當地耆老胡清秀證實,該處自日軍撤退之後,經常耳聞悲切悽惋的哭號鬼聲,而彼等在超度孤魂時,復於所攝照片上看到「白衣大土金身」像,儼然吻合劉樹發所言活埋情事,使得這件事已神秘化的掘寶案件,籠罩上鬼怪色彩,益發受到各界關切注目。
其後,該地又先後有兩丈爆破用導火線、鋼銅金屬小物資和塗有字跡的石碑出土,使得這處盛傳為四十億美元的寶藏大有呼之欲出之勢。其中,最受重視的是那塊塗有「ASRSTPDG」石碑了,據言這些英文字母是代表亞洲(A)、秘密(S)、湮滅(R)、地點(S)、方向(T)、量旗(P)、森林(D)、轉彎(G)。在這些字母的旁邊,亦塗有圖樣(後經專家推測,係以膠炭和化學物質混合調製之特殊黑色原料而塗寫上去的)。當時因描繪在壁上,一時之間很難挖下搬至洞外,遂只通知警方巡佐前來登記備案而仍置於洞中,擬假以時日再行挖出;豈料當晚即天公不作美地發八七水災,該處山洪暴發萬流奔滾,掘獲之塗有字樣的石碑竟因此而被沖失掉。這項石破天驚消息,曾為合眾國際社(PUI)記者拍電報導,日本佐海興少將聞訊曾透露見證,指出該寶藏洞窟即昔日之「頭仙洞」也!
後來由於日本人小笠原介入,使得原本極富希望的掘寶情事,頓陷虛無縹緲茫無頭緒狀,終而步上廢時失事徒勞無功窘境。其後復有仲元虎齊者表示持有「日本大本營情報部寶藏秘圖」來臺利誘殷商富賈投資,但已為國人洞穿其奸謀詭計而不得逞,而頭汴坑掘寶這碼事,也就因為日本的介入而不得不閉坑大吉了。

台長: 蔡漢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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