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勞報導2008/01/19
性權拉警報,性別團體公佈2007十大侵害性權事件
徐沛然 苦勞網特約記者
立委選戰過後,國會生態丕變。性別與社運團體於1月1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佈2007年十大侵害性權事件記者會,以「性權拉警報」為主題,回顧過往一年的性權事件,凸顯性權的重要性外,更宣示未來將持續監督立法院的相關立法。
在2007十大侵害性權事件中,包括內政部長李逸洋力抗眾人權委員,悍然反對性產業合法化;大法官釋憲《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29條「釣魚條款」不違憲;新訂《移民法》仍對婚姻移民保留財力限制;立委提議優生保健法納入四小時守貞教育;宗教團體反對《就業服務法》中保障不同性傾向之工作權條款;《民法親屬篇》修正為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同志伴侶關係納入家暴法;學校打壓跨性別教師工作權;軍校生不得結婚、懷孕,警校招生限男性;以及由政治人物帶頭高喊「很娘」之類的性別歧視語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2007年通過不少性權相關法案,也各自有其正面意義,但是這些法案往往只做半套保障,仍有許多缺憾。以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為例,法條並未說明,當夫妻間意見相左時,該如何處理。王蘋認為,雖然目前戶政單位實務上都以抽籤做為解決方式,但此權宜作法並非正式程序,未必能保障一般較為弱勢的女性。移民法的制訂,仍保有婚姻移民的財力限制,王蘋指出,此為階級歧視的具體呈現,移民法依然讓人權有財力上的差別。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則以去年,在行政院保障人權推動小組中,性產業是否合法化的討論為例。當時現場過半的人權委員以及民間學者、NGO代表皆支持性工作合法化,唯內政部長李逸洋以拒絕溝通的方式,片面認定性工作合法化非社會共識,主張娼嫖皆罰。王芳萍指出,內政部曾於2004年一月會商,並由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公開表示未來將朝性產業除罪化修法,李逸洋此舉不僅粗暴,且完全違背當時政策方向。
談到移民法,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吳靜如認為,移民法的通過,不過更確定了新移民在台灣是「半個人」,要有錢才能家庭團聚。而外勞、移工則是不被當作人看待。吳靜如氣憤地指出,外勞在台灣連休假的時間,屬於自己的空間都沒有,要如何滿足自己的性需求?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長喀飛表示,自己是在憤怒的心情下選出這些事件,而它們可以清楚地勾勒出整個台灣社會對同性戀、性少數主體如何從精神上、生理上、生存上全方位的壓迫。
綜觀選出的十大事件中,高達7成與法令或修法有關。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很多時候立法不過是讓弱勢可以在法律中被差別對待。而以性身份為主體的政治能量,將會是未來政治攻防的重點。何春蕤打趣說,「很多人在選完之後擔心本屆國會會不會有賣台的可能,但是弱勢族群往往都是第一個被賣的。」鄭南榕自由基金會董事長邱晃泉律師表示,此屆立委選舉是個沒有議題的選舉,入聯返聯只被當作動員的口號,而非確實地檢討國內的人權標準是否達到聯合國的相關規定。邱晃泉指出,社會團體更積極地實踐參與式民主,是未來的政治契機。
中央社2008-01-18
2007十大違反性權事件娼嫖都要罰居首位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八日電
性別人權協會今天公布2007年度「十大違反性權事件」,其中,內政部研擬修法「娼嫖都要罰」排名首位;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2007年十大違反性權事件中有七件和法律規章有關,性權的爭戰場已從文化移到立法,未來中國國民黨主導的新國會將成關鍵戰場。
年度「十大違反性權事件」的還包括,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處罰傳布兒少性交易訊息不違憲、外籍配偶申請長期居留須提出財力證明、立委提案優生保健法納入四小時守貞教育、宗教團體反就服法修正納同志就業保障條款。
此外,列名的事件還有,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同志伴侶關係納入家暴法、學校打壓跨性別老師工作權、軍校不得結婚懷孕生子/警校招生限男性不違法、政治人物帶頭高喊性別歧視語言。
何春蕤說,若未來的新國會為證明自己的效率和主流,稀裡糊塗快速通過還在排隊的某些侵權法案,不仔細權衡對基本人權的衝擊,邊緣社運也會讓所有政客明白,這些隱性選民的人口絕不可小看。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說,行政院保障人權推動小組在十一月二十七日討論現行法令「罰娼不罰嫖」議題,出席的過半數人權委員都傾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但僅內政部長李逸洋反對性交易合法,就改成「娼、嫖都罰」的修法方向,政治人物偽善高調倡議性交易有罪,無視社會現實及人民性需要。
聯合報2008/01/19
十大違反性權 「查某人在花」上榜
【聯合報╱記者李玉玲/台北報導】人權團體昨天公布「二○○七十大違反性權事件」,立委提案優生保健法納入四小時守貞教育、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大陸配偶申請長期居留存款財力證明提高,都名列十大侵權。人權團體指出,移工是當代奴工,人權未受重視,更別提性權。
性別人權協會昨天公布「二○○七十大違反性權事件」,上榜的包括:內政部反對性交易合法,研議修法「娼、嫖都處罰」;軍校不得結婚懷孕生子,警校招生限男性不違法;宗教團體反同志就業保障條款;同志婚姻不受法律保障,同志伴侶關係卻納入家暴法;變性的跨性別教師工作權不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科處刑罰規定不違憲,容易形成網路「文字獄」;民法親屬編修正,子女姓氏雖修正為應以父母書面約定,卻未明確寫進「抽籤決定」,徒增爭議,也無法改變現行「從父姓」優勢。
教育部主秘莊國榮說「馬英九很娘」、陳總統批評國民黨像「查某人」在「花」(無理取鬧)等政治人物談話,也因為性別歧視用語被選入十大。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指出,「性」常被當成個人、私密,甚至床笫間的事,但從這次公布的十大侵權來看,就有七項和通盤法律布局有關,因為權力操作產生的不平等,卻不見「性權」做為公共議題被討論。何春蕤也強調,「守貞」只是觀點之一,性別教育應給予多元觀點。
自由時報2008/1/19
弱勢遭歧視 性權拉警報
〔記者陳璟民、施曉光/台北報導〕數個社運、性別團體昨日公佈「二○○七年十大違反性權事件」,宣示弱勢團體跟隨國際潮流捍衛性權的意志,並將監督國會立法落實保障性權。
鄭南榕自由基金會董事長邱晃泉說,新國會未來權責與表現好壞雖由國民黨全部擔當,但國人仍可推動積極監督,一是要求立法院仿香港的作法,將法案上網徵詢公民意見,二是要求立法院仿聯合國的作法,讓NGO團體在院會限時闡述意見及立場,並列入會議紀錄。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吳靜如、具律師資格的鄭南榕自由基金會董事長邱晃泉、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等人,昨天連袂召開「性權拉警報─站穩社運自主崗位」記者會,公佈去年十大違反性權事件並作批判。
王芳萍指出,行政院人權委員會開會,多數民間委員認同具進步人權精神的「性交易合法化」、「不罰娼也不罰嫖」,唯獨內政部以社會仍無共識等理由反對,會後媒體報導竟變成「娼、嫖都罰」。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長喀飛認為,所有違反性權的事件的過程與內涵,都有其結構面的意義,勾勒出台灣社會對同志、雙性戀、跨性別、外勞、性工作者、新移民等,在性權上的歧視與迫害。
王蘋點名質疑當選連任的立委當中,不乏過去就打壓弱勢性權的人,例如提倡墮胎思考期的楊麗環,反對同志婚姻提案的賴士葆等。
楊麗環強調,她主張墮胎思考期的理由,在於女性人權不應該侵犯胎兒人權,雖然女性有權利生或不生,但小孩也有生命,婦女不該當上帝,違反生命人權,保留墮胎思考期才是尊重生命作法。賴士葆說選前他已澄清過,一切都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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