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飼主沒有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的話,自89年9月1日起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以新台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緩。如仍不辦理登記,還會被按次處罰。
另外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訂寵物業者及飼主必須在犬隻出生4個月內辦理登記及植入晶片,違者可重罰3萬至10萬元罰鍰。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四地,貓也已經列入「應登記之寵物」,和現行犬隻的管理辦法相同,貓也必須辦理登記、植入晶片。
問:什麼是微晶片?
答:微晶片是一種裝在與動物組織共容的生化玻璃管中,註寫有辨識號碼的電腦化晶片。整個微晶片只有米粒大小(13mm ×2.1mm),以無菌方式裝在針頭內,以皮下注射的方式植入動物的皮下組織後 (所以晶片位置會稍微移動) ,可在動物體內永久留存。它提供了動物安全精確、簡便又經濟的永久性辨識,能保護寵物在走失或被竊的身份認定。
問:微晶片如何作用?
答:微晶片中註寫了絕無重複的一組號碼,當遇到感讀機所發射的低能量的電磁波時,感讀機就會在顯示幕上出現晶片上的號碼。整個感讀過程只需要百萬分之幾秒的時間即可完成。
問:晶片植入費用是多少?
答:農委會訂定之微晶片植入費用為新台幣三佰元整,此費用相較於去嘗試找尋失蹤寵物的花費當然要少得多;印製和張貼海報、刊登廣告和獎金懸賞、拜訪流浪狗收容所和捕狗隊的花費、丟下手邊工作的收入損失……等,更別提心中的懊悔或為時已晚的心碎了。 不過整個流程的費用還需要包含寵物登記費用。
已結紮的寵物登記費用:晶片植入費300+寵物登記費500 = 800元。
未結紮的寵物登記費用:晶片植入費300+寵物登記費1000 =1300元。
問:有哪些地方可以協助民眾辦理寵物登記?
答:現今大多數的動物醫院,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及其委託之寵物登記站,辦理時請認明「寵物登記站」專用標誌。
問:晶片植入時需要帶哪些證件呢?
答:
(1)、飼主身分證明文件。
(2)、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或可於登記時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
(3)、寵物晶片植入手續費及登記費之繳費收據。
晶片植入前醫生應該會先拿機器測試,確認真的能辨識出晶片號碼後,再行植入。植入後可以再請醫生掃一次。另外因為晶片廠牌不同,有的醫院的掃描晶片機器會掃不到,這點要特別注意。結束後醫生會給您一張「寵物登記證」。目前台灣晶片的廠牌有三家:AVID(美國)、TROVAN(美國)、WATRON(工研院)。
和的掃描機可以互通, 則不行。另外,發生晶片植入一段時間後消磁的少數案例,的台灣代理商則好像倒閉了,目前準備要幫寶貝植入晶片的飼主,建議可以選擇會比較有保障。
問:如果本人不克前往辦理寵物登記,可否請人代辦之?
答:可以,但需要填寫委託代辦申請書後辦理。
問:有哪些犬隻得免辦理寵物登記?
答:1.軍用犬2.警用犬3.緝私犬4.檢疫犬5.導盲犬6.實驗犬隻7.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的動物收容所獲指定場所中暫時收容的動物。但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報犬隻數量、品種及用途等相關資料且經主管機關核准。
問:晶片可在體內維持多久時間?
答:一旦晶片被植入體內,晶片便會被動物體內所產生的蛋白質包裏,終其寵物一生,晶片都會固定於植入部位。晶片不會穿出體外或磨損,也無須更換能源,因此即使在動物體內待著幾十年,都不會出問題,使用年限遠超過絕大多數的寵物壽命。
問:寵物最早可在多大年齡植入晶片?
答:任何年齡的動物皆可被植入晶片。幼年犬貓在開始進行預防注射計劃時,便可植入晶片;鳥類、馬及其他寵物則可在任何時候進行晶片植入。
問:我的寵物都只養在家裡,為何需要植入晶片?
答:「不怕萬一,只怕萬一」只要有「一」次郵差、抄錶員、鄰居或朋友在離開 你家時未將門關好,你那從未出門的寵物便可能滿懷好奇心外出探險。偷竊寵物的消息也時有所聞,一隻出身名貴的寵物可能被偷去賣掉,或提供給研究單位做實驗。捕狗隊則會將抓到無主野犬加以處死。而你只需要花少許金錢,就可以避免以上的不幸事件在寵物身上發生。更何況現在行政院農委會規定,民間飼養的狗皆需植入晶片,違者可處新台幣2000~10000元之罰鍰。
問:植入晶片時,寵物需要被鎮靜嗎?
答:完全不需要!晶片植入就像其他一般的皮下藥物注射或預防針注射,事前不需要任何麻醉或鎮靜。
問:晶片植入的過程會不會傷害到寵物?
答:一點也不會!植入過程僅引起注射部份輕微的不適,大多數的寵物甚至對植入過程沒有反應。微晶片本身是裝置在經證實可與動物組織共容的玻璃管中,植入動物體後,不會引起動物不良身體反應。
問:捕狗隊人員如何確定所捕捉到的狗是否有植入微晶片?
答:政府各級所屬捕野犬大隊都將備有微晶片的感讀機,所捕捉到的流浪狗都會以感讀機來確認其身份。例如台北市家畜衛生檢驗所設有「走道式感讀機」,所捕捉到的流浪狗在通過這個走道式感讀機時,若其體內已被植入微晶片,即可被確認出微晶片的號碼,進而能通知畜主領回,免於被撲殺。
問:請問撿到狗,掃描晶片後,掃描出來的是什麼資料?
答:用掃描器掃出來的是晶片號碼,就只是號碼而已。然後在上寵物登記管理網站輸入掃到的晶片號碼,就可以查出飼主的姓名電話地址。
輸入晶片號碼可顯示登記之飼主基本聯絡資料
http://www.pet.gov.tw/index.htm
問:如果飼主或寵物資料有所變異時,該如何辦理?
答:不管是飼主搬家或是寵物資料異動(如晶片號碼無法辨識重新植入)均需於1個月內攜帶原寵物登記證明、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到登記機構填寫異動申請書辦理變更,換發新的寵物登記證明。需另外繳交變更辦理費用100元整。
問:如果寵物要轉讓時,要如何辦理之?
答:請於1個月內攜帶原飼主與新飼主的身分證、原寵物登記證明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到登記機構填寫異動申請書辦理變更,換發新的寵物登記證明。(若原飼主委託新飼主辦理時,需填寫委託代辦申請。)
問:寵物遺失後,應該注意什麼事項?如何協尋?
答:不管是飼主或寄養者應於遺失後5天內攜帶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報遺失。若逾1年未能尋獲,則視同死亡,由寵物登記機構辦理註銷。
問:寵物死亡後,應該注意什麼事項?如何辦理?
答:寵物死亡1個月內,應攜帶寵物登記證、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及寵物死亡證明文件向寵物登記機構辦理註銷。
問:狗已植晶片了,但走丟了,未申報會被罰錢嗎?
答: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7條:寵物遺失.飼主或者寄養者於事實發生五天內.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防疫所)申報寵物遺失!經申報遺失之寵物.於1年內未能尋獲者.視同死亡.由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如果飼主未向管理單位登記根據動物保護法31條,違者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緩,其中第五項說明:飼主未依中央管理機構依第19條第三項所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者死亡登記者!且根據第7條: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所收容.飼主認領時.動物收容所得向飼主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每日200元。
問:寵物衛星定位晶片?
答:是一種寵物的衛星定位系統,雖說是晶片但不是用植入的方式。而是藉由掛在狗身上,來追縱狗目前所在位置的一種裝置。大小約7cm×5cm×2cm,但其實這個方法防君子不防小人,能在狗走失的第一黃金時間內,可以發揮很大的功能。但如果檢到狗的人蓄意將此裝置摘除,丟棄。就無法發揮功能。價格據說一萬出頭。
寵物衛星定位晶片
http://www.gps.petline.com.tw/product_chip.php?cla=a
台灣各地的動物防疫所網站連結
http://animal.coa.gov.tw/94/link.htm
擷自ptt 寵物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