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無罪,春照有理
馬家輝 (20080227)
(中時電子報/人間副刊)
難道自拍,尤其是女性裸體或性愛自拍,沒有任何「道德」上的合理性? 如果有,這又是怎樣的一種道德?誰的道德?
藝人性愛照片在網上流傳,最近引爆了香港文化人的激烈爭議, 溫文爾雅的經濟文化評論者練乙錚稱之為「艷照門」, 明刀明槍的「頭條新聞」主持人梁文道則喚之為「裸照門」, 我忍不住提出第三個看法:春照門。
「裸照」說得太單刀直入了, 而且失諸平面死寂,彷彿只有一堆皮肉橫陳直躺於小房間內,就描述具體場景的詞彙能力而言,略為失色。「艷照」比較有影有色, 稍為接近圖像真貌, 即使不看「原著」,亦能令人聯想到照片的情節內容, 但仍嫌流於沉靜, 未能刻劃人物主角的纏綿動作。「春照」一詞顯然更為貼切,春色如許、春至今朝燕、春夢暗隨三月景、春水初生乳燕飛….漢字系統裡的「春」處處洋溢喜悅情緒,而且動態滿盈,簡直像連環快拍,一字風流,點破了春艷背後的你來我往,古人用「春宮」形容男女性愛圖像,自是一脈相傳春心蕩,寓精緻於濕潮。
然而,不管這椿事件叫做什麼「門」, 也不管這個「門」將在什麼時候以什麼形式淡出香港報刊的頭條和封面,任何一位願意面對現實的人皆有必要思考這組跟文化研究深切相關的後現代提問:自拍,尤其是女性裸體或性愛自拍,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回事?可以是什麼樣的一回事?難道自拍者真的只是為了一時之「爽」? 基於一時的所謂「荒淫」?出自一時的所謂「好天真和好傻」?難道自拍,尤其是女性裸體或性愛自拍,沒有任何「道德」上的合理性? 如果有,這又是怎樣的一種道德?誰的道德?
縱使不乞靈於例如齊澤克(Slavoj Zizek) 之類的文化理論大師,任何一位善於觀察的人必知道,後現代消費文明基本上建立在我們對於影像的慾望之上。後現代媒體投射各式各類的人事物影像符號,勾動我們的認同慾望,引誘我們掏錢購買享受。後現代城市的玻璃幕牆和商場設計,鏡子無處不在,近望遠觀,我們看見別人更看見自己,也早已慣於透過別人的眼睛窺見自己、想像自己。凡此種種,都是先把自己消融於一個外在影像之中,然後,根據這外在影像來打造一個「完整」的自己。倒過來說,「後現代肉身」必然包含了兩部分:「真實肉身」,以及經由影像慾望所勾動的「想像肉身」,兩者合而為一,難捨難離。
這就是說,手機自拍狂潮其實是後現代文明發展進程上的一種必然邏輯, 因為我們早被灌入了對於影像的無窮渴求,對於自我影像的建構、掌握、探索,早已是植入我們心底的一種「慾望裝置」。
吊詭的是,就女性而言,這種「慾望裝置」既有保守父權的一面 (例如各式時裝和美容風尚就是教導女性「女為悅己者容」),卻亦有進步開放的一面。在傳統的性別關係上,女性的軀體和性愛向來被賦予「陌生化」和「沉默化」特質。所謂「好女孩」是不應該對這認識太多的、發言太多的、暴露太多的,否則,便是「淫蕩」; 而手機和數碼相機正正提供了極大的方便性,讓女性能在私密的空間內窺探自己的私密軀體影像,窺探自己和情人的私密行為,甚而進一步把影像放在網絡上供眾人窺探。
手機的出現,以及網絡的便利,讓女性終於可以在毫無技術難度的情況下認識、掌握自己的私密身體,甚至在公共空間內以此影像挑釁男性。讓自己的身體自在發聲。現今網上就有許多女性自拍是刻意拍出所謂「醜陋的裸體」以挑戰父權的美醜標準。
在性別政治意義上,自拍確讓女性在歷史上首度「擁有」了自己的身體。自拍狂潮亦跟網絡空間有著極複雜的辯証關係。網絡是公共空間,正如現實中的公共空間,基本上屬於男性主導。現實裡的街頭是男性的,所謂「好男孩」是從街角 learn to be a man, 學習各種求生和競爭技能女性則剛相反,所謂「好女孩」最好儘量遠離街頭,以免被壞人侵害,也以免引起所謂「好人」的擔心和不安。網沾空間正正複製了現實特色,充滿父權的色情資訊,沒人認真批判對待,反而, 一旦有女人──尤其是名女人,自拍照被放或主動放上網,例必引起掀然大波,眾人在爭相之餘亦必予以踐踏咒罵,斥之為「淫」為「蕩」。
說穿了,這一潛意識只是想在網絡空間上維持男性特權而框限女性的自主探索,終極目標是減低父權受到挑釁所引發的焦慮。「好女孩」不上網,即使上網亦要「循規蹈矩」, 否則, 將被有如獵巫般追殺。
藝人網照引爆社會議論,保守群情追殺「女巫」, 我其實並不驚訝。我真正驚訝的是,香港有不少人號稱為女性主義者,怎麼忽然都沉默了。怎麼忘了借用此事撰文,探討一下春照背後的性別文化意義,開拓一下華人的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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