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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18:55:42| 人氣38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房屋稅課徵視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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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蔡佳芬/2013.09.25.屏東報導】

 有民眾詢問屋子屋齡已超過30年,為什麼仍需繳納房屋稅?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為什麼還要繳房屋稅?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主要視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依房屋稅的規定,必需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2個要件,始得免徵房屋稅,也就是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之住家,才可免徵房屋稅。房屋按其構造別在耐用年數內每年依其適用的折舊率計算房屋現值,比如屋齡已30年的房屋,其現值10萬元以上供住家使用,仍應課徵房屋稅;又屋齡才9年的房屋,其現值10萬元以下並供住家使用者,則可免徵房屋稅。


 但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非供住家使用部分不得免稅,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執業事務所(律師、會計師)及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無論房屋現值是否低於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如果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房屋一部分供營業使用,一部分供住家使用者,依規定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分別徵免,實際供營業使用的面積要課徵房屋稅,其餘供住家使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若尚有不了解之處,可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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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

台長: 生活情報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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