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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7 11:46:30| 人氣1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隨便說說】大家來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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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台灣屁屁火」匪夷所思的劇情風靡全台所賜,不只捧紅了演反派的小生(比主角還紅說,簡直可以當偶像~~>○<~~),還造就了一段話的流行:

  「哩賣惹哇生氣,哇心情哪抹好哇丟欸抹爽,哇哪抹爽哇丟欸想要報仇,煞來哇哪系報仇落去,下一個要死啥郎,連哇自己都恩災影………」

  哇,好有氣魄的一段話咧,不過這麼長一段,講完大概自己就沒氣了。

  說到吵架這檔事,我承認我的脾氣並不是很好,本來嘛,哪個獅子座的女生會溫柔婉約的像隻小貓的。小時候脾氣反骨得可以,應該是任性加上死不認輸的壞個性,常常氣到跟家人大吼大叫。現在年紀漸長脾氣也是有跟著收歛了些,架是不怎麼吵了,不過偶爾不高興噪門就開,一開就像在吼人,這個人一吼下去嘛,會造成多少誤會哇嘛嗯災影………。(哇,這句子還真好用)

  如果不說小時候吵架生氣的頻率跟表現方式,我覺得自成年以來,現在吵架的次數一年最多大概還蓋不滿一張健保卡,挺多就只是生生氣不說話而已,現在比以前可是和善多多多了。

  吵架本來就是一種溝通方式,就是因為雙方無法接受個自認為對的意見,或是兩造的意見相左落差甚大,為取得一個平衡點才會有爭執,狠一點拼命一點就會變成吵架了。吵架時大都是野性淩駕理性,有些那個脾氣一拗起來,固執到十頭牛都拖不動,愈吵火愈大,吵到後來連吵什麼都忘了,直接請出對方祖宗十八代一個一個問候,嘖嘖,這是最不可理喻的吵架方式,小孩千萬不可以學啊。

  個人是覺得,如果架要吵得有格調一點,奉行八個字:「彼之美酒,吾之毒鴆」。意思是,個人的意見並不能代表一個定理,我只要清楚表達的的理念就好了,對方接不接受,那是他家的事。所以在氣氛要爆發成吵架口角之前,我一定要先把我的意思說清楚講明白,然後放棄溝通,反正我不主動挑起舌戰,要是對方想吵我也奉陪就是。不清不楚的吵架是最沒意義的,傷腦又傷身,要是不把話說清楚,氣頭上有哪個這麼好心還會為吵架的對方著想,所以先把話踩在前,要大家來評理也才有個譜。

  吵架歸吵架,說吵完要不生氣也是挺難的。不過我個人在吵架時,當場就會把一肚子氣給轟完,要我留著當宵夜,免談啦。人家說隔夜氣最傷身,這可是有道理的,當你在氣頭上,一定會把所有理由想得很不堪,愈不堪心裡就會愈難過,愈難過就愈睡不著,愈睡不著肝火就愈大,肝火愈大痘痘就愈多(噗)……呃,反正把時間花在長時間生氣上,其實週遭的人多少會感覺得到你身上散發出來的的不愉快氣氛,要安慰怕說錯話,徒惹一身腥,要躲遠一點又怕被誤會沒有義氣不重感情,搞得大家也不痛快,打壞了人際關係跟身體健康,真的不值得啦。

  所以啊,最好是吵架跟生氣一起來,速戰速決。有誤會就要解開,有不爽就要說出來,大家攤開在檯面上講,講得好可以化干戈為玉帛,講不攏也好一拍兩散,浪費時間跟體力來吵架,還吵不出個結果的話,那真是白吵了。

  少花一點時間來生悶氣,多一點時間來修補吵架的傷口,架,是這麼吵迪~~@ˍ<~~。
 
 
 
 

台長: I’m V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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