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無欲則剛」,當我們行事坦蕩,盡力完成手上的工作,不虧待也不勉強自己時。這樣便能少一點物慾,多一點自制,不管別人怎麼做,也就不會動不動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了。
我發現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會開始常常聽到哪個朋友離婚了,誰誰誰跟老闆不合受氣走人,以前共事過的哪個老闆又跟底下團隊發生摩擦,哪家公司又跟哪家公司發生糾紛等問題。以前我總是跟著受害的一方一齊咒罵加害的一方,直到有機會了解雙方立場與情緒之後,才逐漸歸納出一個現象:發生衝突的雙方都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
人是群體的動物,先天都有愛人與被愛的渴望。「愛」這個字並不是那麼直接的用親熱來取代,上司與下屬之間的鼓勵與尊重、安慰與忠誠,都是廣義愛的範圍。夫妻之所以會離婚,基本上都是有一方感覺不到另外一方的愛(不管是行為上的還是內心的)所導致。
在企業裡面也是這樣,任何爭議的雙方,其實渴望的都是認同,只是找不到方法來解決。一旦產生了自己是受害者的心態,看事情的角度就會全然不同,甚至會渴求大量的安慰與同情,而忘了自己的本分。
有個朋友本來是公司裡面稱職的業務,他跑客戶從來都不會向公司申報油錢,也不特別去計較獎金、福利或工作量的多寡,常常加班到很晚才回家,甚至弄到夫妻吵架也在所不惜。直到有一天,他從客戶那邊回來,傍晚塞車回到公司遲了會議,被老闆批了一頓之後,整個人漸漸變了。一開始是透過skype與電話跟朋友訴苦,接下來他覺得自己為了工作貼了油錢、犧牲家庭,根本不值得,於是開始減少工作不加班,最後他決定把公司與自己切割清楚,「別人給你的你就拿,你想要的就不擇手段去爭取」,以紓解彌補自己受害的情緒。
後來我遇到他的老闆,老闆主動談到這個朋友,希望我「勸勸他」,因為老闆「自認待他不薄,也很尊重容忍他的一些行為,但是也不能無限制讓步吧?」唉,又是一個兩造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卻又彼此是對方的加害者的案例,而這種情況,到哪裡都可以看到。
最容易形成受害者心態的情況是,當我們尋求「被愛」的時候遭到挫折,這種傷害是最深刻的。我那個朋友跑了客戶,塞車回來,其實已是滿肚子委屈,希望有人能夠體諒他,甚至告訴他「你做的很好,你已經盡力了」,卻遭受意想不到的挨罵,當場就讓他跌入深淵。相對地,當他開始「現實」地對待工作時,老闆也開始計較員工的表現不如從前,覺得員工應該是哪裡有問題,卻沒有想過其實自己應該要激勵員工的士氣,打一個巴掌也要立刻給糖吃。話又說回來,那些一昧提高公司福利,卻沒有要求員工拿出對等表現的高階主管,在覺得自己跟公司受害的同時,是否有想過這是雙方權利義務沒有對等所造成的問題?
笑容與鼓勵,關懷與尊重,一點都不需要什麼成本,大家之所以吝嗇,為的就是怕得不到回報,甚至受害。擔任主管的人,怕對部屬太好,造成部屬拿翹(實際訪談結果有30%真的發生了);而部屬之所以不願意對主管盡責,對公司忠誠,怕的就是落到最後什麼都沒有的下場(實際訪談結果有60%被公司與老板出賣過)。一個大家都是受害者的職場,老實說很難建立起良好的文化,反而會建立起一道道的壁壘,還有情緒化的爭執與過度的反應,最後則是大家一齊輸掉了市場的競爭,連同公司也變成了受害者。
單單一個人,並無法阻擋或減緩這種受害者心態病毒的傳播感染,以及惡性循環。這需要管理階層大刀闊斧來處理,先移除感染嚴重的人員,消毒有輕微症狀的單位,才能重新建立公司內部彼此的互信與文化。重要的是保持平常心,凡事就事論事,大家講道理一齊解決困難,讓事情圓滿。既然來上班,就要有「歡喜做,甘願受」的態度,總想著自己被奴役受害,不如思考怎樣才能讓自己積極正面思考。就像我那位業務朋友,既然覺得自己掏腰包補貼油錢是一種受害,那一開始就不應該掏腰包,而是要跟公司問清楚訂好規則,而不要等到受害很深的時候,才來怨嘆公司沒有主動注意到交通費用的補貼問題。雙方要共事長久,就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地方,該談的就談,該訂的就訂,覺得會受委曲的就不要去做,幹嘛搞得怨氣沖天呢?
缺乏積極正面的思考,不管換到哪一個公司,都會因為受害者的心態而阻礙自己的發展,直到因為愛人的力量支持或者被愛的情緒獲得滿足為止。我們最大的支持力量來自於親人、朋友、家庭、同事,甚至主管,因此我們之所以能發揮毅力持續前進,或者在職位上力求表現,都是因為這些力量的支撐。另外,上級的重用、激勵還有授權,都能夠滿足被愛的心態,以舒緩受害的心理。換個環境固然是好,但是放下防衛心理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古人說:「無欲則剛」,當我們行事坦蕩,盡力完成手上的工作,不虧待也不勉強自己時。這樣便能少一點物慾,多一點自制,不管別人怎麼做,也就不會動不動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了。
作者簡介:
吳俊瑩-iThome電腦報技術主筆
交大電子工程系、臺大電機研究所、政大科技班畢業,身兼IT/電子技術顧問和某小型電子公司研發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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