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中的第2年,旋轉木馬,穿上七彩T-shirt,載著我前往愛麗絲常去的城堡裡,但沒皇后,沒趕路的兔子,沒卜克牌人。一個傑克與碗豆的巨人,坐在樹下,啜泣。他跟告訴我傑克不種碗豆了,他不知道怎樣當巨人,好出現在童話故事裡。那一年的晚上起,我總是見到巨人,於是我開始懷疑傑克與碗豆故事的真實性,73年,我,不聽話。
記憶中的第5年,紅色棉襖配小牛皮鞋,我狠狠的往吳郭魚池一躍,水是腥的,天是藍的,皮鞋是深咖啡色的,棉襖是金縷衣,真重。但睜開的眼睛是第一次無知的快感,那一早,我,不聽話。
記憶中的第7年,手帕衛生紙總是安穩的躺在書包裡。隔壁的張小英告訴我,李班長根本沒帶手帕衛生紙。於是我湊過頭去看,果然,他只帶了國語課本。李班長要我別說,這樣中午才帶我到校長室使用傳真機,我答應了!鐘聲一打,我傳了第一張傳真給媽媽,寫著 : 我喜歡李班長!於是78年,我喜歡上校長孫子,他叫李班長。那年在校長室裡,我根本不知道家裡沒傳真機,傳真機的嗶聲,嚇了我一跳。在校長室裡跟李班長。我,不聽話。
記憶中的第15年,12月24日早上, 一場彌撒儀式進行中,我只想著麥當勞的照燒豬肉堡。耶穌基督的聖血聖體,就是豬肉堡的香濃肉塊與醬汁。阿門阿門!我吟唱著感謝主,我低頭禱告,我畫十在胸前。但,口袋的折價卷比詩歌本更動人,合眼時,我咬了一口,我能確定的是,台上的主教們,吃著麵粉做的大餅時,一定更想咬一口我的49元照燒豬肉堡。彌撒儀式持續進行,我有我的麥當勞,我,不聽話。
記憶中的第17年,一個戴左耳環的大一學生,真正的擄走我,我被載到了黑漆的海邊,他在抽煙,我在踢空鐵罐。三個小時裡我們都沒說話,他告訴我想喝蕃茄汁,我告訴他想吃考小捲,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說話了。一年後,他又擄走一個女大學生,他們依然沒有說話,男孩依然想喝蕃茄汁,女大學生也喝想著蕃茄汁,他們於是開始相愛。如果那年我也喝蕃茄汁,那今天他愛的會不會是我?那一年在海邊,我,不聽話。
記憶中的第18年,字典裡開始有所謂的男孩兩字。在山上,臥躺在木樓梯上,天氣真冷,我,一個人。英文手機鈴聲大作,我的手凍僵了,根本不能接聽,3分鐘後,停了!3小時後,我睡著了,再一個3小時後醒來,那天情人節,我第一次有了生日禮物,從語音留言裡聽到“生日快樂”。對喔!今天起我終於可以去spin了。我的第一份生日禮物,失聰的手機與凍僵的慘白的雙手,一句生日快樂。18歲生日,我,不聽話。
記憶中的第20年,辦公室裡,王秘書盯著總機電話,深怕錯過每一通電話。5點12.13.14.15…分,電話終於響起,喂,您好!是是是,一切沒問題…下班前8分鐘,老闆的來電,呼~還好沒錯過。轉身進更衣室,退去襯衫套裝,一席熱褲短衣,健身房的點數卡還有20點,她知道她依然會點一杯蘇打水與煎餅,依然跟老闆隔一道牆各自跳有氧,也依然能技巧性的避開他。這不難,因為凡事熟能生巧。她知道自己不聽話,在瀕臨下班前的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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