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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5 01:27:31| 人氣610| 回應1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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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回想自己過去總是有很多退縮的時候...
不想要別人幫忙的工作、一個人的電影、口是心非的許多話語,
也許有時候並不是故意要去傷害對方,卻總是說出不該說的話。
愛一個人也一樣,總是告訴自己要堅持下去,
也許對方總有一天會發現自己的心意;
卻又一直告訴自己,不要不自量力不打沒有勝算的仗。

於是放棄的時間比堅持的長,默默等待比鼓起勇氣去行動的還要多。
一直都是這樣的自己,總是不夠坦率。

喜歡聽什麼,我想大聲說出來。
其實那部電影很難看,我完全不推薦。
你喜歡什麼我也喜歡,有一半都不是真的。
你說雨天不帶傘是笨蛋,而我在等你為我撐傘。
那天我其實站在街上等你等了好幾個鐘頭,不是恰好遇到你。
說你很可愛看你氣嘟嘟的時候,其實心裡完全徹底地被你的魅力給吸引了。
違心之論多到真是數不清。


但我喜歡你。
比什麼都還要。


真的。






她在把這封信交到他手裡的時候,不自覺微笑了。




坦然地笑。








(小短篇,還喜歡嗎? ^^)

(又,圖中日文譯:喜歡是淺淺的愛。)












台長: 裴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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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友友
一個人的電影,一直都是很享受的。只要時間允許,不必約,不必討論,省去等待焦慮........。 ^_*
2007-05-27 12:05:05
版主回應
是阿,感覺挺不賴的。
以前都沒發覺呢。
2007-06-05 01:04:30
方令裐
淺淺的愛
最剛好
2007-05-27 20:14:56
版主回應
拿捏要到恰當也是一種愛的藝術。
2007-06-05 01:08:09
善變是女人的權力
愛一個請說出來
就算失敗
但是 等一個人說
也是痛苦的等待
2007-06-01 20:32:14
版主回應
有時候為了避免那樣的煎熬,
我們寧願不說,選擇遺憾。
2007-06-05 01:06:49
Claire
我很喜歡你這個小短篇呢。
寫得很有感覺。
我想看到這封信的人都會心動吧。
2007-06-04 17:41:37
版主回應
我也很喜歡。

畢竟這種心情要寫成文章的時候,
怎麼寫都怕淪落成煽情。

因為喜歡是淺淺的愛,
所以淺淺地寫,味道最合宜 ^^ 。
2007-06-05 01:07:07
流跡天海
倒有點自白的書寫。
2007-06-06 20:51:17
版主回應
雖然沒有那意思,不過也有些那樣的氛味。
2007-06-07 01:33:55
魷魚頭
寫的很棒阿~~~
彷彿寫到心坎裡

不過,我應該沒膽把信交給他吧^_^
2007-06-09 02:06:08
版主回應
當時也很想那樣告訴對方,心裡的話。
只是結結巴巴、臉發熱、什麼都說不出來。

其實自己也滿遜的(羞)。

所以,加我一票!
2007-06-09 02:46:08
瑪友友
圖中日文譯:喜歡是淺淺的愛

喜歡,就是淺淺的愛
愛,就是深深的喜歡

曾經,有個男生這麼寫給我...
2007-06-10 20:03:21
版主回應
友友真幸福 ^^&quot 。
2007-06-11 04:31:28
瑪友友
找到了......那篇...他回在文章回應處......
N年前的情愫,竟然是去年才知道。

今生,又是錯過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mmasagi/3/1281598772/20051213004042
2007-06-11 23:48:58
版主回應
跨越了二個世紀的愛情,徒留些什麼?
二人錯身而過、淡而略美的遺憾。

難怪下一篇你接著說不要回首...。

(害我又感傷了起來。)
2007-06-12 00:06:57
最近又重看了一次情書。
還是很好看。

中山美穗還是很美。
2007-06-12 03:05:02
鴻魚
兩個女人的感傷加起來,真的就是我的悲切之痛。記得跟同學打賭去追我們學校的校花!賭注是三十部電影!我是輸不起三十部電影,可是我倒很想賺三十部電影的錢,我可稍減緩工讀的壓力!於是乎我就憑藉一隻筆寫了五封信〈第三封就回了且是回第二封的內容>,還有一把傘,就追到手了。一天午後四點多突然一場驟雨,看著時間正是同學收集給我的情報,是她補習英文下課將近下課時間,我靈機一動,拿把傘直奔目的地,穿著運動鞋用跑步的,那個時候一下起雨就一定是積水,一定塞車,我算是一個運動好手,是桌球跟田徑校隊,在學校頗具一點小名氣。到了目的地,站在騎樓外等她,直等到她出現,我就把我手上還沒撐開的雨傘就給她,看了她一眼,轉身就跑掉了,那是第一次近距離看著她。還真的長得不錯!第二天我就蹺課沒去學校,連續兩天;明知道她會還雨傘。我們之間傳信各有個負責幫忙的同學,我就交代我同學跟她的信差說,我感冒了!就這樣,我贏了三十場電影,全校無人不知,一個連正眼都不會看人一下的學校之花,跟一個同學XXX約會。我跟同學之間的約定,就是要把她約出來,在孔子廟左側對面的一家莉莉冰果室吃一碗水果冰,牽一下手就算數。之後我們去看過一場電影,逛過一次中山公園,之後我就放棄了,原因,我自己知道以後要走的路跟她迥然不同,他是個千金小姐,一路都被家人安排好好的,大學畢業就是出國,我想那是必然的。而我的人生前面是什麼?不敢想像!就這樣瀟灑的揮揮衣袖帶走了很多雲彩。從此天涯海角不曾再見面!這樣算不算是一種你們在說的〈錯過〉!我也不知道!
2007-06-13 04:42:16
版主回應
(我的地盤,容讓我來定義?)

明知道就此不會再見面、再見面也不會有什麼結果而放手的,叫路過。相見不如懷念。
這種人灑脫的很,相對的也落失了不少。

從來不知道自己的那份情愫、或是知道了卻一直遲遲無法行動,因為太喜歡而握不緊對方的手的,叫錯過。
然後會在某天夜裡輾轉難眠,突然想起當年的眷戀。深深的遺憾。

都是感傷。
2007-06-13 2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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