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X佐櫻】三天的慶典 》
DAY 3 下‧同居?!
》
「早啊,我可愛的弟弟。」鼬對我說。他今天心情好像不太好,因為他穿的是一件大紅色的圍裙、上面還著很大的『怒』字。真懷疑他從哪找到這件圍群的。總而言之,鼬跟平常一樣,穿著奇怪顏色的圍群在廚房裡做早餐。
「我說,」他說到「那兩個傢伙要住到什麼時候?」
「不知道。」我很乾脆的回答他。
「我又說,」他又說「你打算對他們做什麼?」
「不清楚。」我又很乾脆的回答他。
「我再說,」他再次說到「你知道你老哥被威脅了嗎?」
「不了解。」我再次很乾脆回答他。
「你到底知道什麼!」鼬回頭瞪著我,眼角還泛著淚光。有必要這樣嗎?「水月跟香燐昨天晚上說:『如果早上起床沒看見早餐的話我們就要把你賣給一個恐龍妹!』」哇塞,鼬,你完了。不過,賣給恐龍妹啊…嗯…老實說還有點門當戶對欸。沒想到水月跟香燐竟然跟鼬這樣說。
不過,這樣的話,我就有鼬的把柄了。哼,好戲上場。
「你現在煮了什麼?」我問到。
「只有兩個荷包蛋。」
「喔,是這樣啊。」我假裝在思考著「我剛才好像看到水月跟香燐起床了。」
「什麼?!」鼬瞪大眼睛看著我,然後轉身回去,拿出早餐的食材、兩個鍋子、三個鍋鏟和四把菜刀開始──戰鬥!不對,開始作飯!
只見廚房裡的鼬不停的揮舞著他手上的鍋鏟和菜刀,鍋子裡的食物不停的『啵啵』響,身旁的烤吐司機不時閃耀著的橘色小光芒──戰況激烈。
手上的菜刀與鍋鏟都在光的照射下和鼬快速飛舞的速度下閃著耀眼的銀色刀光。
這就是所謂的金光閃閃、銳氣千條啊!
看著鼬臉上那斗大的汗珠不停落下,我,實在是,感到無比的,快活啊!
哈哈哈,宇智波鼬,沒想到你會被你最親愛的弟弟──我,給耍了吧!
然後,我就帶著邪惡的笑容隨便拿了顆蕃茄邊吃邊走出我家大門。
現在,我要去找我馬子。
》
「佐助,你確定你可以提這麼多東西?」櫻問到「不需要我拿嗎?」
「我沒問題的。」我現在右手上提著兩大袋的青菜、水果,左手上有一袋的肉類、一袋的乳製品跟一袋有的沒有的東西。總共有五大袋。
我終於能夠你會到平常鼬買菜的辛苦。(作者:臭小子,你終於了解了!)
「怎麼會有這麼多。」我臉色鐵青的問著櫻「妳不是一個人住嗎?」
「嘿嘿。」櫻不好意思的吐吐舌頭說:「前幾天都在師傅那邊幫忙,沒時間。」
因為沒時間買東西,所以等到冰箱空了之後在一起買。是這樣的吧。
我看著櫻調皮的笑容還有那五大袋,腦袋不經浮現這個念頭:『綱手老太婆,你也太會利用自己的徒弟了吧?』 還有『你竟然敢虐待我的馬子?!』等到哪天我騎到你頭上後我就要換成虐待你!哼哼,老太婆,關你是火影還是什麼,只要人老了,遲早會被後輩追過的!啊哈哈!!
「喲,這不是佐助君跟小櫻嗎?」就在前面不遠處,我看一個帶著噁心至極的笑的人跟一個滿臉痴呆樣的人在跟我們打招呼。哼,真是一個大白痴跟一個笑面虎啊。你問他們是誰?他們就是那個超級大白痴鳴人跟上次打擾我的美容覺的祭!(作者:美容覺?!) 這兩個傢伙,尤其是祭,真是命大,還沒死呀。
「啊,是鳴人跟祭!」櫻對著那個天殺的大白痴跟笑面虎招招手.而我,則是鄙視著鳴人跟祭,用眼神警告他:『這是我的馬子,誰也不准碰!』然後,慢慢的、靠近了櫻…然後…
我就這樣,用我的雙臂圍住櫻了。
就這樣,你會看見男主角拿著五大袋的不明物體用他的手臂圍繞著女主角、旁邊還有兩個男配角。
然後,我可以說:我在他們的面前證明櫻是我的女人了。
叫我天才吧,啊哈哈哈!!!!
「原來,你們的誹聞是真的。」祭還是一樣的笑著,完全沒有任何的疑惑「要聊八卦才能跟人拉近距離喔。」 哼,有種你就不要在後面加那句話。
「你們好屌喔,盡然有誹聞呢。」鳴人說。
什麼叫做我們的誹聞?我跟櫻有任何的誹聞嗎?我怎麼都沒聽說啊?喔,不過呢,如果我跟櫻也誹聞的話,我就可以比較容易的把到她。而且,如果真在一起的話,就比較容易被大眾接受。
可是,一樣的,誹聞不是個好東西。
「誹聞?我跟佐助君的…誹聞…?」看來櫻也不知道清楚所謂誹聞的東西。
「嗯,大街小巷都在傳呢。」祭說道。
「有人說佐助君你常常接送小櫻回家,而且還會在小櫻家過夜呢。」鳴人比手畫腳的說著。在小櫻家過夜。嗯,我這輩子還沒有去過任何女人家過夜欸。這也太不真實了吧?雖然,我卻有送櫻回家。
「你們…真的在交往了吧?還同居?」祭指著我手上的那五大袋。好像在說:『你們一定在一起,都一起買菜了。』
「才…才沒有呢!」櫻連忙辯道「只是剛剛好而已。只是剛剛好遇到而已…」 然後,櫻就垂下眼簾,看著地上,不說話了。失望了嗎?是希望我說什麼不是碰到的,是本來就真的在一起了嗎?(作者:小佐阿小佐,這根本就是你心裡想的嘛)
「我們是剛剛好遇到的,怎樣?」我終於說話了,保持著我冰山的一面「你這個大難不死的傢伙幹麻管別人的事啊?」我瞪著祭,依然抱著櫻,只是力道又加重了一點「我們的事是我們的事,你別來管。」
「喔?難不成…?」祭帶著曖昧的氣息看著我們,臉上還是笑笑的.真的很想揍一拳在他臉上。
「一定是的啦!」鳴人這個白痴大叫著,真的很想把他踢到風之國去「你看,都抱在一起了,而且臉還紅成這樣。在加上,還一起出來買菜。」
「嗯嗯,就是說阿。」
「真的好恩愛喔,像是新婚的小夫妻呢。」
亂講!什麼新婚的小夫妻?!這樣會給人家最最最親愛的櫻櫻寶貝添麻煩的呢!
雖然,我一點都不感到麻煩,還滿爽的,啊嘿嘿。
「我們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你管不著。」
「佐助君…」在這幾天,櫻不知道幾度用她的電眼看著我了,深情的望著我。真的是有夠可愛的>////<
我應該好好感謝鳴人跟祭才對,感謝他出現在我們的面前,感謝他講了這一番話,讓我有機會再櫻的前面好好的表現一番。喔哈哈哈哈!!!!
「好啦,那你們慢慢約會喔,掰掰。」祭走了
「晚上要來參加晚會喔!」鳴人也走了
走吧走吧~沒有人會管你們的!
接下來又是我跟櫻的獨處囉!喔耶喔耶!
「佐助君,可不可以放開我了…?」櫻說道。咦,我還抱著她喔?這就叫所謂的癡情,你懂嗎?…我想你不懂。
我放開抱著櫻的雙手,接著說:「走吧。」然後,我就往前走,往小櫻家的方向走。
「嗯。」
然後,我就送櫻回家了。然後,我就在櫻的家吃了午餐。然後,我就回家了。然後,我就去睡午覺了。然後,我又醒了。
現在,我在回億一些事情。
回億起剛才發生的事,我真的覺得如果我真的跟櫻在一起那有多好?
回億起以前,那年我們十二歲。櫻總是很熱情的對待我,把我當成生命中的唯一。而我,對她,回報了什麼?…是冷淡。我總用冷淡回應她。我不隻到怎麼樣回應櫻對我的感情,我就用冷淡。冷淡之後的是,傷害。
唉,櫻現在對我大不如前。是對我死心了吧?對我絕忘了吧?
可是我…
喜歡櫻。
當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太晚了。
我已經跟櫻分隔兩地了。
我跟她已經分道揚鑣了。
她在木葉,我在音忍。
但是,她又把我救回來了,把我從復仇的深淵救回來了。
『佐助君,不要再打了。』
『回來吧,回木葉吧。』
『回去你真正的家。』
那次的戰鬥,是為了我。
為了把我帶回木葉。
戰鬥中,櫻不管危險,抱住了狀態二的我,抱住最危險的我,跟我說了那些話。
因為那幾句話,我回來了。
因為櫻的幾句話,讓我有了想回家的感覺。
因為櫻的擁抱,讓我依戀她的溫度。
很蠢吧?
想報仇想了不知道有幾年了,因為那幾句話我就放下了報仇的工作。
如果,櫻真的是我的女朋友那該有多好?
如果,我真的是櫻的男朋友那該有多好?
如果,櫻真的是我的老婆那該有多好?
如果,我真的是櫻的老公那該有多好?
如果,我跟櫻真的是一對相戀的戀人那該有多好?
如果,我跟櫻真的能有一起共度餘生那該有多好?
啊啊啊啊,宇智波佐助!你才十八歲!怎麼會想到結婚的事?
櫻也才十八歲,才正要開始她應該有的青春,享受談戀愛的滋味。
她不可能跟你結婚啊!
不可以想不可以想不可以想!!!!
可是…可是,我是真的愛著櫻的啊!
櫻是我的唯一 ──我此生的唯一。
我很確定 ──百分之百確定。
我愛小櫻、小櫻愛我~~~
幻想開始──
「櫻,我已結婚為前提,請妳跟我交往吧!」
「佐助,我答應你。」
「那…我們結婚吧!」
「嗯。」
喔哈哈哈,從此以後我跟櫻就是情侶──不對,是夫妻。
哈哈哈哈哈哈!!!!
「請叫我宇智波櫻。」
啊哈哈哈哈!!!
幻想結束──
這是我想要對櫻的告白,已結婚為前提。
好像還不錯欸!
要找個時間,對櫻說出這段話!
『 「 已結婚為前提是一個不錯的告白台詞。 」 』
》
三天的慶典
TO BE CONTINUE‧未完待續
》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