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11-18 05:38:31| 人氣193| 回應1 | 上一篇

〃法庭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你要告我誹謗ok! 因為我也請好律師了...


咱們法庭見... 聽說我可以告你誹謗+公然汙辱罪唷!!


兩個+在一起會很慘喔=ˇ=...


外加,妳愛擾我ㄇㄟ~~ 那我已經叫我宜蘭的朋友ˇˇ幫我找妳嚕ˇˇ


找到了= = 自求多福...



放心~她們’勢力’粉小小小小小的~~~


還有我的律師,說,你百分之百告不贏我... 為什麼勒?


因為,妳在你的無名上打我的全名,我的律師已經,全部列印下來當證據...


既然拉子要互相殘殺,那我奉陪...






你要跟多少人說我怎麼樣,我也無所謂...



外加.... 某人搜出妳的... 吸食毒品器具...


這點... 我的律師可以告妳....




恩~就這樣ˇ 掰掰 祝妳好運~~~ 千千萬萬不要被我朋友"找"到..


否則後果~~~~= ="" 自行負責嚕ˇˇ

台長: ㄚ乖
人氣(193)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彩虹同志(同志心情、資訊) | 個人分類: ☆ 喜.怒.哀.樂 |
此分類上一篇:〃I Remenber

。ㄚ批。
嗯~
如果感覺被傷害...
反咬一口是對的!!


高雄是個幸福好城市喔!
要幸福!!
2009-07-05 19:01:1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