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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05:51:43| 人氣21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持槍是天賦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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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校園大屠殺之後,開放有持槍執照者皆可隨時攜槍的議題重新登上枱面。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會碰到nutcase,誰也算不準。

明州是允許的,有些建築物會標明不可攜帶槍械,不過你可以把槍放在車上。紐約則是相反,完全不可以攜帶。而這兩個地方發生類似維州案的比例最低,由此可知解決方案是要嘛大家都有槍,要嘛大家都沒槍,但米國人擁有槍的權利是列在憲法裡的,而且持槍已經是合法的,回頭改成非法很不合邏輯,所以開放的可行性高多了。

大衛開玩笑說等我拿到公民,就要買一支槍給我...

台長: AloeVeraP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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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啊?您老公太愛您了吧?不買礸石給您?想買槍給您^^哈哈哈…我也來逗逗您嘍^_~…
2007-04-24 07:35:29
版主回應
我也是哭笑不得...
2007-04-24 07:58:3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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