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代書約了禮拜天,也就是今天,要辨理共同繼承的事。文件我是都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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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大姐跑來提賣房子一事,我對她的信任度已降到零。之後跑去大哥那邊,一聊之下,才知道大姐之前不知投資什麼鬼,賠了不少錢。大姐也是有跑去找大哥提要賣房子的事。大哥則是要我別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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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就不理她。
早晨,正念著大悲咒,念完準備出門,大姐就跑來,在門口喊我。我當自己不在家,沒回應。
十點多回到家,和代書通了電話,約下午一點。後,在家東摸西摸,準備午餐。結果大姐又跑來,在門口喊,喊了半天無人回應,又打電話進來,我也不接。
目前的想法是,只要把大門和前門都鎖上,就算我在家,也等於不在家。(我沒有手機,不好找人的。)
當然,如果事先有約,那就不同。我會開大門迎接。
直到下午四點半回來,到對門堂叔那聊了點植物的相關話題,聊了好一會,大姐又跑來喊。我才朝她走來。
大姐說她早上和中午都有來。
我用了個方便法,說我不在。
然後她就給了我一些菜和芋頭。還是提了賣房子的事。只是這次說的是她自己的房子,不是我的房子。
我說:「妳自己的房子要怎麼賣是妳的事。」……
她應該也感知到,一直提要賣我房子一事,我已和她翻臉了,只是沒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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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代書那裡,代書提到共同繼承後,地契六個兄弟姐妹都會有一份,但會標註公同共有。就是每一筆土地若想出售,都須六人同意方可。六個兄弟姐妹私底下也無法交易。
這正是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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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弄這些事情累雖是累,但也知道自己成長飛快,不再是那個明明一把年紀,還在媽媽面前撒嬌,說自己才十八歲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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