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11-05 17:29:57| 人氣2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金改案 扁珍一審無罪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更新日期:2010/11/05 16:0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被控在部分金控整併案,向企業索賄、洗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扁珍、扁家子女,以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無罪。

特偵組去年12月以陳水扁、吳淑珍利用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索賄新台幣6億多元,起訴扁珍貪污;國泰世華副董事長蔡鎮宇、元大馬家,以及扁家子女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均被檢察官認為協助扁家隱匿貪污所得,遭依洗錢罪起訴。

除這次金改案一審宣判外,扁珍在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等案被控貪污、洗錢,二審被判刑20年,全案已上訴最高法院。而扁被控總統任內詐領外交機密款案,一審也獲判無罪。991105

台長: Column
人氣(28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政治 |
此分類下一篇:扁金改案判無罪 周占春引馬為例
此分類上一篇:地方政府瘋捷運 交部:興建總經費達5100億相當一條高鐵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