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總統馬英九於昨日的就職演說強調:台灣的民主已經跨越了一個歷史性的里程碑,我們要讓台灣成為國際社會中受人敬重的成員,只要我們秉持台灣精神,善用我們的優勢,並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施政原則,我們一定可以將台澎金馬建設為舉世稱羨的樂土,我們引以為傲的美麗家園。
對於國民黨在野期間屢遭杯葛的軍購案,馬總統的態度也有所轉變。他說,我們要強化與美國這一位安全盟友及貿易夥伴的合作關係,我們有防衛台灣的決心,將編列合理的國防預算,並採購必要的防衛性武器,以打造一支堅實的國防勁旅。不過,他同時強調,台灣未來一定要成為和平的締造者。
對於台灣與中國的關係,馬總統呼籲:兩岸不論在台灣海峽或國際社會,都應該和解休兵。他重申將以「不統、不獨、不武」的理念,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而未來,將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基礎上,儘早恢復兩岸協商。他也相信,「台灣與大陸一定可以找到和平共榮之道」。
馬總統的就職演說,議題涉及甚廣,但說來說去卻一字不提台灣主權。甚至,他堅信「兩岸問題最終解決的關鍵不在主權爭議,而在生活方式與核心價值」。言下之意,難道還有超越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之上的核心價值?何況,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去主權化,所謂「兩岸問題的最終解決」,不就是台灣被中國終極統一嗎?這一點,深諳國際法的馬總統豈能不知。
在馬總統的心目中,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時間只有三十八年,在台灣的歲月卻超過一甲子,所以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命運已經緊緊結合在一起了。此一論述,顯然背離了歷史事實。一九四五年日本向盟軍投降後,聯合國最高統帥下令蔣介石軍隊來台接受日軍投降,這只是軍事的暫管性質,絕非具有主權轉移意涵的「台灣光復」。
直至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對日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換言之,涉及台灣主權的國際條約,僅載明為日本所放棄,並未規定歸屬於誰。顯然,台灣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而是屬於台灣人民。至於台灣人民,則已透過多次總統直選,確立台灣為一事實的主權國家,只是尚未完成正名而已。
現在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外來政權在台灣借殼上市罷了,中華民國不僅未擁有台灣主權,而且是台灣成為完全正常國家的一大障礙。由於對此歷史事實缺乏正確了解,馬總統才會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錯誤論述。
馬總統應該了解,原來中國大陸的三十多省都被中國共產黨一一解放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馬總統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等於將本來不屬於中華民國的台灣主權,自動奉獻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異送肉飼虎,如同中國大陸各省來解放,這是極其愚昧危險的想法。馬總統既然是二千三百萬人所組成的主權國家的總統,就應該順應主流民意,維護台灣主權成為名副其實的自由民主國家。
就在馬總統就職之日,我國以台灣名義申請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又在中國的百般阻撓下,經主席裁定不納入大會議程,這不啻是對「和解休兵」的當頭棒喝。對於四川震災,我國政府與民間慷慨伸出援手,善意卻換來如此冷酷的絕情,二千三百萬人情何以堪?馬總統猶自我矮化台灣主權,又大談「堅持開放、大幅鬆綁」,等於尚未坐上談判桌,就把籌碼送給對方,在這種情況下,台灣還能保有尊嚴、自主嗎?台灣還能在國際社會受人敬重嗎?
二○○五年,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內法化,擺明了在一個中國原則之下,毫無各表的空間可言。這也恰好說明了,兩岸問題最終解決的關鍵就在主權爭議,而所謂的爭議源於: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而中國存心抹殺台灣的主權國家地位,且意圖藉由武力恫嚇及經濟統戰併吞台灣。是以,馬總統將台灣去主權化,又堅持開放、大幅鬆綁,把提振經濟寄望於直航與中國觀光客等措施,儘管他說「統一在這一生不太可能發生」,但台灣恐將隨馬英九路線走上「被統」的不歸路,這也正是馬總統的就職演說讓人越聽越擔憂之處。
從台灣的歷史考證論主權歸屬 多倫多 許之遠
壹、闢土開疆
朝代的興衰,社會的治亂,其演變必有歷史和時代背景。廿一世紀是人類的新紀元;而台灣海峽兩岸的演變尤烈,關係國家民族的前途:統合或分割。五十年前大陸地區的「變天」,和五十年後的台灣「變天」,不惟是中國民族的大事,證之史實,也影響著全世界。約佔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國家,無論她站起或趺倒,都會使世界震動。台灣的「變天」,當然也有其歷史背景,研究台灣的演變,自不能憑空想像作主觀的論斷,是有其歷史背景的。
台灣孤懸於我國的東南大海之中,和福建隔著台灣海峽,寬度約二百餘里,總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屬於亞熱帶氣候,雨量充足,全年適宜植物生長,山青水綠,花果繁豐,盛產稻米;是原住民(民間仍稱為「生番」)居住其間的荒島。明天啟年間,福建海澄人顏思齊在日本糾集當時漢人,計畫奪佔日本,因事機外洩,恐被捕殺,率同黨楊天生、陳衷紀等人逃到台灣,做了海盜,專事劫掠大陸沿海船隻和岸上居民。
顏思齊死了以後,盜眾舉鄭芝龍為首領。明末以內憂外患,沿海一帶,迭經倭寇與海盜劫掠,廬舍為墟,民不聊生,成為流寇和海盜者日多;投效鄭芝龍者亦日多,勢力由是日大。朝廷無力剿滅,只可招撫。鄭做了明朝武官,駐守福建,負責就地防守海疆。崇禎年間,福建大旱,饑民遍地,鄭芝龍請福建巡撫熊文燦,將饑民大量移殖台灣,每人發白銀三兩,每三人發牛一頭,到台灣開墾。由於土地肥美,雨量豐沛,年有三季收穫,比大陸多出一倍,鄭芝龍坐收賦稅,享受著富貴雙全的人生。
當時西洋的航海已累積了技術和經驗。明世宗嘉靖卅六年(一五五七年),葡人已據澳門,作為華洋買賣集散地。澳門是個小漁村,當地政府懶得管,久而久之,成了葡人長據之地。明熹宗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年),荷蘭人佔據了南洋爪哇等島,作為經商的根據地,便向我國要求商港通商,明朝不准。後來,發現了台灣,稱之為FORMOA (美麗之島)。當時明朝並未設官管治,鄭芝龍坐鎮閩南,官高祿厚。荷蘭人佔據了台灣,對鄭的農業生產賦稅是減少了,但鄭當時已富甲一方,在他的眼中,台灣的賦稅反已微不足道,也就懶得管,任由荷人佔據了。其實荷人所佔據的僅安平及赤崁兩小城堡而已,只屬台南一角,若謂荷蘭人佔台全島,是與史實不符的。
崇禎十七年(一六四四年),李自成陷北京,崇禎殉國。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攻滅李自成,入統中國。江南明遺臣擁立福王,繼續明祚。清兵南下俘福王,鄭芝龍、黃道周、鄭鴻逵等,另擁唐王聿鍵繼統,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史稱隆武帝。鄭芝龍以海盜出身,只想榮華富貴,沒有想到為朝廷效力、為民族效忠的念頭。經降清的同鄉洪承疇、黃熙胤的遊說,許以兩廣、福建三省總督的權位,便投降清廷去了。其子鄭成功不齒其父所為,率了部份兵馬進駐金門,正式舉起反清復明的義旗,招撫流亡,並行文各地,許多忠臣義士響應南來投效,鄭成功的勢力日漸壯大。據金門、廈門兩地,並先後擊破王邦俊、陳錦、金固山等來犯清將,更堅定反清的決心。
鄭成功部將施琅,頗有才幹,但慧黠不馴,常忤鄭意,甚至不聽命令。成功忍無可忍,下令拘捕,施琅中途逃脫,成功殺其父及弟;施琅懷恨,遂降清。
清兵屢犯金、廈,均折將損兵,而鄭芝龍又不能招成功降,遂被殺。
鄭成功曾北伐,一舉光復四府、三州、廿二城,復破鎮江,圍南京,屯兵獅子山,並祭明太祖孝陵;惜成功未聽諫言,圍南京而不急攻,致曠持日久,為來援各路清兵合圍反攻擊破,元氣大傷,只可再退守金、廈。
清廷以鄭成功新敗,元氣未復,認為機不可失,命安南將軍達素領兵,會總督李率泰、提督馬得功、總兵施琅,調浙江、廣東水陸軍合兵攻金廈,但仍為成功大敗。李率泰落水逃脫,施琅與達素棄大船乘小船逃走;達素喪師折將,恐受重責,在福建自殺。自此,終鄭成功在生之日,清廷無人再敢對成功用兵。
清廷懼鄭成功重新坐大,採納鄭的叛將黃梧獻平海五策中之「堅壁清野」,斷絕鄭之兵源、糧源,促成功部眾日久自然解體,然後徹底擊滅。施琅與福建一候補通判房星曜,亦不約而同先後提出類似方案;至此,清廷派戶部尚書蘇納海至福建執行,從遼東到廣東沿海居民,一律離岸向後移三十里,原有房舍一律拆毀;另建新垣牆,禁止船隻往來,並設軍駐防,入禁界處死。鄭成功以再北伐力不足,為了圖存,惟一出路便是攻佔台灣,建立足兵足食的基地,先求不敗以待變,而後再圖另舉。
鄭成功征台,從料羅灣出發。第一站先佔澎湖,設軍駐守,便渡海而來,直入鹿耳門登陸;令部將陳澤鎮守,而率隊攻赤崁城。荷蘭安平守將揆一,派部將率數百兵來援,被陳澤擋住擊敗,赤崁城守將以孤城援絕,出城投降;鄭成功遂圍安平,守將原希望以每年納稅及土產進貢,並願補償兵費白銀十萬兩,請成功退兵。他不知道鄭成功要佔領台灣全島,以作反清復明基地,不容荷人割據一隅。圍城不退,安平圍九個月,最後斷其水源;守將見士卒傷亡枕籍,已難支持,成功且開出優待條件,揆一遂出城投降。互訂十八條款,雙方均依條款執行,荷人得以全部乘船離開安平、赤崁。荷人佔台南一隅之地,計自明天啟四年(一六二四年)起,至永曆十五年(一六六二年),前後共卅八年。以鄭成功奉明為正朔,驅逐荷人,台灣全島乃入中國版圖,這是無可疑義的,對台灣全面闢土,為中國版圖開疆。
鄭成功收復台灣未及一年便逝世,長子鄭經繼立。清廷又議征戰,適荷蘭想報復在台灣被逐之仇,願協助清軍攻擊金、廈。計鄭成功據守金、廈共十四年。
鄭經退保台灣,闢土練兵,曾乘三藩叛清之際,鄭經又率部攻佔金廈,且進兵佔福建漳、泉二州,並收復粵東。可惜,三藩各有私心,為清廷離間,逐個擊破,局勢從此又逆轉。鄭經於永曆卅四年二月,率各地諸軍回台灣,翌年病卒,子克塽襲王位。以年幼,大權操於馮錫範之手;馮橫徵暴歛,民心盡失。時總督姚啟聖以為對台用兵適時,舉施琅出任水師提督。施再三上奏,得康熙信任,准予專征大權,施遂不顧姚啟聖勸降而拖延時日,親率兵攻澎湖,守將劉國軒雖善戰,然寡不敵眾,澎湖失守。主力被殲,率殘部退守台灣,然澎湖失守,台灣的門戶洞開了。
施琅原為鄭成功舊部,認識在台大部份將領,劉國軒精銳既失,人心又徬徨,許多將領叛跡漸露,全島在風聲鶴唳中。馮錫範問計於劉國軒,劉認為戰已不可能,守亦無法,克塽遂派鄭平策、林維榮、朱紹熙等,攜降表、書函往澎湖見施琅,希望能「削髮稱臣,仍居台灣,永為朝廷屏翰。」施琅覆稱:「今門戶已破,勢窮事逼,始著爾等前來求撫…,汝主果真有心,當令劉國軒、馮錫範二人親詣軍前,將台灣人民土地悉入版圖,候旨定奪。如有別議,惟有誓師而已!」這段話無非迫克塽等無條件投降。克塽既無力抵抗,只有派人奉降表及印信等物,往澎湖向施琅投降,並令官兵百姓剃髮。施琅派人專送降表、印信及奏章至京,進呈康熙,自己率部於康熙廿二年八月十三日入台,安撫百姓,載送鄭克塽及鄭氏文武官員眷屬回福建。
清廷克復台灣,如何處置台灣版圖?眾議紛紜,既有「留恐無益」,又有「棄虞有害」,施琅獨排眾議,堅決主留。說了許多留住台灣的好處,其結論有句:「故當此地方削平,定計去留,莫敢承擔。臣思棄之必釀大禍,留之誠永固邊疆。」康熙非常贊成施琅之議,將明鄭設置的承天府、萬年州、天興州,改為台灣府,以府城附近的地方為台灣縣,南路為鳳山縣,北路為諸羅縣,設道員一員,兼轄廈門地方;又在一萬額制兵內,提出五百多名,設守備一員為道標,皆依施琅所奏。台灣正式在清廷建制下,納入版圖。
從鄭成功入台(一六六二年),驅逐荷人所佔安平、赤崁兩鎮,開闢全島,至康熙廿二年鄭克塽投降(一六八三年),施琅入台止,明鄭經營台灣共計廿一年。
本節參考資料:
一、「細說明鄭」:陳澤編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印)
二、「明史」:清張廷玉等撰(北京中華書局印)
三、「清史述論」:孫甄陶著(香港亞洲出版社)
四「中華史綱」:李定一著(北京大學出版社
五、「國史提綱」:梁沛錦著(香港廣華書局出版)
貳、日本佔台
日本自「明治維新」起,就積極準備侵略中國,鴉片戰爭(一八四0年)以後,清廷之腐敗無能完全暴露於世,遂啟列強瓜分之禍。一八六0年,英法聯軍攻入北京;一八七四年,日軍首度侵略台灣;一八八三年,中法在越南戰起,中國勝反而失去越南,顢頇為世所笑。一八八五年,清廷為台灣建省;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戰爭起,北洋軍全部覆沒。翌年,一八九五年,李鴻章赴日簽馬關條約,台灣被迫割給日本。清朝自康熙廿二年(一六八三年)平定台灣,收歸版圖,至馬關條約,李鴻章還挨了一槍,在槍口下被迫簽下城下之盟,已是光緒廿一年(一八九五年)的事,清廷已統治台灣二百一十二年了。如果上推明鄭廿一年,中國統治台灣已達二百三十三年,比美國立國至今(本文執筆時為二00二年)的年代還長。
清廷被迫割台,情非得已,但頗不諒於全島官兵和百姓,拒遵條約移交者,大不乏人,自組武力和日軍對抗者甚多。事蹟見於「日本據台初期重要檔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日本的「田中奏摺」,已清楚說明侵略中國的策略和步驟,佔據台灣為必要手段,許多浪人、間諜,在甲午戰爭之前,已大量派遣來台,對台情況相當了解。明治廿八年五月十日,仰付(日文為親任之意)「海軍中將從二位勳一等子爵樺山資紀任海軍大將」為台灣總督。任命案並有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的副署。樺山以甲午戰爭有功,從海軍中將晉升大將,任命為台灣首任總督。不久,再從子爵勛銜晉升伯爵。同年五月廿四日,樺山總督率領第一批治台官員,由沖繩出發,包括憲兵、官佐;同月廿五日第二批;六月七日的第三批比較龐大;合計二百六十二人,包括地方各級官吏、奏任(薦任)廿七員、判任(委任)九十員。第四批亦相繼來台,各行各業都有。同年,樺山總督率官兵抵淡水港,遭到台灣官兵抵抗,情況可從樺山數則電文致內閣總理大臣的報告及請求援兵見之:「木船(橫濱輪)五月廿七日中午,由中城灣出發,廿八日下午八時十五分抵達淡水港口;松島及浪速二艦已先到,有地中將來木船報稱『高千穗』、『浪速』,於廿五日上午九點先抵達淡水,隨即派人向駐署外國領事及停泊中英艦,詢問淡水附近民眾動靜,又派人向『臺灣號』詢問情況。據德國領事云『清國官吏於廿六日正午撤退臺北,同時人民在臺北成立共和獨立政府,以青地畫虎新旗幟飄揚,發廿一砲以慶建國,而且為主魁者,皆是巨商士紳』,似是誤信臺灣割讓後,連其私有財產亦遭日本政府沒收之故云云,並謂該船(臺灣號)有臺灣巡撫在。
事先,我方曾派小汽船及短艇,擬由淡水溯上臺灣府。不料,兩岸一齊射擊甚為激烈,因而不能達到目的,且其砲彈似乎挾雜有七十五厘砲。
五月廿九日上午六時,率領『松島』、『浪速』二艦離開淡水,折回三貂角,在途中會合由中城灣出發之近衛師團運輸船十二隻。下午一點,抵達三貂角;下午二點,開始登陸;至今日三十日上午,登陸完畢。先遣部隊登陸時,前處森林中伏有敵兵二、三百名,即予發砲,擊斃敵兵三名,餘潰退,佔領根據地。
由廣島先出發之福島大佐(上校)、安原少佐等,廿九日未明,由浪速艦轉乘木船,明日諒近衛師圖進剿雞籠(基隆)。至今日止無病人,又及 謹此報告。」
以上是樺山率第一批官員,五月廿四日從沖繩出發,同月廿八日抵淡水後經過情形,急速以第一封電文致伊藤。
樺山與官兵登陸淡水恐中埋伏,轉攻基隆。在其第二次五月卅日電文,促請近衛師團從速支援:
「小官到達台灣後,至今日止,經過狀況如另案詳報大本營。小官攻略雞籠(基隆)繼而進駐台灣府,擬於下月三、四日下令粉碎其所謂『新政府』。則第一階段之小和平可得矣!所以對於未來台灣毋勞尊慮。
近衛師團第二輸送尚需時日,所以,先行調用在澎湖混成支隊及民政廳人員來此協助,至於調派船隻自當量行。李經方尚未來到,派軍艦一艘在淡水附近海面上等候,如果李氏來到時,小官自當加以保護,並誘引到臺北府,諒萬事可圓滿解決。近衛師團第二輸送,請儘速惠予策進為禱!」
電文中所指李經方,乃李鴻章之子,是代表清廷將台灣移交日本的特派委員。從樺山電文來看,日本十分仰仗李經方的身份,對台官民的反抗有停息的助力,也對李的就範與否沒有把握,故設法引誘其到台北,認為較易使他就範。樺山的官兵在基隆登陸後,開入台北的情況,可從第三次電文報告見之:
「六月六日,基隆登陸總督府臨時置在原稅關內,臺北文武官員皆逃走,並無一兵,故土匪(抗日民眾)燒毀巡撫衙,並恣意掠奪;一般良民,簞食壺漿,以迎我師,又該地外僑來到我師團前衛,請求迅速進軍。
我軍今(七)日上午開入臺北,預定二、三日內總督府遷移臺北。
聞說,在淡水清兵燒毀砲台、火藥庫,然後逃走,似此,在本島南部必有多少戰鬥,是在所難免,又該地尚有英、德兩國水兵在,諒不日撤退,英兵極為活潑。」
樺山在等候李經方前來辦理正式移交的時候,擄獲原台灣官員述及巡撫唐景崧書札,作為清政府主導官民抵抗日本軍佔台的證據:
「記名提督軍明統領福建臺灣基隆銘宇定海連勝等,兼統各砲紀錄三次臺軍功加二級伊伯德恩勝勇巴圖魯張為札飭事案奉
撫憲唐札開照得基隆南北兩岸暨庚子寮八斗以及澳底各處所有安設旱雷應令附近防管派撥兵勇小心看守以俾防衛除分飭遵辦外合行札飭札到該統領即便遵照迅將該處所安旱雷選派并小心看守毋許糟蹋干咎並將水雷一律安下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飭札到該統帶即便遵照前指傳飭該管各營一律遵辦毋延切切此札
右札仰統帶連勝等營,曾提督喜照。准此!
光緒廿一年五月三日」
同時又擄獲守將求援書札:
「敬飛稟者,頃於發書後,續到倭船五艘合併先來之十四艘,已停泊於澳底之門口,尚附隨小舟,不下十餘艘。是則,計議由此間登陸無疑也。目下僅有土勇一營,安能抵擋大軍,伏祈大人迅派三營,務必於今夜趕到,以解危機。實為急切鵲望憲援以維大局,幸勿遲延為禱!
飛叩鈞安,封緘本書之際,已見小舟十餘艘,載兵登陸矣!」
這些證物都交內閣,向清政府作強硬交涉。
馬關條約原不只割讓台灣,尚有遼東半島;但遼東半島遭以德國為首的列強反對,日本不得已放棄佔領,由清政府備款贖回。大抵清廷亦寄望列強反對日本佔領台灣,故有飭令原守將就地抵抗,以拖延交接待變。我們可以從日本軍擄獲另一書函可證:
「記名遇缺簡放提督軍門統領連勝等營勝勇巴圖魯張抄奉記名提督軍統領基隆銘宇定海連勝等營兼各砲台軍功加二級紀錄三次伊伯德恩勝勇巴圖魯張為出示曉諭事本月廿九日戊刻,奉巡撫憲唐電諭;略以頃接北京來電謂;和議割地,因各國阻止,必不能成,希嚴防勿懈怠。因此,出示曉諭各營台員并兵勇皆知悉,又爾等應預知,一旦和議不成,戰爭必於今日中起。其各抖擻精神,枕戈以待仇敵,共殄寇氛,幸勿防備懈怠,而誤戰爭,本統領深寄厚望焉!特此告示仰知照。
光緒廿一年三月卅十日」
大概清廷寄望列強出面干預日本佔領台灣落空,又無力與日本再戰,只得遵前議,促李經方到台灣辦理移交。李於六月二日抵台灣,在基隆和樺山見面,就地辦理移交、簽署。從此,日本正式佔領台灣。簽署書明訂:
「日中兩帝國全權委員,於明治廿八年四月十七日,即光緒廿一年三月十三日,在下之關兩帝國欽差全權大臣所定和約第二款,中國永遠讓與日本之台灣全島,及所有限屬各島嶼及澎湖列島,即在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廿三度起至廿四度之間,諸島嶼之管理主權立別冊所示,各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場及一切屬公物件皆清楚。
為此兩帝國全權委員欲立文據,即行署名蓋印,以昭確實」
李經方沒有被誘到台北,在基隆便就地移交,原因有二:一、伊藤早就和清政府達成協議;二、李經方抱病而來,並且說明不想多生枝節,可以就地解決。李經方為清特使辦理移交,乃「因小官當初參與日清事件之處理,即參與馬關條約之訂定,又為出使大臣,曾駐日本故也(見李與樺山會面時紀錄)。李鴻章、李經方父子,代表清廷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原是喪權辱國的事,兩人內心痛苦不足為外人道。但國人只知道割地求和,不知無力再戰之苦,不求和又如何善其後?「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不割地又如何?李鴻章雖建立北洋艦隊,但並不是主戰派。他很瞭解艦隊本身的脆弱,慈禧太后又把購買艦艇之資,移作起建頤和園,供其享樂。全朝文武官員只會憤恨這個小日本可惡,沒有顧計到日本戰力的進程。如果不是李鴻章的堅忍圖存,面對狡詐狠毒的伊藤,還挨了日本浪人一槍,才在世界輿論壓迫之下,日本才肯簽下這個條約。李鴻章對戰敗之指責,曾反駁說:「方倭事初起時,中外論者皆輕視東洋小國,以為不足深憂。臣久歷患難,略知時務,夙夜焦思,實慮兵禍連結,一發難收。蓋知倭之蓄謀中國已非一日,以北洋一隅之力,搏倭人全國之師,自知不逮。」而李經方面對國人之不諒,歸國後,大病一場,又奉派來台移交,其痛苦曾在移交中對樺山說:「已如父李鴻章以電報通知伊藤伯爵,台灣島民極為激昂,不聽政府命令;且因割讓台灣,疑我父子談判所致,恨吾一家,莫此為甚!若小官一旦登陸台灣島,必隨時被斬殺。」李經方用這段話撇清反日與官方關係,亦表白不到台北的充份理由。李氏父子為當時折衝的能員,並不是顢頇無能之輩。
樺山順利接收以後,大事鎮壓抗日義民。佔領台灣約半年後,明治廿八年十一月廿日發佈了「台灣住民刑罰令」。法令共四十三條,極盡嚴刑峻法之能事,動輒斬首(死刑乃公開斬首)。許多荒謬歧視的法令,不一而足,如第廿四條規定:「將鴉片煙或其吸煙什器交付軍人軍屬及渡海來之我國臣民者(即原籍為日本人)處死刑,知其情而給予吸煙場所亦同。」台灣住民敢不給日本人所要的場所嗎?誰可證明其不知情?更荒謬的是,日本在台灣卻採取台灣總督府專賣鴉片制,禁止總督府以外者輸入鴉片。換言之,總督府專責毒化台灣住民。還公佈日本衛生局長後藤的指示:「鴉片之嚴禁,比緝喫煙飲酒之風為難,而且取締不易,並有違人道。務須由政府製造售賣,將其收入以改善台灣各種設施為宜。」如此冠冕堂皇之詞,如此「人道」對待台住民,卻如此「不人道」對待自己的日本人?可以嚴禁日本人吸鴉片,而不可以嚴禁台住民?明知鴉片之毒,而由總督府專責圖利並毒化台住民,尚如此自圓其說,能不說別具肝肺!
日本對台之鴉片政府,從第一任樺山總督開始(一八九五年)毒化台住民,一直到第十三任總督石冢英藏(一九二九年)。迫於日內瓦協定之國際壓力,才不得已表面修正明令專賣政策,已歷時卅四年毒化台住民了。據明治卅七、八年間公佈資料指出,獲許可癮癖者(即有抽鴉片煙習慣不能戒者)平均年齡為二十至三十歲(見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第一冊第十頁)。總督府專賣,以「台灣武力抗日者多數感染煙癮,管制鴉片可使其活動減弱。」(見同頁)。可知專賣鴉片政策可一石二鳥,既毒化台住民,又可減弱其反日。
日本內閣為配合樺山平定台灣人民反抗,又公佈了「台灣人民軍犯處罰令」四條。以仍在戰時為藉口,第一條包括八種定為死刑的條款,任何一種認定便是斬首的死刑;第四條規定:「本令自發佈之日起生效,至於民刑二法之執行機關及手續規定,現在尚未有一定,所以台灣島民之民事案件由地方吏員裁判;刑事案件由憲兵士官處斷之。」根據規定,地方吏員可以決定民事訴訟,是勝是敗,憑官吏一言而定;而刑事更荒謬,憲兵士官可謂掌生殺大權。台灣住民畏日本官吏和憲兵如虎,這是有其可畏的理由,並且是白紙黑字的規定。
樺山在明治廿八年六月十四日將總督府移至台北府,十七日「始政祝典」在台北府原總兵衙舉行,正式開始了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日子。日本內閣配合日本總督的管治,於七月六日發佈了「通知雇用清國人及台灣島民案」交台灣民政局、陸軍局、中央會計長官;台灣縣、台南縣知事執行。
台灣住民反抗日本人統治,可謂前仆後繼。僅北部抗日大案便有:簡大獅抗日案、盧阿野、林季成等抗日案、林季成、盧錦春等抗日案、王秋逢等抗日案(見「台灣北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日本人要到明治卅二年(一八九九年),經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歷五年時間才大致平定台住民的反抗,其中包括各種特赦誘降。惟至昭和五年(一九三0年),台灣仍有霧社山胞抗日事件的發生。
日本之佔據台灣,得於清政府轉移主權。惟日本人對台灣的管治,仍循一般殖民地政府手法,不外恩威並濟,培養一批幫助日本人管治台灣的官紳,許以特權,成為統治者的幫傭,以利益相結合,甚至可說是收買。英國人統治香港如是;葡萄牙統治澳門;西班牙統治南美幾個小國;和日本統治台灣都沒有兩樣。
日本自清帝遜位,樂見中國北洋軍閥割據。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年)北伐勢如破竹,張作霖不聽日本人指示,將他炸斃;張學良繼其位,東北易幟,全國統一。日本加緊對中國侵略。民國廿年(一九三一年)發動「九一八事變」,佔領我國東北。民廿六年(一九三七年),發動「七七事變」,中日戰爭全面爆發。民國廿九年(一九四0年),日本扶植汪精衛在南京成立偽政府。翌年,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對日宣戰。計自七七事變至美國對日宣戰,中國獨立無援,全面與日本血戰已整整四年了。
日本發動全面侵華以後,開始在台徵調兵丁隨日軍「征戰」,騙台灣婦女而為「慰安婦」,供日軍洩慾。南進和偷襲珍珠港以後,日本本土兵源日缺,對台抽調壯丁更是積極,台住民為之犧牲者難有準確統計。民國卅四年(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投降,台灣光復重歸中國版圖,計日本佔領台灣(一八九五年)至歸還我國(一九四五年)剛好五十年。
本節參考資料
一、日本據台初期重要檔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以上至四)
二、日據初期官吏失職檔案;
三、台灣北部前期抗日運動檔案;
四、日本初期之鴉片政策;
五、近代中國(雜誌第一三九期)
參、主權歸屬
根據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許雪姬所著︽清代的台灣檔案與史料︾論文指出:「目前台灣史的研究常分期,而將研究者歸為研究荷蘭、鄭氏、清領、日治、戰後時期;故將朝代劃分得很清楚。」其實荷蘭人據台,其立足點僅台南安平、赤坎兩地,且赤坎在安平鄰近,佔領地不足台灣全島十分之一,故論荷蘭人佔台為一個時期,顯然「以偏概全」,是不妥當的;應該僅及其佔據地,若以不及十分一之佔據地而論之領有全島主權,尤為識者所笑。
明鄭據台廿一年,開闢全島,建制統治,這才是歷史上台灣的主權論定的開始。明鄭覆亡,清政府繼明鄭統治台灣凡二百二十一年,是台灣史上最長的年代,其歷史的主權歸屬是無庸疑義的。「甲午戰爭」戰敗,清政府被迫割讓台灣主權與日本以後,日本佔領朝鮮,繼而全面侵華。以後,又南進佔領東南亞各地,再進而與德、意結成軸心國,發動太平洋戰爭,演變成世界第二次大戰。民國三十二年(一九四三),中、美、英三國領袖在開羅舉行會議,會後,正式發表「聯合聲明」;關於領土方面聲明中宣示:「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展拓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竊取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同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而獨立。」這一段話成為同盟國後來籌組聯合國對日政策的張本。一九四五年,以上三國領袖又發表波茨坦宣言。不久,原子彈投長崎、廣島;蘇聯出兵東北;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台灣及澎湖群島歸還中國。當時代表中國在聯合國席位的稱做中華民國,台、澎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中國,應是毫無疑問。到了「中日和約」的簽訂,乃由中華民國當時外交部長和日本外交特使和田烈,代表兩國簽訂的,亦宣稱台、澎主權歸屬中華民國。不管在情、在理和在法上,台澎主權歸屬中華民國,日本無可抵賴。其他不相干之國家,更無置喙之餘地。
「中日和約」之簽訂,當時中華民國仍保有聯合國席位。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而中華民國仍然在台澎,故主權之歸屬,亦為中國兩岸之間的事,外人無置喙餘地。
因此,無論以簽約國而言,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或以聯合國中國代表議席言,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兩岸之間的事;絕不是霸權的美國在過去圍堵大陸地區時,說了一句話:「台灣主權未定」,就可以否定得來的。過去印尼人佔領新畿內亞,葡萄牙訴諸於海牙國際法庭。國際法庭根據歷史事實,葡萄牙以武力置印尼之新畿內亞為其殖民地,因此不予受理,投訴無效。日本侵華乃舉世所知,中國當時的滿清政府在日本的槍口下,被迫割讓;和鴉片不義戰爭中,在英國人的槍口下,被迫割讓香港情況相同。中國收回香港主權,是無可爭議的事。同理,台灣主權屬於中國,歸還後又超過了五十年,就更沒有任何「藉口」和理由,認為台灣主權未定。日本尚且不能,何論美國。
寫到這裡我特別提醒中國人,琉球(日本稱沖繩)原屬我國藩屬。一八二九年,日本乘滿清衰弱,出兵侵佔,經美國總統格蘭(Grant)調停,並參與李鴻章日本代表簽訂協議,將琉球分成三部份,北部歸日本、中部歸琉球國王、南部歸中國。但後來日本毀約,將琉球全部佔領,美國沒有實際出來維持公道;不但如此,日本戰敗,琉球由聯合國託美國保管,到中共在大陸建立政權,美國未與兩岸政府洽商,亦未在聯合國達成決議,就把琉球私交給日本,有違聯合國託管的目的。因此,琉球雖然在日本統治下,但主權確屬未定。
日本北邊四個小島,戰爭末期為蘇聯出兵佔領,蘇日亦未簽約並佔領,至今尚未歸還,這亦是主權未定。
本節資料參考
一、「中國現代史話」(台北中華日報印行)。
二、「近代中國史」第(一三九期第八三頁起)。
本章主權論點,曾多次與歷史學家李定一老師磋商,原文亦經李老師過目認同,謹此致謝。
作者按:本節完稿為二00二年四月十日,準備翌日將手稿請李師過目,早上先發電話,擬先請准後往。惜李師在本節完稿之同時,突然以心臟病逝世,為紀念先師,本節雖未經其過目,惟感念先師過愛,已完成文字不再修改,並誌敬悼之忱!
(作者為知名資深政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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