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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清志 :「檢察官『教訓』我! 」

檢察官「教訓」我! ◎ 謝清志 台灣的檢察官辦案動輒以預防「串供」、「湮滅證據」為由羈押嫌疑人,二○○六年我因「南科高鐵減振工程案」被羈押五十九天,檢察官也持同樣理由。我被羈押,我當然無法「串供」,當然無法「湮滅證據」,因為幾乎所有資料都已被檢察官查扣了;結果竟是檢察官開始進行他的「...

新聞台: 躍動葉影下的午后隨想 | 台長: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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