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部電影,2013年出品的「藥命俱樂部」(大陸翻成「達拉斯買家俱樂部」,我覺得比較好,因為藥命俱樂部五個字都是仄聲字,唸起來很卡,國文老師的職業病上身...... )。它改編自真實故事,所謂人生如戲,很多時候人生都比創作還要來得精彩。
這部片的男主角是馬修麥康納。我剛看的時候根本認不出他,他老是演愛情喜劇大帥哥,但在這部片裡,他為了演一個HIV帶原者,刻意瘦身,瘦到連沒有臉盲症的我都不認識了,十足敬業。他以這部片獲得奧斯卡影帝,實至名歸,在本片中,他的演技太好了,這部片的男主角人設,我覺得是百年難遇,誰要能把他演好,影帝是必然入袋的。這也讓我改變了對馬修麥康納的印象,原來他不只會談戀愛啊!
我想聊聊這部片,是因為我很意外,原來愛滋病主題電影原來也能拍得這麼勵志。
越黑暗的時局,越能凸顯星光熠熠,我一直這麼認為。人性的光輝總在痛苦中更加璀璨。
男主朗是個水電工,吃喝嫖賭沒有一樣不會的,生活過得很糜爛,而且是個鋼鐵直男。他在一次修理電表時被電暈,送到醫院去,醒來後,醫生告訴他,電並沒有讓他的身體造成傷害,但驗過血後,發現他感染了HIV陽性(如果只是帶原就叫HIV+,發病了才叫愛滋病人)。而且T細胞只剩下9,隨時都會死,朗當然不能接受,在他們八零年代裡,這種病才剛出現,而且大家都覺得只有基佬才會得病,他這麼個恐同鋼鐵直男,怎麼可能得和他最討厭的人同樣的病?
他後來仔細回想,自己曾經嫖過妓,那個妓女身上有針孔,也許她是經由注射毒品感染,再由性行為傳播到朗的身上。
消沉了一陣子,朗開始靠自己上網,搜尋可用的藥物,試圖延續他的生命。因為在當時,一但驗出HIV,連醫生都束手無策,只能給一些支持療法,幾乎是等死(這點我要說明一下,現在的HIV+有雞尾酒療法可以治療,雖不能全好,但只要按時服藥,好好保養身體,壽命可以跟常人一樣,我在停止創作的十年間,讀了很多同志的文章,我很喜歡他們細膩的靈魂和文筆,也從他們的文章中知道了如今這病,其實無異於慢性病,不需要貼標籤)。
朗在網路上搜索到當時美國的醫院裡,有AZT這種藥,能暫時抑制HIV病毒,但因為還得實驗,所以醫生暫時還不能給藥。朗求生欲旺盛,他請醫院清潔工幫他偷藥,吃了一陣子,卻因為醫院發現藥常常不翼而飛,因此鎖住藥櫃,清潔工拿不到藥,不過給了朗一個墨西哥密醫的地址,讓他去找這名醫師,他可以控制朗的病情。
密醫給了朗一些抗HIV的正確觀念,他說AZT有毒,雖然能暫時抑制病毒,但它會攻擊他所遇到的所有細胞,包括T細胞,會讓病患免疫力降低身體虛弱,所以不能吃。但他給了朗維他命,還有一些美國FDA沒有核准,但藥性溫和的外國藥,並要朗戒掉酒和毒,維持健康的生活習慣。朗照密醫的話做,果然身體變好了,之前美國那裡的醫生推斷他只有30天好活,如今也超過30天了。
這讓他決定,把真正有效且沒有副作用且便宜的藥,走私進美國,幫助和他一樣的人,並以此謀生。
回到美國後,他想著該把藥賣給誰。他知道這病在同志身上比較常見,只好為了錢,克制著自己對同志的厭惡,去向同志推銷他的藥。剛開始大家覺得他的藥來路不明,不敢接受。後來他遇見住院時住在隔壁床,正在接受AZT人體實驗的,愛穿女裝的同志芮恩。芮恩也是愛滋病患,他向朗買了20人份的藥,朗原就恐同,更何況芮恩還是女裝大佬,對她露出了厭惡的表情。遭到羞辱的芮恩不理他走掉了,但為了錢,朗還是低頭了,他追上芮恩,並開出條件,若芮恩可以找到40個人來買他的藥,他就讓芮恩抽二成五的利潤。
有同樣是同志和病友的芮恩來推銷,朗的藥賣得很順利,他的藥雖然未核准上市,卻比當時官方合法,圖利藥廠的藥便宜很多,造福許多病友。然而賣這些藥畢竟是違法的,朗想到一個辦法,既然賣這些藥來圖利是違法的,不如他成立一個俱樂部招收會員,入會費400美元,可以免費獲得藥品。
他和芮恩合夥,把俱樂部搞得有聲有色,他的會員死亡率只有一成,大醫院的病人,都使用了AZT這種藥,死亡率卻是高達六成,而且AZT這種藥一個月藥費高達一萬美金,根本是FDA、藥廠和醫院圖謀暴利的共犯結構,以人命為籌碼。
朗越做越有信心,他專門去蒐集世界各國已經上市的,有效的,在美國本土卻不受FDA允許上市的藥,一年只要400美金,他救了自己,也救了很多跟他一樣的人。
在這段過程中,芮恩一直陪著他,雖然恐同的遺毒,他還是常常用很惡毒的話罵芮恩,但當他感染HIV後的眾叛親離,留在他身邊的也只有芮恩一人。有一次,他和芮恩上超市買食材,遇見朗過去的朋友,朗對他打招呼,並向他介紹芮恩,朋友露出嫌惡的表情,甚至芮恩友善地伸出手想和朗的朋友握手,那朋友都不願意,讓芮恩很難堪。朗很生氣,他狠狠架朋友一個拐子,逼他跟芮恩握手,向芮恩道歉。
這時的芮恩看著朗,一副受寵若驚,含情脈脈的模樣,她不知道朗會這樣維護她。相濡以沫的情誼,疾病讓朗放下了歧見,化解了藩籬,不知不覺認同了芮恩。
朗的俱樂部救了許多人,自然影響了藥廠的利益,政府開始鋪天蓋地地找他麻煩,一下子FDA,一下子國稅局查稅,要讓朗的俱樂部做不下去,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朗忙得焦頭爛額,芮恩不忍心看他如此,放棄了女裝,勉強自己穿上男人的西裝,回去找因為她的性向,與她決裂多時的董事長爸爸,他哽咽地告訴爸爸,他得了愛滋病,有一個人對他很好,他想報恩,希望爸爸能借錢給他。
我覺得這是整部電影裡最令人動容的一幕,看得我視線模糊。芮恩為了朗,放棄她最喜歡的女裝,穿上她最嫌惡的西裝,拖著病體,回去求他爸爸,說著朗對他很好,他只是想報恩。
他父親也哽咽了,給了芮恩一筆錢,芮恩把錢給了朗,讓他能繼續買藥回來給病友。
而在朗奔波其間,芮恩也油盡燈枯了。
朗回來後發現芮恩死了,他覺得他的生命空了很大的一塊。他救不了芮恩,但他要救其他和芮恩一樣的,還活著的人。他賣掉自己的財產,連俱樂部會費都不收了,將藥品免費提供給需要的人。甚至,為了讓病友能自己選擇需要的藥物,他槓上FDA,槓上藥廠,拖著病體打官司。
他的官司輸了,因為他的藥,他的販售圖徑怎麼都是違法的。不過法官很認同他的想法,也能同理病友的心情,對藥廠共犯結構也特感冒,法官為朗開了一個小門,讓朗可以帶個人的藥回來吃,但只能他自己吃,不准販售。其實這樣的判決就是認同了朗,允許朗以個人名義帶大量的藥回來給病友,只要免費提供就不犯法。
官司名義上輸了,但實質上贏了,朗的努力有了回饋。當你真心想完成一件事,全世界都會幫你。
電影的最後,朗去了過去他最喜歡去的野牛場上,試圖馴服一隻野性難馴的野牛,而他也做到了。
馴服這人間對病友的不公不義。
在影片裡,朗曾說過,生病後,為什麼他要撐著做那麼多事,那是因為,他想找到人生的價值。
我覺得一個人的價值並不在於成功,而在讓絕望的人們看見希望。這就是朗的人生價值。他讓絕望的病友們,包括他自己,還有芮恩,重新看見了生命的可能。
劇中朗和芮恩的感情很令我動容,並不是愛情,卻是互相照顧,相濡以沫的存在,為了對方,可以奉獻一切,卻無關乎愛情。
他們之間的互動,總會讓我想到陳雨恩和余風彥,很難用愛情、友情、或者是親情來定義。在他們面前,這些形容詞都太狹隘了。
我只能說,嗯,就是這種感情。至於是什麼感情,盡在不言中。
劇中男主已經在1992年過世了,距離醫生告訴他你只剩下30天可活,已經過了七年。在愛滋藥物缺乏的當時,他撐了很久。如果他可以幸運一點撐到雞尾酒療法問世,我相信他可以做更多事。
人的一生不在長,在精彩。朗在他生命的最後,綻放出絢爛的火花,就算瞬間熄滅,但餘影仍會永遠留在世人的眼中。
今天本來想寫一集「校草」,卻被馬修麥康那攔胡了,不趕快寫下來會忘記。這世上還是有多人為著理想在堅持奮鬥。看完這部片,我的心都滿了,只是,想到芮恩還是想哭啊!「校草」明天再說了。話說這部片片名太糟了,讓我沒有想看的慾望,如果不是看了FB裡網友的劇情簡介,幾乎就要錯過這麼一部好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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