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後,一所名叫牛津的私立貴族中學。校舍莊嚴宏偉,在這裡讀書的孩子,非富即貴。
失去沈霖後,沈氏夫婦再也沒有生下孩子,他們把所有心力都花在培育沈雲上,而沈雲也不負他們的期望,長成一個儀態優雅的千金小姐,成績優異,就算在貴族學校就讀,成績還是名列前茅。
沈雲成績優異,人長得漂亮,是學校裡男孩子注目的焦點,她常常收到告白與情書,不過總是不為所動,是同學眼中的高嶺之花。
為了能有足以左右自己命運的今天,她付出了太多,甚至泯滅了自己的良心,個中掙扎,不足為外人道。
她,一定要配上最好的男人,不然,對不起自己。
和沈雲同年級的,還有另一株高嶺之樹,叫藍天。他是蔚藍集團的繼承人,如果沈雲年排第二的話,他大概就是那個永遠的年排第一。
藍天身型頎長,白淨俊帥,五官深邃。聽說他媽媽過去曾是明星,嫁入豪門,藍天的外表完全遺傳了他美麗的母親,是女同學的夢中情人。
然而,他對學校女同學的告白同樣無動於衷,他和沈雲很像的一點,都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沈雲對藍天原本也沒有什麼感覺。爸爸沈崇南珠玉在前,沈崇南相貌堂堂,雖然已經年逾知命,卻依然風度翩翩,有這樣的爸爸,沈雲看男人的標準難免高一些。
而事情發生了變化,是在一場畢業晚會上。藍天代表高二學生,在舞台上獻彈了一首Mariage D'Amour(夢中的婚禮),曲名雖然有著婚禮二字,卻因為只能在夢中實現,旋律帶著淡淡的哀傷。
這是沈雲很喜歡的一首曲子,當時現場一片黑暗,所有人都消失在黑暗裡,只有昏黃的燈光,打在藍天身上,讓沈雲有了他是為我而演奏的錯覺。
彷彿這世上,只剩了藍天和她沈雲兩個人。
彈著琴的藍天側影,是沈雲見過最美好的畫面。沈雲用手機,偷偷將藍天彈琴的畫面錄了下來。
從此,沈雲開始注意藍天的消息。這才知道,原來藍天竟是蔚藍集團繼承人。
蔚藍集團是個怎樣的存在?在T市,她們沈氏若感冒,T市會跟著打噴嚏,而蔚藍集團若感冒,T市大概就要火山噴發了!
她常常製造與藍天偶遇的機會。和他參加同一個社團、同一支營隊、一起比賽、一同領獎,在藍天面前,表現自己最好的一面。平常也和他有社團業務上的互動。
和外表大為不同,藍天是個沒有架子,很和氣的人,但僅止於此,沈雲發現,藍天對待她的方式,和對待別人差不多,並無法更進一步。
就算放下身段,以討論功課為由,邀藍天共進晚餐,藍天也會委婉地拒絕她。
沈雲並不想放棄,她是個意志力堅強的人,但也不想讓藍天覺得她死纏爛打,她找了好同學,側面去打探藍天是否有了喜歡的對象,藍天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沈雲奮鬥了整個高二,藍天的拒絕很委婉,卻也很堅定,這讓沈雲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自己哪裡做得不夠好?
比較談得來的女同學告訴沈雲,也許藍天是個gay,妳這樣想,就不會太難過了啦!
沈雲睜大了雙眼,不會是這樣吧?就算是這樣,我也要將他扳直了!
她沈雲什麼沒有?就意志力沒輸過人!
接著便是緊鑼密鼓的高三生涯,為了考大學,沈雲專注在課業上,對藍天的關注也少了一些。
她並不是天才,她所會的,她的實力,都是藉由努力才能得到,所以前途攸關,她沒有太多心力,去分給自己的愛情。
不管如何喜歡一個人,她最愛的,都必須是自己。因為,只有自己不會背叛自己,從很小,她就懂得這個道理。
養父母對她很好。可她也知道,那是在他們沒有親生孩子的前提之下。
這天,沈雲站在校門口,等司機劉叔來載她回家。沈雲上下學,都是由劉叔開著家裡的賓士車前來接送的。
但今天似乎晚了些,天色漸漸暗了,還沒看見劉叔的身影。
沈雲看著同學來來往往忙碌的身影。門口接送的車子,不是賓士,就是BMW,更貴的賓利都有。
如果不是自己的堅持,如果不是自己的當機立斷,送走了沈霖,今天的自己,又怎能過上如此優渥的生活?
不知道沈霖現在怎麼了。其實十年來,養父母都沒有放棄尋找沈霖,可就像從沒來過這世間一般,沈霖的消息石沉大海。
沈雲知道自己對不起沈霖,她常常在心裡祈禱著,沈霖能夠讓好人家收養。
新聞裡不是常說嗎?有很多歐美人士很有愛心,喜歡收養有色人種的孤兒,也許沈霖也能被外國夫妻看上,歸化為外籍,過著優渥的生活。
然後,與她老死不相見,成全沈雲的完美人生。
正想得出神,沈雲書包裡的手機突然響起。
看來電顯示,正是劉叔。
「喂?」
沈雲接過電話。
「大小姐啊!不好意思,您經常乘坐的那輛車,老爺有公務用途,讓我開家裡另一輛車,沒想到那車太久沒開,開到一半故障了,我現在正找人前來拖吊,您等等,我走路過去,陪您坐計程車回家。」
劉叔語氣滿懷歉意。
「喔,不用了,我自己走回去好了。」
沈雲不在意地道。反正家裡離學校也不遠,走個二十分鐘就能到。
「不行,老爺夫人會罵我的。」
沈霖失蹤後,沈氏夫婦對沈雲緊張得很,怕她也像沈霖一樣突然消失。
「不會啦劉叔,我已經十八歲了會有什麼事呢?十八歲了還不能從學校走回家,會被人笑話的。」
沈雲笑道。
沈霖會失蹤,是因為她才兩歲,而她沈雲已經十八歲了,怎麼可能失蹤?
「就這樣吧,劉叔,我爸媽問了,我會自己跟他們解釋的。」
安撫完劉叔後,沈雲信步,走在這個她所熟悉的城市。
雖然曾有個顛沛流離的童年,但沈雲基本上並沒有離開過這個城市。人口稠密,首善之都的T市,承載著不堪的她、被厭棄的她、努力的她、耀眼的她,以及,混跡黑暗深處那一面的她。
學校到家之間,有一條熱鬧的街,街道的兩邊在晚上會擺滿攤販,是個熱鬧的夜市。人多的時候,劉叔會開著車繞路走,避開這一段。但沈雲知道這段才是捷徑,而且雖然在附近念書,可幾乎沒有下車來逛過夜市。好奇心驅使的她,穿著格紋制服,在夜市街道上走著,看上去清純又俏麗。
現在是黃昏,兩旁攤販還有很多尚未開始營業,剛開始擺設攤位和貨品。沈雲好奇的四處看看,但也只是看看,葉寧教過她,買東西質感最重要,好的質感雖然貴些,可以使用長久。沈雲有某種程度的識貨,夜市的東西也只能滿足她的好奇心,並不會讓她想掏荷包。
走著走著,沈雲發現右前方,有一群人正在爭吵。
「在這裡擺攤膽敢不拜碼頭,附近的行情沒先打聽過嗎?」
其中有三五名穿著花襯衫,看上去像混混的年輕人,其中一名領頭的,正對著一攤賣蜜餞的老闆嗆聲。
「大哥你們拜託高抬貴手,我們才剛開始做生意,沒有錢,光是攤位租金就已經繳了每個月兩萬,實在沒有多餘的錢了.......」
那老闆臉色暗淡,訴說著他的困難。
「下個月,等我們這個月賺到錢,一定準時交上.......」
「是啊各位大哥,我們賣蜜餞實在賺不到幾個錢,吃飯都成問題了,請您們寬限寬限,讓我們有機會混口飯吃,我們賺了錢,你們也收得到錢,這幾百塊不成敬意,請你們喝個酒......」
旁邊一名頭髮花白,身材略為水腫的婦人,從口袋裡拿出幾張紅色鈔票,討好道。
「五百塊?當老子乞丐嗎?看到那邊的乞丐沒?」
混混冷笑一聲,用下巴指了指一旁背著字牌,佝僂著身型坐在地上,看上去萎靡不振的一名乞丐道。
「人家連乞討都企業化經營,他老闆二話不說,每個月準時繳上,有同行來搶地盤,我們弟兄自然負責將人趕走,你們可以去打聽打聽,附近的角頭兄弟,那裡收得像我們這麼便宜,效率又高?」
「賣蜜餞利潤不高啊?那你們一家怎麼不去當乞丐呢?」
原來是附近混混,正在收保護費。
不干她的事,沈雲當成沒看到,就要默默離開。
「你們不要欺人太甚!我們也是有人可以找的!西環蔣哥聽過吧,那是我大哥,衝著這名號,你們東埔掛的怎麼也得給點面子!」
老闆的兒子看上去流裡流氣地,染著一頭金髮,也站出來嗆聲!
「西環蔣哥你大哥?那你不去西環擺,來我們東埔幹什麼?當林北白痴嗎?不交是吧?給他們顏色瞧瞧!」
領頭混混交待完,一副多言無益的模樣,揮了揮手,手下三名小弟搶上,呼的一聲,掀翻了攤位,附近下起了一陣蜜餞雨!
「我看你們是真的想死.......」
那金髮年輕人衝了上去!老闆和老婆臉色一陣漲紅,也衝出去要和混混拼命!
雙方扭打成一團!
但畢竟過慣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不比一般老百姓,金髮年輕人很快被放倒在地上,領頭混混大腳一伸,踩住金毛的臉,扭了幾下!
「這樣,知道林北鞋子穿幾號了嗎?」
其餘混混也打得老闆夫妻不敢動彈,威嚇道。
「還是得交,記得把錢湊齊了,明天再來!」
「阿銓......阿銓......大哥我們錯了,您高抬貴腳,放了我們阿銓吧!」
老闆朝領頭混混下跪道。
「錢我們會再去湊,明天一定給,一定給.......」
老闆的妻子縮在攤位後面,正無計可施,突然看見眼前一名穿著貴族學校制服的女學生走過,心裡一陣激動,跑了過去!
「小錦!」
婦人跑到沈雲面前,攔住了她。
「小錦.......妳是小錦對嗎?」
看著眼前披頭散髮的狼狽婦人,沈雲周身血液一陣凍結!
幼時那段不堪的過往,她直覺,遇到叫她『小錦』的人,絕對不是件好事!
「終於找到妳了!我是妳媽媽,妳親生媽媽呀!妳還記得我嗎?」
婦人紅了眼眶,看得一群混混莫名其妙,認親啊?這是什麼八點檔神展開?
「妳認錯人了!我不是什麼小錦!」
沈雲臉色變得僵硬!她的確不記得關於她親生父母的一切,可眼前的女人,為什麼知道她之前的名字?
沈雲這名字,她已經用了十年,不可能有人知道她之前的名字!
「我和妳爸爸還有哥哥,都非常想念妳,到育幼院打聽的結果,才知道妳被人收養了,改名沈雲,就讀這所貴族學校.......」
婦人從眼眶中擠出幾滴淚。
「小錦,我們就是為了找妳,才會來這裡擺攤,希望能夠在這附近遇見妳,沒想到總算讓我們盼到了呀.......」
蜜餞老闆也湊上來,高興地解釋道。
一聽是小錦,被壓在地上的金毛馬上爬了起來!
「小錦啊!聽說妳被沈氏企業收養了,應該有錢吧?大哥大哥,她是我妹妹,她身上有錢,你們找她拿,找她拿啊!」
「你們神經病嗎?我根本不認識你們!」
沈雲要甩開被婦人抓得牢牢的手臂,卻甩不開!
「放手!再不放,我要叫警察了!」
「怎麼?成了千金小姐,就翻臉不認人了?大哥我告訴你們,她現在是沈氏企業千金,肯定有錢,你們找她拿!」
金毛忝不知恥的嘴臉讓沈雲很想殺了他!
「阿銓你瘋了!這麼對你妹妹!」
婦人斥責了金毛,再對沈雲道。
「小錦,妳是我的女兒陳錦。妳離開我們的時候還很小,難怪妳記不得,沒關係,我們只是想看看妳,知道妳現在過得好不好.......」
「妳真的是我的女兒,妳的右手心有一顆紅痣,我說得對不對?」
「我說了我不是什麼小錦!妳們再痴纏,我就叫警察來!」
早知道就不經過這裡了!倒了什麼血霉!
這對夫婦和金毛看樣子,對她的事瞭若指掌,她也記得她有個哥哥。
可就算如此,她不可能相信她的親生父母和哥哥前來相認,是因為愛她,多半是因為錢吧?畢竟,現在的她,是沈氏企業千金。
眼前的夫婦和金毛很是狼狽,連三餐都成問題,賣的還是化學原料為主已經沒什麼人想買的蜜餞,何其悲慘的生活?
第一次,沈雲慶幸,當年自己被拋棄了,不用像他們一樣,在社會底層掙扎打滾!
「小姐,金毛說妳是他妹妹,真的假的?若是真的,妳幫他們出這筆費用也可以。」
領頭混混道。
眼前小姐穿著貴族學校的制服,五千塊保護費肯定是付得起的!
幫他們付?一旦開了頭,這錢坑就永無止境了,當我白痴嗎?
「我不認識他們,我只是個路過的,不要牽扯到我身上!」
沈雲用力甩開婦人的手,理了理書包背帶就要走!
「等等小錦,我們十幾年沒見面了,難道妳不想念爸爸媽媽嗎?我們也不求什麼,留下來陪我們說說話吧,這樣就好.......」
婦人嗚嗚的哽咽起來。
笑話!想敘舊啥時不能,偏要在缺錢的時候,親生父母?哼!怎麼不去死呢?
沈雲要走,她親生哥哥陳銓搶上來攔住她,說只是一筆小錢而已,不給錢,不讓她走!
場面有些混亂!
「唉,同哥,這下怎麼辦?」
小弟問領頭混混道。
同哥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但那廂吵得凶,而那名被叫小錦的女學生看樣子也是付得起錢的。如果她肯付,他們這趟就功德圓滿了。
「不然,找山哥來吧。東埔夜市這裡,只有他能做主。」
同哥對小弟道。
「這種小事找山哥,恐怕不會來吧?」
小弟低聲道。
「叫你請人你就請!那女學生念的是牛津中學,裡面的家長非富即貴,現今狀況未明,萬一她養父母是有力人士怎麼辦?得罪她,還要不要混了!」
同哥狠狠地往小弟後腦勺拍了下去!
「是是是,我馬上去請......馬上去請.......」
小弟一溜煙的離開現場,到旁邊打手機去了。
陳氏夫婦對沈雲的痴纏引來許多逛夜市的人側目,沈雲一發狠,拿出手機,準備報警!
「妳報警也沒用!我們是妳的家人,只是想看看妳,和妳聊聊而已,犯了什麼法,嗯?」
陳銓抖著腳,似無忌憚睨著沈雲。
沈雲一陣冷笑。
「有沒有用,走著瞧!」
她沈雲可不是被嚇大的。
「別這樣,小錦,妳當真要這麼絕情嗎?」
她的親生媽媽吳麗秋紅著眼眶道。
「我們當年不是故意要丟下妳的。我們是真的過不下去了,想著如果妳能讓好人家收養,也免得跟我們一起吃苦。妳看,妳現在不就是沈氏企業千金了嗎?」
我現在是沈氏企業千金,難道是你們無能一家子拋棄我的功勞嗎?到底多厚臉皮才能講出這樣的話?
無能養不起就不要生,生了還養不起就去死,一輩子都別出來害人!
沈雲準備撥手機,陳銓卻劈手來奪!
此時夜市巷口,停了一輛賓士轎車,從車子副座上,走下來一名穿著灰色獵裝外套,內搭白襯衫,深色牛仔褲的年輕人。年輕人身形瘦削,相貌清秀,眼神卻異常冷冽。
駕駛座和後座分別下來了三名穿著黑色POLO衫和黑長褲的男子,他們的年紀比年輕人稍大,大概近三十歲,畢恭畢敬地跟在年輕人身後。
「這點小事還要勞煩山哥你出馬,我看那阿同也別在咱們東埔混了!」
年輕人右後方的男子念叨道。
「左右今晚沒事,出來活動活動筋骨。」
山哥道。
「平靜了那麼久,如今也有人敢鬧事了,看來東埔夜市這塊地,需要整頓整頓。就,先拿姓陳的那家人開刀吧。」
「是。」
身後黑衣人齊聲應道。
山哥來到事發現場,同哥帶著幾名小弟,恭恭敬敬地朝山哥打了招呼,便站到山哥身後去了。
山哥看著眼前陳家三人還在和沈雲鬧,聽見他們口口聲聲叫著那名女學生『小錦』。
這兩個字,山哥已經很久沒聽到了,卻又日日如在耳邊。
山哥心頭一怦,下意識撫了撫他隱藏在獵裝袖管下的右腕。
他沒說話,目光一凝,盯著沈雲的表情看,想看出些什麼。
有些不一樣了。她的臉變得尖瘦,不再像小時候那樣可愛圓圓的嬰兒肥,是標準的瓜子臉了。
可她的眼睛還是一樣大大圓圓的,閃著清澈的光。
她的鼻子小巧而挺,恰到好處,她的唇略薄,帶著好看的淺淺緋紅色。
那是她的臉,就算女大十八變,他還是認得出來。
她還是紮著馬尾,用一條紅色的髮帶,打上好看的蝴蝶結。
沒想到,沒想到啊!會在這樣的場合,再度遇見她,小錦妹妹。
什麼場合?收保護費的場合啊!
山哥心一酸,臉上卻綻出一絲涼薄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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