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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3 22:17:22| 人氣1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符保留條件? 苗栗大埔4戶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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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保留條件? 苗栗大埔4戶不保

【陳鴻偉 范傑翔 楊以諾 綜合】 

苗栗大埔徵地案,剩下4戶不願搬遷的民眾,縣府限他們7月5日前自行拆屋,否則將強制拆除,大埔自救會與人權團體從昨天起,在行政院前靜坐抗議,今天行政院長江宜樺,及苗栗縣長劉政鴻都表示,這4戶建物,分別因位於道路用地,及土地所有權問題無法保留,住戶及學者駁斥,中央及地方政府片面扭曲,3年前行政院原地原屋保留承諾,要求行政院立刻撤銷,限期拆遷公文。 

忍受酷熱高溫,大埔住戶和人權團體持續靜坐抗議,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苗栗縣長劉政鴻回應如出一轍,聲稱包括張藥房 ,柯成福等4戶建物,分別因位於道路用地,及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問題,不符合建物保留原則,遭住戶駁斥,中央及地方政府,片面扭曲3年前行政院承諾。 

苗栗縣長 劉政鴻:「誰說我們跳票,我們沒有跳票,本來就是這樣子做,若是說是來炒作地皮圖利,怎麼講,就是圖利我們竹南鄉親。」 

大埔住戶 張森文:「我如果房子在馬路中間,早就被車撞死了,劉政鴻答應的事情,全部講的話不算數。」 

針對行政院回應,大埔農地建物拆遷屬地方權責,無法代為撤銷,學者也批評,都市計畫核定及土地徵收權責,是專屬中央職權,不應推託卸責。 

政大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這個是個土地徵收案,只有中央政府才擁有徵收權力,地方政府絕對沒有徵收的權力,所以現在中央政府怎麼可以說,這完全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呢?」 

由於大埔住戶,去年底針對內政部都委會,維持拆除建物決議,已提起行政訴訟,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除要求行政院盡速撤銷,苗栗縣府限拆公文,落實原屋保留承諾,並且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前,停止徵收拆遷等相關行政程序。  (2013-07-03)

台長: 客家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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