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內穿破了三雙鞋,好不痛快。
多年前遊馬六甲,踩着石階登上一個教堂廢墟時,穿了多年的運動鞋底層突然脫落,嚇了一大着,心有點痛,畢竟那是爸爸給我買的第一雙運動鞋,蠻貴的。
前年遊巴厘島,一時找不到運動鞋穿,踩着媽媽在中國旅遊時買回來的鞋子,就隨大隊飛去這座小天堂了。走路是旅行的例常運動,最後第二天,一團員的名牌運動鞋穿破了,我的無牌鞋底層也跟着脫落,免得加重行李,乾脆把破鞋留在巴厘,誰知回到家裡,媽媽竟說那鞋很好穿,怎麼不帶回來修?
其實能夠把鞋穿破,並不容易。
想想女人一年之中會買幾雙鞋?過年買鞋,大減價買鞋,無所事事血拼見到漂亮的新鞋也會買,積累下來一年買四五雙鞋並不奇怪。因此,很多時候這些鞋子只是用來填滿鞋櫃的,就像菲律賓前第一夫人伊美黛般,鞋子之多可另設博物館珍藏,嚇人!
我沒這個癖好,也不會學人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配什麼顏色的鞋,或依穿着款式而換鞋,但看場合而穿鞋,這點基本禮儀或需求,我還懂,逛街時看到漂亮的鞋偶爾也會心動,結果我也有買了鞋子才發覺不耐穿、拿去擺櫃子的經驗。
討厭自己這樣的行徑,開始叮嚀自己買鞋(買衣也是),要三思。
這下給我連續穿破三雙鞋,真的好痛快。一雙較新,兩雙是擺了很久的舊鞋,三雙鞋接連脫底,或開嘴,有種物盡其用的踏實感,一件件清除的鬆脫感,妙極。
現在穿着一雙橙色平底包鞋上班,另有一雙高跟的替代,逛街時踩着拖鞋就可逛得久久,只是少了一雙運動鞋,但最近的運動只是遊泳,暫時不需要運動鞋,喝喜酒或出席較特別的場合時,有一雙黑色高跟鞋預備,算算一下,真的夠了。
這些鞋子的鞋齡分別為三個月至三年,不過份吧,夠樸實了吧,嘻,但我開始有買新鞋的衝動了,看那鞋子內部黑黑的,洗了也是白不了……穿到鞋子這副德性,很厲害了吧……現在有大減價,值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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