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家大力推荐的食物就是美味的?我想未必,因為味道這東西實在是太複雜了。
不大能吃辣的我,以前見到朋友們臉不紅、淚不飆、小辣椒一粒粒的咀嚼時,我會汗顏無地,不敢在他們面前吃叻沙。後來才知道味蕾中有味覺細胞,味蕾越多,對味道的反應就越激烈,那我的味蕾不就比朋友多,應該慶幸才是嘛。
然而,味覺不只是由味蕾來決定。都說美食要色、香、味俱全囉,原來我們的老祖宗一早就摸清味覺的科學原理。如果捏著鼻吃東西,或是傷風鼻塞時,你是不是很難嘗到食物的味道?
沒錯,我們常說的味道,其實是嗅覺和味覺的結合。這麼一說,味道就變得複雜了,因為至今,科學家還搞不清楚人類未何可以分辨各種氣味。這就是為什麼榴槤飄香時,有人趨之若鶩,有人避之則吉吧?
生理結構的優異,可能造就了所謂的食家,他們說好吃的,泛泛食輩不敢說不。問題是,味道這東西也能佔據腦細胞,和心理糾纏不清。
一隻小老鼠喝著糖漿時,若你突然打枝化學針讓牠生病(呃!這是味覺研究的試驗),牠將永遠不敢吃甜食。我一讀到就相信,因為小時候我也是喝了世人迷戀的咖啡而發高燒,往後一聞咖啡香就頭暈,努力了好多年,才勉強喝得下加了忌廉的“變相”咖啡。
生長在馬來西亞的我們,吃慣米飯,到歐美天天吃麵包,會很快生膩。別說得太遠,許多本地遊子應該都有這個經驗:第一個月因為貪新不怕嚐新;第二個月開始搜羅美食,填補空虛;第三個月便開始懷念家鄉、特別是媽媽的食物了。味道也有文化淵源。
我最愛吃家鄉大山腳伯公珵的自製米台目,無彈性、肉碎軟軟的,與加了醋酸辣椒醬的湯一塊入口,味道、口感之美妙,不吃上兩碗我絕不罷休。只是萬萬想不到,這個我從小吃到大,在家鄉有口皆碑的美食,進入邦喀島友人的口時,竟換來冷冷的一句:“有什麼特別?淡淡的。”
平凡的食物也會在飢渴時升級。我個人就覺得Swensen或Baskin Robin的冰淇淋,比我10年前耗盡汗水和精力,登山後吃到的50仙冰淇淋,差遠了。
最可悲的是,味口會被寵壞,最後一口永遠不如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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