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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2 20:22:21| 人氣818| 回應19 | 上一篇 | 下一篇

禁止冒名回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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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有人冒名留言,真的很不應該!
若再發現這樣事發生,那本部落就要使用會員留言制,
再不行的話,就關閉此部落格!!

希望大家能夠遵守網路禮儀,而且這種事是違法的,
切勿以身試法!

台長: 偉夫子
人氣(818) | 回應(19)|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JAN碎碎唸 |
此分類下一篇:氣到發飆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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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點~
好的~老師我們幫你抓人~但是...怎麼抓ㄚ?嘿嘿
2009-05-11 17:59:31
版主回應
先幫抓一下你,因為我不知道你是誰耶?
(請問你是誰?請留個名,謝謝!
請遵守網路禮儀)
2009-05-11 23:07:18
~笑點~
ㄚㄛ~老師你竟然不知道笑點是誰~那就問問周瑜吧~..
哈哈哈~好啦~
我是沛蓉
2009-05-12 17:37:41
版主回應
原來是沛蓉喔!辛苦妳!還大老遠跑來為我們加油!謝謝啦
2009-05-12 19:25:33
~笑點~
不會呀~
我很高興可以去看喔!
2009-05-13 16:53:55
版主回應
恩!以後國中之後,也歡迎妳來看我們比賽
2009-05-13 20:34:37
~笑點~
嗯嗯~我也很希望去看!但是...我7 8 9 月要檢定和比賽~可能會很忙~ 但是盡量抽空ㄛ!
2009-05-15 17:45:29
版主回應
我們等你來喔!
2009-05-15 19:39:55
~笑點~
老師!你該不會一直掛在網上吧?
2009-05-15 21:57:10
版主回應
當然不會啊!沒有這麼多空閒時間
偶而會上來看看而已
2009-05-16 20:31:20
彩伶
老師真的嗎?
小心一點喔。
2009-11-25 16:00:15
版主回應
這是當然的啊!
請不要以身試法!
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2009-11-25 16:24:24
芷嬿
老師,若抓到那個人,一定要好好的警告他呵!
2009-11-25 18:19:42
版主回應
那是當然的!冒用別人姓名!是危法的
不要以身觸法
2009-11-25 20:35:38
芮安
對呀
老師
我竟然被別人冒名
真是氣死人了!
2009-11-25 19:28:19
版主回應
恩!一定要找出這個人是誰?
這樣的行為相當不可取!
2009-11-25 20:39:15
阿凱
我希望別人不要冒名
2009-11-28 21:09:54
版主回應
恩!這是大家的期望!
2009-11-28 21:26:33
彩伶
老師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罵他的滴
2009-12-02 15:03:42
版主回應
那是當然的啊!
2009-12-02 22:35:21
凱凱
不知道有美有人又冒名
2010-10-12 19:47:10
版主回應
當然沒要嘍!請放心吧!
2010-10-12 22:34:16
林玉美

你們要加油ㄛ<<<<
可以嗎?
2011-05-13 22:18:20
版主回應
恩!當然要加油!
可以什麼?不懂!
2011-05-14 17:27:03
林玉美

老師躲避球隊<
要到甚麼時後
结束?
2011-05-15 08:36:29
版主回應
只要有學生想練,躲避球就不會結束啊
會一直傳承下去啊!
2011-05-15 12:19:34
玉美
那加油
2011-05-15 13:57:47
版主回應
這是一定要的啊!
2011-05-16 20:22:18
玉美
那我會幫你們加油
2011-05-16 21:23:02
版主回應
你不是也在隊中嗎?
所以大家都要加油!
2011-05-16 22:03:51
玉美
那我也會加油
2011-05-17 18:39:26
版主回應
期待妳的表現嘍
加油!
2011-05-17 20:36:44
玉美
老師我一定會
讓你大開眼界
2011-05-18 18:23:39
版主回應
練球積極認真的話
我想妳總有一天會成大器滴
加油!
2011-05-18 21:13:51
玉美
老師我會加油的
2011-05-21 22:17:31
版主回應
恩!我們大家等著看喔!
2011-05-22 15:34:58
玉美
好<<<<<<<
>>>>>>>>
2011-05-22 22:16:02
版主回應
2011-05-23 20:21:2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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