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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7 11:42:04| 人氣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是結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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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 如果他不相信你,十二年的感情,也不值得眷戀
2) 如果他相信你,你根本不需要介懷被其他人中傷
3) 只要做好自己要做的,不必理會其他人的做法/想法
4) 如果你重視這個朋友,但他不相信﹑不了解(現在的)你,應重新考慮他在你心目中應有的位置
5) 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無論大家的決定是怎樣,也應該講清楚後才按決定做
6) 感情的事,沒有絕對的對錯
7) 有"同你心"的人,會比沒有的活得開心

8) 有自信的女人,會更值得人去欣賞﹑去愛


"夠鐘扮靚靚去街街,唔好諗咁多lu~ hehe..."

* * *

i) 把這兩次事件記錄在案,教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當中different styles of communication﹑managing conflicts及developing relationships應該有用。正呀!

ii) 把故事主人翁的行為,當一個case study,去分析其self-esteem,讓學生們apply所學的theory... 這提議也不錯!

iii) 這會是教social constructionism的題材... the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is there any truth?? credibility of evidences... 淺化版應該會較適合初中的小朋友們

台長: min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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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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