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十六日表示,最近接獲十三歲被害女童母親託付友人跨海求救,指稱女兒安置在家防中心下某機構,沒想到竟遭機構人員猥褻,經過了解與暗中調查,這個機構雖然據實通報,但家防中心與社會局兩單位,都在得知她向婦幼隊告發並要求介入調查後,才緊急聯繫警局進行筆錄!北市社會局回應,所有程序符合工作標準。
議員應曉薇憤怒指出,社會局局長姚淑文切勿推卸責任,也不要謊報調查時程,事件發生後的人、事、物,議員團隊已經完整保存蒐證及對話紀錄。她質疑,十三歲女童長期慘遭惡狼魔手,姚淑文是毫不知情還是知情不報?這件事件局長完全狀況外,也不知其他女童疑似遭到猥褻,甚至遭到封口已不敢再多說。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機構接獲女童痛苦陳訴,指控遭到安置機構人員猥褻,雖然該機構立即辭退嫌犯,以及限制其再進出機構,但機構通知家防中心之後,家防中心竟僅通知案主父親詢問是否提告?更扯的是,事件發生於十二月中,卻告知家屬「預定安排一月中再做筆錄」。
應曉薇指出,女童因為父母特殊原因,無法親自照顧女童,社會局才將其安置於社福機構,沒想到竟然讓女童被猥褻!母親這才萬分心痛,託付友人跨海向她求救,這時社會局緊急安排,提早於十二月底完成筆錄,同時還以各種理由,不再讓母親友人關心女童,也不讓負責的社工介入太多!
根據「兒少法」等法令,案件事發至今,社會局處置、通報程序皆有重大疏失!家屬也表示,十三歲女童似乎遭到家防中心引導,進行筆錄時迴避問題,應曉薇強調,已代母親要求做第二次筆錄,並了解有無其他女童也遭猥褻甚至性侵。
對此,北市社會局回應,自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接獲一一三通報,當下隔離行為嫌疑人及維護案主人身安全,隨後立即讓社工與案主會談了解案情,並通知父母及安排法律諮詢,在婦幼隊安排下製做筆錄,這個案件依據減少性侵害被害人重複陳述方式進行,當天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所有程序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另因案件母親未在國內,社工安排案母委託人進行法律諮詢。【台灣新生報】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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