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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13:12:55|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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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強制納管 更名微型電動二輪車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局昨(二十九)日宣布,電動自行車自今(三十)日起強制納入監理牌照管理,也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之後車主需要辦理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而且年滿十四歲以上才能騎乘,並且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倘若違法將會依法開罰。

 北市交通局指出,已使用中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且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二年內應完成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請車輛所有人儘速至監理所站辦理。另駕駛人年齡應滿十四歲以上、不得載人,需戴安全帽,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不得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與規格。

 考量微型電動二輪車與行人、腳踏自行車速度差異,已公告微型電動二輪車禁止行駛人行道及市區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再次提醒民眾騎乘時應注意行駛速度並保持適當車距、配戴安全帽及遵守交通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電動滑板車等個人行動器具,法律上歸類為慢車,禁止行駛道路,目前僅能在非屬道路私人或封閉場域內使用。提醒民眾,在道路範圍內行駛或使用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及電動雙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罰行為人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並且禁止行為人行駛或使用。【台灣新生報】2022/11/30

 

台長: tommylee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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