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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19:56:04| 人氣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刺痛、初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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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學第八節,我很憤怒。



這是我國三生活後,第一次對週遭同學的憤怒。


怎麼了?

我想我也說不清楚,不過我盡量表達。

畢竟將心裏話說出來,不僅心裏快活,也能夠讓其他人對我擁有多一分的了解。




第七節,下課。


  從該死的茶藝社回到教室的我,跟著眾人在教室晃蕩。

  這時,洪智穎回到教室了。



  為什麼我要提他?因為他是讓我憤怒的始作俑者。



  當他回到教室,他習慣性的開始唱歌。

  此時我不太想聽,就想走開遠離,卻沒想到他竟然抓著我的手,似乎不讓我離開。我開始嘗試掙脫,不過我似乎成功了。


  但他還是不死心,貌似多拉A夢的胖虎一般,死命要人聽他唱歌。

  這時他開始重複抓向我的左手,同時加大力量。

『刺痛!』我的神經告訴我這個辭。


  沒錯,他用力的抓我的左手,不斷的用指甲抓緊,越來越緊‧‧‧越來越緊。



  我也開始反擊抓向他,這是人的自我防衛。



  感覺左手越來越刺痛,我決意掙脫他的手。不斷扭,不斷推,不斷掙。


終於離開他的手掌心。


這時!我突然覺得我的左手出現一陣猛烈的刺痛。



他白爛的再度襲過來,想要在抓我的左手,同位置。

我大聲喊「停!走開!!」


  他停了。我也停了。

我掀起我的左手袖子,看了一眼。

青筋爆出。



我的左手滲血了,血紅色的指甲痕。似乎正向我傾訴著「我很疼。」




洪智穎似乎不相信這是他用的,還說他的指甲比我短。

問題是,我是用手指、指腹。你是用指甲。


對於玩就玩,還玩出傷人的事情。

我真的有股衝動想要不顧一切的扁人,可惜我忍住了。好可惜‧‧‧

我不想這樣衝動,衝動是魔鬼,衝動是惡魔。




但,我要鄭重的說一句:「你有種就給我在北爛看看,我他媽的扁死你!!」

說真的,我很少說粗話。

而且我也很少在文章中,打出一個人的全名。

因為網路上,不透露全名是最好。

不過,人都應該知道我打出全名的意思。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待我好,我待人百倍好。

人若欺我,我必還百倍之。

台長: 傳說中的高中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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