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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 09:46:38| 人氣4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朋友》- 三毛 (轉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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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
決定了離開。
當下最捨不得的,是一群好同事,
還有當中的好朋友。
 
那時候,有一位朋友引用了作家三毛的話跟我說:
「雪中送炭,貴在真送炭,而不只是語言勸慰。」
他說當下的他,除了言語,幫不到我些什麼,心裏不是好受。

這句話印下在我腦裏。

今天看到一位一直很欣賞的朋友去葡國拍下照片的相簿,
提到「橄欖樹」的詞作者原來是三毛,
就想起了那一句話。
也在google搜尋起作者的資料來。

其實三毛應該是位在中、港、台都很紅的作家,
但自小很少看課外書的我,實在見識淺窄。
看到別人怎樣去描述作者,
就不難明白為什麼我那位朋友提起「橄欖樹」的時候說的不是主唱齊豫而是三毛。
一是因為我那位朋友是個常看書和寫字的女生,
相信也是因為她追求的也是像作者那樣的生活。

不知道,
這位其實在生活中我也很少與她接觸的朋友,
最近過得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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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作者 - 三毛 (轉貼)

朋友是五倫之外的一種人際關係,
一定要求朋友共生共死的心態,
是因為人, 沒有界定清楚這一個名詞的含意。
朋友的好處, 在于可以自由選擇。
有些,隨緣而來,
有的,化緣而來。
更有趣的是,朋友來了還可以過,
散了說不定永遠不會再聚。
如果不是如此,誰又敢交朋友呢?

不要自以為朋友很多是福氣。
福氣如果得自朋友,那麼自己算什麼?
一剎知心的朋友,最貴在於短暫,
拖長了,那份契合總有枝節。

朋友還是必須分類的——例如圖書,
一架一架混不得。
過分混雜,
匆忙中去急著去找,往往找錯類別。

也是一種神秘的情,
來無影、去無蹤,
友情再深厚,緣分盡了,就成陌路。
對於認識的人——所謂朋友,
實在不必過分謹嚴。
心事隨心,心不答應情不深,
情不深,見面也很可能是一場好時光。
朋友再親密,分寸不可差失,
自以為熟,結果反生隔離。
朋友之義,難在義字千變萬化。
朋友絕對落時空,兒時玩伴一旦闊別,
再見時,情感只是一種回憶中的承諾,
見面除了話當年之外,再說什麼就都難了。

朋友無涉利害最是安全,一旦涉及利害,
相輔相成的可能性極為微小,
對克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
朋友之間,相求小事,
順水人情,理當成全。
過分要求,得寸進尺,
是存心喪失朋友最快的捷徑。
雪中送炭,貴在真送炭,
而不只是語言勸慰。
炭不貴,給的人可真是不多。
心意也是貴的,這一份情,最能意會。
那是朋友急需的不是炭的時候。

認朋友,急不來,
急來的朋友急去得也快。
篩朋友,慢不得,
同流合污沒有回頭路。
為朋友,兩肋插刀之前,三思而后行。
交朋友,貴在眼慈,
橫看成岭側成峰,——總是個好家伙。

小疵人人有,
這個有,那個還不是也有,
自己難道沒有?
即使結盟好友,
時常動用,總也不該。
偶爾為之,除非不得已。
與任何人結盟,都是累的,
這個結,不如不去打。
意氣之交,雖是真誠,
總也失之太急。
友情不可費力經營,
這一來,就成生意。
生意風險艱辛大,
又何必用到朋友這等小事上去?
關心朋友不可過分,那是母親的專職。
不要做“朋友的母親”,弄混了界限。
批評朋友,除非識人知性,
不然,不如不說。
強佔友誼,最是不聰明。
雪泥鴻爪,碰著當成一場歡喜。
一旦失去朋友,
最豁達的想法莫如——本來誰也不是誰的。
呼朋引伴,要看自己本錢。
招蜂引蝶,甜蜜必然不夠用。
重承諾,重在衡量自己能力。
拒說情,拒在眼底公平。
講義氣,講在不求一絲回報。
說風情,說時最好保留三分。
知交零落實是人生常態,能夠偶爾話起,
而心中仍然溫柔,就是好朋友。
兩性朋友關係一旦轉化愛情,最是兩全其美。
兩性之間,一生純淨友誼,絕對可能。
只怕變質消失的原因,不在雙方本人,
而在雙方配偶難以明白。

交朋友,不可能沒有條件。
沒有條件的朋友,不叫朋友,那叫手足了。
情深如海對朋友——不難。
不難,在於沒有共同穿衣、吃飯、數錢和睡覺。
跟自己做朋友最是可靠,死纏爛打總是自己人。
滄海一粟敢與天地去認朋友,才是——
誰與我逝兮,吾誰與從,
渺渺茫茫,歸彼大荒。

台長: 蕃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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