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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5 17:03:41| 人氣1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28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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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剛好我妹29歲若要結婚的話
大人說最好先去公證取得法官的官印
一切就能逢凶化吉喔

一早和妹搭乘老哥的車到妹夫家會合
再一同出發到簡易法庭去舉行結婚儀式
第一次去公證處還挺新鮮的
時間還沒到所以到處逛逛拍拍照
今天不是假日所以排期結婚的新人
加我妹才二對
今天是由一位女法官為他們證婚
儀式短短三十分鐘左右
我妹的身份從鍾小姐變成劉太太囉

台長: 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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