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表皮和真皮之間是有縫隙的,時間一長,水分的侵入,就會使其鬆脫, 在法醫學上,有一種“手套顯現” 就是說,被水淹死的人,時間一長,手上的表皮就會像手套一樣脫落下來, 跟這個是同一個道理
關於這個問題有兩種說法……
因為水有使組織放鬆、軟化的作用我們的皮膚上其實佈滿著薄薄一層油脂,為的是防止皮膚直接從外界吸水。 可是當我們浸泡在溫水或熱水中約半個小時後,這層油脂就會被溫水除去了,因此皮膚就開始吸水。可是當我們浸泡在溫水或熱水中約半個小時後,這層油脂就會被溫水除去了,因此皮膚就開始吸水。 我們的皮膚表面是一層「表皮層」,而表皮下方是「真皮層」;表皮層與真皮層並非完全緊密的「黏」在一起,表皮只在某些地帶由結締組織緊緊地「綁」在真皮上,某些地方則沒有;所以,當表皮吸了水「腫」起來時,「綁」住的地方卻被局限住而呈凹陷狀;從外觀看起來,皮膚的表面才有凹有突,像皺紋一樣。
而由於,手、腳的掌趾部份,是全身表皮層最厚的地方,產生皺皺的現象很明顯;皮膚的其他部位應該也會產生這樣的效應,只是比較不容易被查覺到。
從前有的婦女專門替人家洗衣服,雙手長久泡水,手指常常是皺皺的,成為一種職業「病」(應該說是特徵),古時候稱洗衣婦為「漂母」,所以這種手指現象也叫做「漂母皮」。
另一種說法昰:由於身體內的液體濃度較淡水為高,因此當手指頭浸在淡水一段時間,水分便會流入皮膚的表皮細胞,細胞因此發脹而變形。相反,由於身體內的液體濃度較海水為低,當我們在海中遊泳,水分便會從表皮細胞流出體外,細胞亦因而收縮變形。
此外,皮膚底層有一束束的、富彈性的蛋白質跟表皮細胞是緊密的黏在一起的,致令手指頭的皮膚收縮或發脹不均勻,因而出現皺皮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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