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零零七年的春天,拿到了台灣大多數男人一輩子只會有一張的退伍令,很高興,然後開始擔心。工作與創作,我所熱愛的創作以及我不得不混口飯吃的工作:「乾脆就這樣餓死在街頭!」這樣不計前途的脾氣也不是沒有少過,而如今正在洩氣。
我大概是被俘虜了吧,被如此春暖花開的春天時間給俘虜了。時間的流逝,像虐待囚犯似的虐待著我的存款,而我仍毫無知覺的像個宅男,整天窩在家裡寫一堆不討好人又自私的自慰文章,甚至還不顧形象的手淫了這篇牢騷句子,直到剛剛嘴讒,上7-11想買罐草莓牛奶卻摸不到半毛錢時才發現到慾求不滿的嚴重性,趕快ATM看看有沒有補救的餘地--唉,沒有百元鈔好領。
就為了一罐草莓牛奶,騎上我髒髒的野狼,跑了好幾間銀行才換得兩張一佰元,然而這已經不是草莓牛奶的問題,為了多撐一些時日,我放棄了草莓牛奶拿錢換統一麵,能撐一天是一天。
家門口前,一隻流浪小黃貓來拜訪我,我一邊同病相憐的搔搔牠的肚子、一邊仰望著沒有星星的夜空,旁邊的路燈照耀灰色圍牆以微弱燈光,圍牆上貼著一張徵臨時工的訊息,使我聯想到我們這些不怕餓死的創作人、以及那些打工的人、甚至包括所有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有身心缺陷的人、思想邊緣人等等,是不是都活在資本主義的俘虜之下,是不是在無形之中,我們都在反抗著什麼?我不知道,只是忍不住對著阿貓發勞騷,甚至對著夜空比中指順便脫口說一句:「挖你娘勒!」順便怪罪我所生存的年代。反正這個世界就註定要賺不了錢的人當廢人(各位志工義工等善心人士不要打我,只是活的太悶,或者說是活得不耐煩),反正,賺不了錢,只好上街頭當一個混球;還是隨便找個工作填飽肚子,忘了創作這回事兒;不要說一邊工作一邊創作那回事兒,這種半調子的生存方式我沒興趣;更別說為了生存,儘可能的讓那些眼睛只有錢的笨蛋踐踏自己的尊嚴。誰不知道,藝術家在當下只不過是種弱勢族群的延伸(大多要有人供養),所以我們這些想法異於他人又沒有願意支持的通通都該死,所有不是故意貧窮的作家、畫家、攝影師、音樂家等等,都是一種無畏或無謂的犧牲。
最後,我要向所有挑戰權威的犧牲者、宗教、藝術等殉道者致敬,你們都跑得太快,讓世人看不見你們的存在。
摘錄修改自個人日記,第一萬四千四百四十四篇『苦主的痛苦與痛快』
2007/3/26
爾後,我小心的拆開統一麵,倒盡胡椒粉,包起來揉一揉,然後痛快的將其灑進口裡快速咀嚼,順便寫一首有關春天的徘句結尾:
退伍的春光
我是虛渡東風的苦主
遮太久的窗簾也該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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