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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0 22:49:17| 人氣1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雜記】爭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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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沒有家產,因為我老爸是從鄉下北上打拚的窮苦小孩。
爭家產?誰家的啊?

叮咚~

我外婆家的。

不是我愛講,這個我媽娘家啊,可算是蠻有田產的;詳細的數目字我當然不可能知道,不過我外婆有六個小孩(外加領養一個,共七個),其中有四個兄弟,而這四個兄弟,據非常可靠的小道消息:他們每個人的動產、不動產,林林總總加起來,起碼各個兄弟少說各有上億的祖產。

什麼?我媽很有錢?
no,no,no...
為什麼?
因為我媽是女兒嘛~

我媽真的半毛錢都沒有分到,我阿姨也是(不過事實上也不算完全沒有啦~就我媽比較可憐,做得半死,連半毛都沒有留給她...真的是『做到流汗,被人嫌到流口水(台語)』這些都是後話,有機會再說)。
其實我外婆年輕時也是窮到一個不行,之所以老年時會這麼有錢,嗯~總歸一句話:政府的德政吧~因為三七五減租。

外婆是四年前過世的,而外公也於幾週前往生了。外婆在她一息尚存時,早已將家產分給四個兄弟了,所以舅舅他們四兄弟早就因為那次分家產的時候而撕破臉了;彼此之間,早就是除非必要,否則不太相往來(妯娌之間更不用說啦~)。
第二次的分家產風波,似乎有行將展開的態勢,不幸的是,這次我娘躲都躲不掉。
外公的喪事剛辦完,大家在整理遺物時,發現外公手上還留下一些田地(其實也沒有多少),這是他"口頭上"說好要留給兩個女兒的。本來大家都和和氣氣的,結果四個兄弟竟然「團結」起來(他們這時可真團結啊~),要逼我媽和阿姨蓋章放棄繼承。
其實我們都覺得:呸~有什麼了不起,我們又不缺錢,誰稀罕你們幾個臭錢!
只是他們欺人太甚,完全不念舊情;畢竟我媽是長女,我那四個舅舅,除了大舅不是我媽帶大的之外(因為他比我媽大嘛~我娘排行老二),其餘的,有誰不是我媽帶大的啊!從前的農業社會,長女幫忙照顧弟妹,大的照顧小的,是很普遍的。

我娘呀~她說是嚥不下這口氣!
娘啊~妳嚥不下又能如何呢?他們就是這樣啊,講到錢,當然是多多益善囉~有誰會嫌錢多的呀?所以,即使舅舅們都很有錢了,剩下的這點小錢還是不願意分給妳啦!
可是我們也不稀罕呀~
您只要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過日子,而您的孩子們也都會賺錢了,根本也不愁吃穿,何必呢?乖~別跟他們計較了~免得血壓又升高了嘿...

台長: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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