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為了一筆帳跟公司財務處的人槓上.
他們覺得我們提估其他航空公司文件所收帳款沒收到應該要我們去催收.
我覺得很迷惑,我們平常跟其他公司的交易,都是專業單位提供服務後,該公司的財務來找我們要錢跟催款.
後來我的工程師去交涉,因為怕完全收不到錢,所以跟很多人商量了以後擬定了一個請對方先付1/3才交貨的東西,也寫了Memo過去請財務處開了發票.
開了發票以後,對方很爽快的付錢了.
所以我們跟他們合作,把文件發展出來,跟財務處商量以後,用DHL把東西寄給對方.
後來要請財務處剩下的2/3的發票給對方.
這下子財務大老闆跳出來講話了
1. Why 1/3? 他又沒有同意.
2. Why先交貨,他覺得收到錢才給東西.
我覺得很奇怪,當初1/3的Memo過去的時候,他們並沒有意見,為什麼3個月後又有意見…
一般的航空業的慣例都是拿到東西才會看到發票,他們如果不想趙慣例做事為何不在我們跟他商量時就說,而要在我們已經送東西以後才說?
後來那位經理跟我說了一陣子以後,我並沒有被他說服,那位經理跟我說他要直接找我協理講.
我記得當初協理就跟我說,錢,財務處為什麼不會自己去要,要我們的人來催款?
我去找協理,說不到幾句話,那位經理隨後也來了.
後來協理就讓他先講,但是是站在我們這邊的.
首先協理質疑他,這些東西有沒有標準程序.
如果沒有,訂好在說吧…
另外,要求跟為難工程師,那以後工程師就不要去接這些天外飛來的不賺白不賺生意.
其實大家都是為了公司好,為什麼要去刁難其中的細節?
還有,我們的工程能力及智慧財產權是公司的,以後就由公司處理.
幸好協理是站在我們這邊的.
協理跟他說了很多道理,那位經理還是很堅持他的想法.
那位經理離開了以後,協理對我說”不要難過了,我也沒有對她很客氣啊”
即使是這樣,我還是生氣.他們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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