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同事有友人服務於司法界,近日將有遷調異動,她希望素來喜好舞文弄墨的我寫首小題辭以作贈禮賀詞,我匆促草擬如下:
一、
公法分明廷祭遵,抗辯直言尉蘇章。
二、
于定國,定輕重。不徇私情,國之權衡。
張釋之,法分明。抑暴扶弱,時之準繩。
*題辭詩詞「用典」解釋:
廷尉:漢代最高的司法官員。
廷:古時地方官吏辦事的處所。含縣廷、縣衙門。
尉;古代當管刑獄、司法的官職。如太尉、廷尉、縣尉。
于定國:西漢大臣,少年隨其父學法。
于定國曾擔任獄史、郡決曹,後補廷尉,因其材高被舉為侍御史,轉任御史中丞。漢宣帝在位時,于定國擔任光祿大夫,平尚書事。本始三年,于定國升任水衡都尉,地節元年(前69年)于定國又被擢任廷尉。
于定國為人謙恭,處理案件平恕。時稱「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無冤」。擔任廷尉十八年,甘露二年(前52年),轉任御史大夫。甘露三年,代黃霸為丞相,封西平侯。永光元年(前43年)于定國致仕,韋玄成為丞相。(于定國執法如包青天讓人信服)
張釋之:西漢文帝時,張釋之負責掌管全國司法,他以執法不偏、直言敢諫著稱。
他擔任公車令時,負責守衛宮殿門戶。有一天,太子劉啟(後來的景帝)與兄弟梁王劉揖同車入朝,途經宮殿門口,直馳而過。張釋之策馬追上,阻止其入宮,並以「不下公門,不敬」予以奏劾。太后聞訊後,派人攜帶詔書,予以特赦,才得以放行。因張釋之能秉公執法,故文帝對他信任有加,一再予以提拔,後來升到廷尉一職,負責掌管全國的司法。
有一次,文帝出巡經過一座橋時,橋下突然冒出一人,使文帝的車馬受到驚嚇。警衛立即抓住此人,交給廷尉處置。張釋之親自審問,那人稱道:「我從城外來,聽說皇帝出巡,趕緊躲到橋下迴避。過了好久,以為戒嚴解除了,便走了出來,那知正好遇到皇帝的馬車。」張釋之於是判以罰金處分。文帝得知後,憤怒地說:「此人驚嚇我的輿馬,幸虧這匹馬性情溫和,要是換了別的馬,我豈不是受傷了嗎?如此大罪,你居然只判他罰金而已?」張釋之回答說:「此事發生時,如果皇上叫人把他殺了,那也就罷了。可是交給廷尉審理,那就得秉公處理。廷尉是天下執法的標準,任意加重或減輕都會使天下人無所適從。如果我執法有所偏差,那百姓以後如何遵守法律呢?」文帝聽了他的話以後,讚賞地說:「做廷尉的,就應當如此。」
不久,又發生漢高祖宗廟內的玉環被竊事件,文帝下令將小偷押送給廷尉審理。張釋之按照當時的律法,將竊賊判處死刑且暴屍街頭。文帝知道後,大怒說:「盜先帝宗廟器物,實屬罪大惡極,理當滅九族,而你卻拘泥於法律的規定,實在太令我失望了。」張釋之立即跪拜於地說:「該判處何罪,得看法律與事實的情況認定。如果偷盜宗廟器具要滅九族的話,那麼倘若有人盜高祖之墓,此罪重於前者千百倍,那該判何罪呢?」文帝被問得啞口無言。回去與太后商議後,最後還是同意張釋之的判決了。
張釋之執法大公無私,不受政治或權勢所左右,此種依法執法的精神,誠然是古今中外執法者都應效法的榜樣。
祭遵:字弟孫,潁川潁陽(今河南許昌)人。雲台二十八將之一。
少好經書,家富給,祭遵卻常穿舊衣。有部吏欺凌他,被他結交俠士殺死。劉秀在河北,任命祭遵為軍市令。執法嚴明,不徇私情,劉秀有個小侍從(舍中兒)犯法,祭遵依照法將其處死。劉秀大怒,逮捕祭遵。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不久赦免了祭遵,加封刺姦將軍。建武二年(26年),任徵虜將軍,封穎陽候。建武六年春,伐公孫述。建武八年秋,隨帝由隴道西上,出征隗囂。
建武九年春,詔命祭遵整軍西征,攻取略陽,途中發病,不能騎馬,用擔架抬回汧城,賜以重茵。建武九年(33年),獨守沖難,病死汧城軍營。訃至洛陽,光武帝悲悼異常,常嘆息說:「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征虜者乎!」。
蘇章:漢順帝的時候,有名的清官。他為官清正、公私分明,從來不因自己的個人利益而冤枉好人、放過壞人,深受百姓的愛戴。
有一年,蘇章被委任為冀州刺史。上任伊始,蘇章便認認真真地處理政事,辦了幾件頗為棘手的案子。可是有一天,令蘇章頭疼不已的事情終於來了。蘇章發現有幾個賬本記得含混不清,不由得起了疑心,就派人去調查。調查的人很快呈上了報告,說是清河太守貪污受賄,數額巨大。蘇章大怒,決心馬上將這個膽大妄為的清河太守逮捕法辦,可是當他的目光停留在報告上清河太守的名字上時,不由得呆住了。原來這個清河太守就是他以前的同窗,也是他那時最要好的朋友,兩人總是一桌吃、一床睡,形影不離,無話不談,簡直情勝手足。真是沒有想到這個朋友的品行竟會墮落到這種地步,蘇章感到非常痛心,同時,想到自己正在處理這件案子,對老朋友怎能下得了手呢?蘇章十分為難。
再說那位清河太守知道自己東窗事發,驚恐萬狀。他聽說冀州刺史是自己的老朋友蘇章,心存幾分僥倖,希望蘇章能念及舊情,網開一面。但是對於蘇章清廉的名聲他也有所耳聞,不知道蘇章究竟會怎樣對待自己。正在他惴惴不安、惶惶不可終日的時候,蘇章派來了手下人請他去赴宴。蘇章一見老友,忙迎上去拉著他的手,領他到酒席上坐下。兩個人相對飲酒說話,痛痛快快地敘著舊情,蘇章絕口不提案子的事,還不停地給老友夾菜,氣氛很是融洽。這時候,清河太守心裡的一塊石頭終於落了地,他不禁得意地說道:「蘇兄呀,我這個人真是命好,別人頂多有一個老天爺的照應,而我卻得到了兩個老天爺的蔭護,實在是幸運啊!」
聽了這話,蘇章推開碗筷,站直身子整了整衣冠,一臉正氣地說:「今晚我請你喝酒,是盡私人的情誼;明天升堂審案,我仍然會公事公辦。公是公,私是私,絕對不能混淆!」
第二天,蘇章開堂審案,果然不徇私情,按照國法將罪大惡極的清河太守正法了。
蘇章公私分明,一心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精神,到今天仍時時提醒著我們要秉公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