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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13:11:53| 人氣2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09.05-採用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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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9.05-採用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申報自102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應辦理暫繳申報的營利事業使用網路申請簡易報稅密碼作為網路申報身分憑證,如期以網路辦理暫繳申報。

本(102)年度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若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或「可抵減之扣繳稅額」等項目抵減暫繳稅額者,僅須於102年9月30日以前自行繳納暫繳稅額即可,無須填寫暫繳申報書辦理申報。若營利事業有下列情形者,無須繳納暫繳稅額亦無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一、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
二、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三、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
四、經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凡本年度1至6月份原核定為小規模營利事業,嗣於7月1日起經核定改為應使用統一發票,也可以免辦理暫繳申報。)
五、合於免納所得稅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之消費合作社、公有事業。
六、依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全部所得額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七、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者。
八、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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