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3-07 00:36:32| 人氣1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2.27財產出租,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時,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線上免費稅務諮詢請進入】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納稅義務人出租財產,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時,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規定授權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其租賃收入。

【案例說明】
納稅義務人A君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租賃收入36,000元,租賃所得20,520元,經國稅局以其申報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乃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設算租賃收入59,906元,並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核定租賃所得34,146元。
A君不服復查主張其每月收取之租金確為3,000元,且承租公司亦開立扣繳憑單,非其憑空無據申報云云。經該局以,首揭所得稅法規定乃屬收付實現制之例外,只要符合上開法條之構成要件事實,稽徵機關即得以設算方式來認定租賃收入,當事人約定之租金,只要顯低於一般租金標準,稽徵機關仍得將出租人之租金收入調整至一般租金標準,無須證明租金收入數額是否確如調整數額。且本案經調查鄰近房屋之平均租金,亦較一般租金標準為高,A君主張並無理由,乃予復查駁回。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