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11-19 23:07:27| 人氣1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1.6.21受贈列管農地部分持分出售,會全部被補稅嗎?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陳先生詢問其在前年將農地分贈與其兒子、女兒各持分1/2,經國稅局核定免贈與稅,但須列管5年不得移轉。現在兒子因債務原因,決定出售受贈的持分農地,請問,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時,是就整筆農地或僅就兒子受贈後移轉部分補徵?

贈與人贈與單筆農地給子女2人共有時,如經國稅局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核定免徵贈與稅後,其中一位受贈人將其受贈的農地出售給第三人,而有未繼續經營農業生產的情形時,只要受贈人已就出售部份分割或提示全部共有人簽章的分管契約,則國稅局得僅就這位受贈人受贈持分的農地部分追繳贈與稅,而不是整筆補稅。

以陳先生詢問的案例而言,如果能提供該筆農地分割或經全部共有人簽章的分管契約,則可僅就兒子持分農地未繼續經營農業生產部分追繳贈與稅。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