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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8/01-【夫妻綜所稅】夫妻所得可分開計稅,除有特殊原因外,依法仍應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賴小姐詢問:今(105)年5月間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夫妻所得是否可以分開申報,倘申報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自103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除因特殊原因外,仍應將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所得合併申報,僅計算稅額部分,由原「夫、妻及受扶養親屬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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