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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28-【綜所稅-租賃所得】個人將房屋無償供兄弟姊妹使用,是否應計算租賃收入?

104/08/28-【綜所稅-租賃所得】個人將房屋無償供兄弟姊妹使用,是否應計算租賃收入?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進一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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