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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16-【盈虧互抵】公司組織有進貨事實未取得合法憑證,恐無法適用盈虧互抵

103/06/16-【盈虧互抵】公司組織有進貨事實未取得合法憑證,恐無法適用盈虧互抵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如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出具之憑證,除有符合財政部頒布之解釋函令規定外,將無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盈虧互抵之適用。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進貨、費用及損失,依帳簿憑證相關法令規定應自交易相對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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