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朋友或同事,說要回鄉下父母家,我們都會開玩笑說:要分財產喔?這次老姊回山上婆家,還真的分家產ㄋㄟ!
婆婆把外姓人(三個媳婦)請出去,把回娘家的女ㄦ也請出去.
然後二哥(請注意不是老爸)開始說話:我退休後打算搬回來這裡養老,必須蓋房子,所以這塊建地(近600坪)就我要了,四弟(老么)跟爸媽住比較辛苦,所以現在已經蓋好的所有建物(約150坪)都給他,另外緊鄰房子的空地(約60坪)就給他當停車場.製茶室(約20坪,是家族共業的,不能買賣不能過戶)給老三(我姊夫),其他....此時婆婆插話說:長孫本來就該有一份,所以竹山的那個小店面(約30坪)就給他.另外竹林也要有一份才合理.老四一聽轉頭對老大說:房屋的一堆稅都是我繳的,你要還我!
老大此時因太太腸癌復發住院,所以根本無多餘的心思管這些,老三從小就沉默寡言,逆來順受,所以也不會有聲音,老爸只要兄弟不要為分財產吵架就好,公不公平不重要.就這樣家產在老二強勢主導下分了!
權利分好了換義務囉!這時婆婆叫那些外姓人進來,讓她們聽有哪些該盡的義務?父母是大家的(還是老二說話)所以往後每個月每家至少要給父母3000.父母所有的支出,大家平均分攤,例如老人會的會員費'醫藥費'旅遊等等,合同都已經寫好,四個兄弟也都簽名畫押了,請大家以後就照這樣做.
老姊問姊夫:我們分到啥?姊夫只說:都好啦!然後急著要趕回高雄家.不是有合同可以借我看一下嗎?老二說:我們這鄉下沒有影印機,改天我會影印寄給你們.不管老姊怎麼問,姐夫就是不肯說分到什麼?一個星期過去了,沒收到任何消息.老姊忍不住打電話回山上,老四接的.
姊:我可以請問我們分到啥嗎?你哥不肯說呢!合同呢?
老四:就那樣阿!沒什麼啦!合同等你們有回來再拿就好啦,你不回來嗎?
姊:我們才剛回去,可能要再一段時間才會再回去,請你先寄給我.
老四:你是懷疑我們分比較多喔?幹麻一直要知道!
姊:我連知道都沒資格嗎?我也是家裡的一份子ㄋㄟ!
後來終於接到老爸聽電話,他說:分這樣對你們真的是有點不公平,但是阿森(老三)自己都沒講話,我就想說沒關係了!
隔天老四的太太打電話給姊:合同我已經幫你寄去了,我不知道我們會分到這麼多ㄋㄟ!你們真的有比較少,但都是二哥分的,你要去跟二哥講啦!...
合同上老大有店面'交通方便的竹林等.老二有建地近600坪'收成最好的竹林.老三有製茶室(老四在使用)'沒有啥經濟價值的石頭坡一小塊.老四有棟二層洋房'有建地'有竹林.換算價值(粗略估價)老大200~300,老二700~1000,老三10~20,老四700~1000.單位:萬.
真是奇觀阿!這樣的分法,還是一個高學歷'高職位'家財萬鏆的人分的喔!
你有佩服嗎?這幾天我一直在當壞人,要姊別當濫好人,人家不但不會感激反而只會看不起你,一定要讓他們知道你生氣了!你不是白癡更不是死人!
厚!真叫人生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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