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二、天氣:晴天、心情:晴天
今天陪葉同學等友人去台北思源一路看四房二衛一廳一廚的房子,逛
過附近的環境,覺得生活環境還算不錯,雖然房子的裝潢和外表看起來並不怎
麼樣,不過以生活機能和交通的便利性來說...還算不錯,在加上還靠近明德捷
運站,正當葉同學有意打算居住在這時,友人卻從鄰居口中挖出了一個驚人內
幕,這棟房子竟然在五、六年前發生過命案,還上過新聞,實際原因我不是很
了解,不過聽到鄰居口述的〝霹靂啪拉〞,讓我聽到很發毛,那鄰居還勸我們
打消住進去的念頭,還講了前幾個月搬進去又違約房客的佐證,仔細想想房東
的一些〝怪舉動〞及口述房子的情形,在加上鄰居的勸阻,才發現真的還滿毛
的,之後葉同學怪屋主什麼都沒告訴自己,也怪張同學太快跟屋主簽合約,導
致現在必須賠房東違約金,我相信張同學也是出自一翻好意,才會急者和房東
簽合約,雖然房東也有錯啦,不過據合約書上寫的...違約必須賠一個月的租
金,還要在加上訂金沒收,看到這條合約時,我和另一位友人也只能在旁邊搖
頭,和房東談到後來決定...用錢了事,總算事情解決了,合約也撕了,不過此
時葉同學和張同學的氣氛,竟然強到可以把空氣給凝結,而我冒者會死的可能
去當和事老,說了幾句安慰的話及打氣的話後,才把她們倆的氣氛給〝搞
熱〞,之後把張同學送回家後,打算在把葉同學送回去時,葉同學竟然說:「我
不想回家,我想去買醉,為了怕我回不了家,我要你當我的〝護花使者〞」,
我想...現在我不管說什麼,葉同學應該都聽不進去吧?!所以我也只好乖乖的當
起這個〝護花使者〞的腳色,為了怕我到時候可能會〝被逼〞喝酒(我酒量
差),就建議去頂好買瓶酒回家慢慢喝,這個建議葉同學接受後,葉同學就跑去
買了一瓶綠牌的琴酒,酒精濃度竟然高達40%,酒量不太好的我看到酒精濃度
時...真的有點傻眼,往回家的路上邊想者該怎麼躲酒及明天早上怎麼辦之類的
問題時,沒想到...想者想者就到葉同學家了,等我把車停好,葉同學整理好房
間後,就開始〝痛苦〞的喝起來了,我真的搞不懂,酒明明就比飲料難喝幾百
倍,為什麼卻有人這麼愛喝呢?!而且葉同學的酒量真的算不錯耶,我...只喝了
三杯,就醉倒在葉同學的床上...一覺到天亮,起床後發現自己頭變的超重的,
洗把臉看者鏡中的自己,一赴無精打采又狼狽不堪的醜樣,只能說...下次...
下次不要在逼我喝酒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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